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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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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保德信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0版)

具体来说,主营业务收入及盈利的边际增长率对于提升中小企业的价值非常重要,故模型加入了盈利能力指标以控制投资标的的盈利能力;

同时,中小企业相对于大型企业的财务风险更大,模型构建了上述财务质量指标以控制中小企业的财务风险。

此外,经营效率指标也将进入模型以区分中小企业的经营效率的差异。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盈利增长率增长数据采用未来两年盈利预测数据;其余指标采用上市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季度末的数据。

2)同时,我们将从定性的角度对中小上市公司的价值进行进一步挖掘。具体来说,本基金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挖掘拥有高成长特性或潜力的中小上市公司:

①处于行业生命周期早期或者上升阶段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新兴市场国家,现有的产业规划布局不尽合理,政府着眼于长期可持续的发展目标,已经出台了并且还将出台众多引导产业发展方向的新政策、新规划。

本基金即将挖掘那些在新兴产业发展中赢得先机,并且经受住企业初创阶段的考验,已经具备相对较为成熟的运作机制和风险抵御能力的中小企业。

对于虽未受国家政策扶植,但本基金判断也处于行业生命周期上升阶段,且公司治理规范透明、管理优秀、企业创新能力强、产品需求比较广泛的上市公司,本基金也将对其进行投资。

②拥有较好的技术应用前景

科技创新始终是促进现代社会不断进步的强大力量。中国已经涌现了众多科技创新型企业,随着技术进步的叠加效益的增强,制度环境的逐步改善以及资本供给的不断充实,中国必将涌现更多此类公司。

本基金将着重选取技术创新能力较强的上市公司,且其技术在应用的广度或深度上具有较大潜力的公司。从广度上主要考察该技术是否具备从单个行业拓展到多个行业,从产业链的某个环节衍生至整个链条,从多限制性到少限制性的应用等,从而可以判断其业务增长潜能;从深度上考察该技术是否具有高的进入壁垒,操作的精细化程度及效果等方面,从而判断其业务增长的被认可度和持续性。

③独特的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的创新将带来巨大的商机。本基金将从创新商业模式的可复制性,可持续性及可盈利性等角度对具有独特商业模式的中小上市公司进行评估,选取那些具备先发优势,盈利的可持续性较强,管理团队优秀的上市公司。

④主导区域/细分领域

某些中小上市公司虽然处在传统产业或者产业周期的成熟阶段,但它们在区域市场或者细分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区域龙头企业往往在股东实力、区域文化认同、市场营销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竞争力,而细分领域的龙头公司拥有该细分领域的先入优势、上下游资源优势或者低成本等。投资于该类上市公司也将为本基金带来稳健的回报。

⑤并购、重组潜力

中小企业天然是并购重组的优良标的。本基金也将从行业竞争者,产业链结构方面入手,结合本公司的信息优势对具备较强并购、重组预期的中小企业进行投资,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前提下获取超额回报。

⑥其他

未来出现不属于或者不完全属于上述五个层面的业务驱动因素时,本基金亦将其及时纳入研究范围,并选择在驱动因素下最具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3)在完成中小盘上市公司定量及定性两个方面的基本面分析,进行投资组合构建时,本基金将在把握宏观经济周期性运行规律的基础上,分析市场形势变化以及未来各个行业的发展趋势,运用金融工程方法,合理调整投资组合在行业间的配置。同时,本基金还将定期采用行业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指标对组合的行业配置风险进行控制。

(4)在完成行业配置的优化及风险控制后,本基金还将充分考察上市公司的流动性及股价历史波动性,利用金融工程工具进行整个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优化及分散化投资,力图以最优的价格,承担最优的风险获得最优的回报。

(5)在个股的买卖策略上,本基金将结合动量策略的研究,力争把握股票较佳的买卖时机,从而增强本基金的投资收益。动量策略主要研究上市公司股价变化、历史成交量、换手率等指标以求把握股价涨跌与成交量变化的规律,通过分析量价的配合情况,判断个股未来阶段性运行趋势,从而强化本基金对价值低估上市公司的买入时机及对估值已经反映投资价值或者高估的上市公司的卖出时机。

