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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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17-051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77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0,003,2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44,000,000股。

2017年5月23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公司向116名激励对象授予233万股限制性股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12日出具了亚会A验字(2017)0005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7年5月10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股本总额由原来的144,000,000股变更为146,330,000股。由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本次权益分派的分派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即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分派比例。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时间距离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故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6,3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73376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460389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733766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84077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4675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7337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46,33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90,329,987股。

三、股权登记日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的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7年6月6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首发前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5月23日至登记日:2017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6月6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90,329,987股摊薄计算,2016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4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

咨询联系人:秦蓉、卿海登

咨询电话:0755-86264859

电子邮箱:lilian.qin@kaizhong.com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