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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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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

2017-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17-028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且变更实施地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8号)核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19.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1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8,543.9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556.10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3月1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7]G17000360150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二、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情况

本次变更涉及“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变更的事项包括:1、增加全资子公司广东三雄极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雄科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2、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北路1号变更为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除前述变更外,本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三雄科技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研发中心扩建升级及技术研发投入,项目资金由公司前期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绣支行设立的“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支出,银行账号为:06301553000000068。

三、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原因

三雄科技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增加三雄科技作为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有利于协调各子公司的研发资源,发挥各自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加快研发进度,打造更加高效的研发体系,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变更实施地点是因为公司2016年12月份在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通过招拍挂竞拍获得了新的土地资源,该地块比该项目原来规划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北路1号有明显的交通优势和人才优势,区位优势突出,更有利于优秀研发人才的引进和研发队伍的稳定。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地点,没有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会对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具有积极建设意义。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决策程序

《关于增加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适当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1、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三雄极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事项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方式,不会对原有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3、广发证券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 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17-030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7年5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7年6月12日(星期一)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的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年6月12日 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7年6月11日-2017年6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11日下午 15:00 至2017年6月12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6日(星期二)

7、 出席对象:

(1)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 会议地点:广州番禺区石壁街韦涌工业区132号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5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时间:2017年6月8日9:00-12:00,13:30-17:00。

2、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 登记地点:广州番禺区石壁街韦涌工业区132号公司总部四楼证券部。

4、 登记方式:

(1)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17年6月8日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 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新元、何丽萍

联系电话:020-28660360 传真:020-28660327

联系地址:广州番禺区石壁街韦涌工业区132号公司总部四楼证券部。

邮编:511495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登记表格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

附件一: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a)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b)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7年6月8日下午17:00之前以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c)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d)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星期一)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人(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 享有 不享有)表决权,并( 可以 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为本人(公司)承担。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非累积投票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的方框栏内打“√”,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多选作为废票,未做选择或填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累积投票填报股数,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票票数。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股东投票代码:365625;

2、 投票简称:三雄投票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中不应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应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分类表决的议案,应按照股东类别分别进行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票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编码表编码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