3、固定收益类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将在限定的投资范围内,根据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实施情况、市场收益率曲线变动情况、市场流动性情况来预测债券市场整体利率趋势,同时结合各具体品种的供需情况、流动性、信用状况和利率敏感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构建和调整债券投资组合。

在组合的久期选择方面,本基金将综合分析宏观面的各个要素,主要包括宏观经济所处周期、货币财政政策取向、市场流动性变动情况等,通过对各宏观变量的分析,判断其对市场利率水平的影响方向和程度,从而确定本基金固定收益投资组合久期的合理范围。

在确定固定收益投资组合的具体品种时,本基金将根据市场对于个券的市场成交情况,对各个目标投资对象进行利差分析,包括信用利差,流动性利差,期权调整利差(OAS),并利用利率模型对利率进行模拟预测,选出定价合理或被低估,到期期限符合组合构建要求的固定收益品种。

(1) 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对类属资产配置进行决策的主要依据是对不同债券资产类收益与风险的估计和判断。我们基于对未来的宏观经济和利率环境的研究和预测,根据国债、金融债等不同品种的信用利差变动情况,以及各品种的市场容量和流动性情况,通过情景分析的方法,判断各个债券资产类属的预期回报,在不同债券品种之间进行配置。具体考量指标包括收益率分析、利差分析、信用等级分析和流动性分析,以此确定各类属资产的相对收益和风险因素,并以此进行投资判断依据。

(2)组合久期调整策略

在确定了组合的整体久期后,组合将基于宏观经济研究和债券市场跟踪,结合收益率曲线的拟合和波动模拟模型,对未来的收益率曲线移动进行情景分析,从而根据不同期限的收益率变动情况,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期在收益率曲线调整的过程中获得较好收益。

(3) 信用利差策略

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发行将快速发展,我们预计大批优质企业将在交易所或者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在这种情况下,本基金将通过对行业经济周期、发行主体内外部评级和市场利差分析等判断,加强对企业债、资产抵押债券等新品种的投资,并通过对信用利差的分析和管理,获取超额收益。

(4)跨市场套利投资策略

目前我国的债券市场分成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投资市场,其参与主体、资金量、交易模式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异,本基金将关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之间的利差波动情况,以博取跨市场的套利机会。

4.权证及其他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结合期权定价量化模型估算权证价值,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有:价值挖掘策略、杠杆策略、双向权证策略、获利保护策略和套利策略等。

同时,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如股指期货、期权等衍生品等,本基金若认为有助于基金进行风险管理和组合优化的,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运用金融衍生产品进行投资风险管理。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对上述投资策略及投资组合构建流程进行非实质性的调整,此类变更不需经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中证700指数收益率+2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主要以具有高成长特性或者潜力的中小盘上市公司股票为投资对象,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收益和风险均较高的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7年3月31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报告期内被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8.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3其他资产的构成如下:

8.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

(一)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二) 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光大保德信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4月14日至2017年3月31日)

注: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2010年4月14日至2010年10月13日。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

十三、 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财产中列支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式、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年费率1.5%。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率为年费率0.25%。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1款第3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

本基金的认购费由申购人承担,不记入基金资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设立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本基金的面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本基金认购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2、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不记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及销售等各项费用。本基金申购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3、赎回费

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及登记费后,余额部分全部归入基金资产,归入基金资产的赎回费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25%。本基金赎回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注:赎回费的计算中1年指365个公历日。

4、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请办理该项业务的基金投资者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1) 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2) 转换费用: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各股票型、混合型基金在转换过程中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则该基金计算补差费率时的转出基金的原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视为0;

基金在完成转换后不连续计算持有期;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金额对应得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

具体赎回费费率以及各基金申购费率差请参照相应的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

3) 转入金额与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5、经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并最迟于新费率开始实施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予以公告。如果调高申购或赎回费率,则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

(三)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的费用,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或备案。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列示如下:

1. 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3.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4.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5. 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并对“(十一)基金转换”和“(十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中“销售机构”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6. 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在“(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将数据更新至2017年3月31日。

7. 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将数据更新至207年3月31日。

8. 在“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9. 在“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10. 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11. 在“二十二、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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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