6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5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7-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股票代码:60067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谐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303号二幢7层K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511号503室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7年5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上海谐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或“谐意资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企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华企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将持有的中华企业120,000,000股A股普通股股份无偿划转给谐意资产。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7]330号),该无偿划转事项已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机构全体成员及信息披露人共同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谐意资产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上海市属国资企业战略合作,地产集团拟将持有的中华企业120,000,000股A股普通股股份无偿划转至谐意资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谐意资产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或协议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具体计划。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地产集团将持有的中华企业120,000,000股A股普通股股份无偿划转给谐意资产。

本次权益变动前,地产集团持有中华企业687,138,406股A股普通股股份,占中华企业总股本的36.80%;谐意资产未持有中华企业任何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地产集团持有中华企业567,138,406股A股普通股股份,占中华企业总股本的30.38%,仍为中华企业的控股股东;谐意资产持有中华企业120,000,000股A股普通股股份,占中华企业总股本的6.43%,为中华企业的第二大股东。中华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上海市国资委。

二、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7年3月17日,本次无偿划转经地产集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2、2017年3月20日,谐意资产股东国际集团做出同意本次无偿划转的股东决定;

3、2017年5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7]330号),同意本次无偿划转事项。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地产集团所持有的中华企业股份真实、合法、有效。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任何设定质押、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等限制权利转让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中华企业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谐意资产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谐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谐意资产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谐意资产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中华企业住所及上交所,以备查阅。

上海谐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谐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股票代码:60067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500号18楼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雪野路928号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7年5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地产集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企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华企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地产集团将持有的中华企业120,000,000股A股普通股股份无偿划转给上海谐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7]330号),该无偿划转事项已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机构全体成员及信息披露人共同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地产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中华企业外,地产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或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上述披露的情况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上海市属国资企业战略合作,地产集团拟将持有的中华企业120,000,000股A股普通股股份无偿划转至谐意资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地产集团正在积极推动中华企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地产集团持有的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除上述因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增持中华企业股份外,地产集团目前没有其他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或协议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具体计划。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地产集团将持有的中华企业120,000,000股A股普通股股份无偿划转给谐意资产。

本次权益变动前,地产集团持有中华企业687,138,406股A股普通股股份,占中华企业总股本的36.80%;谐意资产未持有中华企业任何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地产集团持有中华企业567,138,406股A股普通股股份,占中华企业总股本的30.38%,仍为中华企业的控股股东;谐意资产持有中华企业120,000,000股A股普通股股份,占中华企业总股本的6.43%,为中华企业的第二大股东。中华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上海市国资委。

二、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7年3月17日,本次无偿划转经地产集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2、2017年3月20日,谐意资产股东国际集团做出同意本次股权无偿划转的股东决定;

3、2017年5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7]330号),同意本次无偿划转事项。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地产集团所持有的中华企业股份真实、合法、有效。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任何设定质押、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等限制权利转让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中华企业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地产集团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地产集团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地产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中华企业住所及上交所,以备查阅。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17-037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20日,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的通知,为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上海市属国资企业战略合作,地产集团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谐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谐意资产”)签订《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0,000,000股无偿划转给谐意资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3月22日披露的《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17-020)。

近日,公司获悉地产集团已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7]330号),批复同意将地产集团所持公司股份120,000,000股无偿划转给谐意资产持有。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谐意资产将持有公司股份1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27%;地产集团将持有公司股份567,138,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76%。本次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司将依照上述批复,配合办理股份划转相关事项。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