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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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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四川天晖昌宇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2017-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7-029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四川天晖昌宇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5年11月4日,公司与四川天晖昌宇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晖昌宇”)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具体详见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2015年第八次(七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双方就合作目的、合作方式、权利义务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此后合同生效并履行。

2016年11月,鉴于双方之前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的取得采矿权许可证的期限已到,同时天晖昌宇全资子公司南江县四通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通公司”)已经完成了尖山石墨矿采矿权许可证“探转采”所需办理的全部审批文件,仅需按规定缴纳探矿权价款后就可取得采矿权许可证。本着合作共赢、携手并进、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公司与天晖昌宇于2016年11月1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对取得采矿权许可证的期限事项进行了重新约定,双方将《战略合作协议》延长,即在《战略合作协议》第十三条所规定的12个月期限基础上,延续到2017年5月31日止。具体详见公司《关于<公司与四川天晖昌宇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73。

二、收到战略合作方天晖昌宇通知函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战略合作方天晖昌宇《关于解除共管资金的通知函》,天晖昌宇表示与我公司就四通公司事项进行合作以来,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现已办理完毕南江县尖山石墨矿探转采的所有相关手续。尽管天晖昌宇经过多方努力,积极进行各种渠道融资工作,但由于现阶段金融政策及天晖昌宇企业性质,无法从金融机构和其他渠道获得贷款。因此天晖昌宇无法在2017年5月31日前筹集到取得采矿权许可证所应缴纳的资源价款人民币3亿余元,导致天晖昌宇不能在约定时间取得采矿权许可证,对此公司给予了肯定和理解。天晖昌宇愿意按照之前与我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天晖昌宇通知我公司:

1、天晖昌宇将于本通知签发之日起,放弃并解除天晖昌宇拥有的对双方于2015年11月4日签订的《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天晖昌宇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内容中第四条关于共管资金的监管权,并将积极协助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2、在解除对共管资金的共管后,由于天晖昌宇目前正在办理采矿证,资金非常紧张,无法一次性支付补偿金,天晖昌宇将于2017年5月31日前向我公司支付人民币300万元的补偿金,并将于2017年12月31 日前再支付人民币200万元。其余人民币2,500万元将在2018年6月1日前支付完毕。

三、进展情况

对于天晖昌宇无法在2017年5月31日前筹集到取得采矿权许可证所应缴纳的资源价款,导致天晖昌宇不能在约定时间取得采矿权许可证,对此公司对天晖昌宇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并表示理解。

公司收到天晖昌宇《关于解除共管资金的通知函》后,我公司在天晖昌宇配合下,于2017年5月25日收回我公司与天晖昌宇共同监管的以我公司名义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及全部利息12万余元。

2017年5月25日,公司收到天晖昌宇向我公司支付的人民币300万元的补偿金,公司将积极催收天晖昌宇应支付给我公司的剩余补偿金。

公司将继续积极关注四川省巴中市政府有关打造“南江高端石墨制造产业”和“先进碳材料产业”事项,积极推动天晖昌宇、四通公司采矿权许可证办理工作,同时亦希望其尽快推动南江县尖山石墨矿矿山开发,支持其继续在碳材料领域的生产、研发、应用工作,在公司认为条件成熟时另行商议与天晖昌宇合作的可能性。

四、备查文件

1、天晖昌宇《关于解除共管资金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