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对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ST前锋 编号:临2017-030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对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2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筹划与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重大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15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在2017年2月10日之前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书面回复(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05)。
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有关事项需核实、查证,公司分别于2017年2月11日、2月18日、2月25日、3月4日、3月11日、3月18日、3月25日、4月1日、4月12日、4月19日、4月26日发布了延期回复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06、008、010、011、012、015、021、022、023、025、026)。
截止目前,上述相关事项的核实、查证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在2017年5月25日之前无法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故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
公司将积极协商各方加快推进上述《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预计将于2017年6月25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并披露。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ST前锋 公告编号:临2017-031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前锋股份)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4份《应诉通知书》(【2017】川01民初1264号、1268号、1271号、1289号、1292号、1295号),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赵富豪等6位股民向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5,639,422.57元。现将股民索赔诉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6年9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川【2016】1号),中国证监会认定前锋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前锋股份未依法披露发生的重大诉讼事件;2、前锋股份未依法披露发生的重大担保事件。
截至目前,公司共收到36份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涉案金额共计56,430,664.42元。
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前期32起股民索赔案件情况,涉案金额共计50,791,241.85元,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9号)。
2017年5月12日至今,新增6起股民索赔案件,涉案金额共计5,639,422.57元。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38起股民索赔案件均尚未开庭审理。
三、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上述案件目前均尚未开庭审理,无法判断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四、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备查文件:
一、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7】川01民初1264号、1268号、1271号、1289号、1292号、1295号)。
二、《民事起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