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17-020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5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5天,董事会就会议时间、地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以邮件和电话
方式通知了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金猛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472.0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25日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17-021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2,472.07万元,距离募集资金到帐时间未超过6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7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2月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1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3,701.2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78.8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20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除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两个项目外,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10,000立方米高性能烟气脱氮(脱硝)催化剂产业化项目、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装备及配套装置产业化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在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到募投项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6422号《关于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确认。根据该报告,截至2017年1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472.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 符合监管要求
2017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72.07万元。
本次资金置换行为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472.0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6422号《关于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方案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472.0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发行文件中披露的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72.0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6422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德创环保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六、上网公告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6422号)。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5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五)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