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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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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易主计划浮现 勤诚达将分期接盘

2017-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夏子航 ○编辑 全泽源

⊙记者 夏子航 ○编辑 全泽源

不出本报此前报道所料,亿晶光电存在实际控制人变化可能,而且这一切早有安排,但这一前景目前仍存变数。

此前,荀建华为亿晶光电实际控制人。据亿晶光电今日公告披露,今年1月10日,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勤诚达投资”)、荀建华与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勤诚达集团”,作为担保方)签署《勤诚达投资与荀建华关于亿晶光电的股份转让协议》。

该协议显示,荀建华同意将其持有的亿晶光电20%股份转让予勤诚达投资,标的股份的转让总对价为30亿元整(后调整为29亿元)。

由于荀建华现任亿晶光电的董事长、总经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荀建华所持有的亿晶光电股份受每年转让不超过25%的限制,交易的标的股份无法一次全部转让。双方同意标的股份按照下列约定分两期转让交割。

第一期标的(亿晶光电总股本的7.59%)的转让款总额为15亿元整。

荀建华本次减持套现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筹措资金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交易双方约定,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之前,将6.95亿元补偿专款从共管账户全额支付予亿晶光电。

同时,上述协议约定,荀建华应当在第一期标的完成过户登记的次日辞去亿晶光电的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已有披露的是,5月2日,亿晶光电收到荀建华发来的由相关方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荀建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7.59%股份转让给勤诚达投资。

5月9日,荀建华辞去上市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也就是说,亿晶光电股权转让第一阶段已经完成。

而根据今年初协议,第二期标的(亿晶光电总股本的12.41%)的转让款是14亿元整,双方同意第二期标的的价格不受转让过户时在A股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的影响,荀建华辞去亿晶光电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满6个月后3个工作日内,勤诚达投资向共管账户支付第二期标的转让款。

也就是说,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若协议转让完成,勤诚达投资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0%股份,荀建华持股将降至10.36%,勤诚达投资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古耀明将成为新晋实际控制人。

不过,亿晶光电今日表示,由于第二期标的股份应在荀建华辞去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满6个月后方能办理过户手续,因此第二期标的股份的过户时间在2017年11月9日后。根据荀建华出具的说明,由于本次交易时间比较长(至少6个月以上)而且资金规模较大、 程序比较复杂,第二期股权能否顺利交割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目前也确实出现了第二期股权交易可能无法顺利进行的迹象,荀建华也正在与勤诚达投资沟通解决后续事宜。

值得注意的是,亿晶光电的股权转让事件曾被交易所多次问询(详情见本报《亿晶光电遭监管三连问 控股权是否“暗渡陈仓”》),其中上交所第三份问询函单刀直入,要求公司补充披露荀建华与勤诚达双方是否存在有关公司控制权让渡的默契及其相关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