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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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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增持公司股份及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7-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号:2017-059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增持公司股份及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年5月24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国红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陈瑞良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马亚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吴岚女士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对公司股份进行了增持。同时,控股股东、董事计划自2017年5月24日起六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人、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三、后续增持计划、期间及方式

本次增持计划自2017年5月24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含上述已增持股份),本次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公司会及时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及时披露。

五、增持的合规性说明

计划增持人公司董事长胡小周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国红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陈瑞良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马亚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吴岚女士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六、增持人承诺

计划增持人公司董事长胡小周先生;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国红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陈瑞良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马亚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岚女士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法定期限内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七、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