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7-014
债券代码:136404,136581,136666 债券简称:16外高01,16外高02,16外高03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将于2017年5月28日任期届满。鉴于相关提名工作尚未结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进行,同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进程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换届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7-015
债券代码:136404,136581,136666 债券简称:16外高01,16外高02,16外高03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17年5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中期票据,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中期票据的金额、期限,中介机构的聘请,以及制作、签署必要的文件。
本议案将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修订后的《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2019年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同意公司制定的2017-2019年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17-2019年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本议案将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见《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48 900912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公告编号:2017-016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高北路 1000 号外高桥皇冠假日酒店二楼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14日
至2017年6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10项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7年
4月28日披露董事会决议;第11、12项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5月25日披露董事会决议。
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6、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9、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鑫益(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6月12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 楼(纺发大厦)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邮编:200050
交通:地铁2号线、11号线江苏路站3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3、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法人股东委派的出席人应持出席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7年6月13日15时前收到为准)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磷、周蕾芬
2、联系电话:021-51980848 传真:021-51980850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公告编号:临2017-017
债券代码:136404,136581,136666 债券简称:16外高01,16外高02,16外高03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2017年-2019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现根据《公司章程》制订《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7年至2019年)》(以下简称“《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订《规划》的原则
董事会制订《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定,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愿,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制订《规划》时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
三、《规划》适用周期
公司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规划》,根据公司状况以及股东、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对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适当和必要的调整,确定对应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具体计划。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当期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制订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且不得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未来三年(2017年至2019年)具体的分红计划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目标以及实际经营情况,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至2019年)计划将为股东提供以下投资回报:
1、在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上述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若在2017年至2019年,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的较高增长,则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加大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2、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的条件: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可以采取以发放股票分配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比例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