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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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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7-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公告编号:2017-028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02号)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普集团”)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8,477,758股,发行价格为30.52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95,141,174.16元,扣除发行费用34,712,005.0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60,429,169.0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9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536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拓普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2017年5月26日,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基本信息如下: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于上述二家银行(以下简称“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截至2017年5月9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账号为351972763288的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932,343,258.47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汽车智能刹车系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账号为94110155300003444的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26,906,668.08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汽车电子真空泵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方除在乙方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之外,不存在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五、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玲玲、刘宪广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

六、乙方按月(每月8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七、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八、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九、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止失效。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9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31日 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 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17年5月3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在线互动方式召开,届时就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相关事项,公司将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31日 15:30-16:30

2、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其他相关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说明会召开时间段内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通过“上证e访谈”栏目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2、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与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玉超

电话:0574-86800850

传真:0574-86800877

邮箱:gyc@tuopu.com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89证券简称:拓普集团公告编号:2017-030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5月26日10时在公司总部1110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董事会办公室已于2017年5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邬建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八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拓普集团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拓普集团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完成,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信息随之发生变化。此外,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相关文件,拟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的更新、精简、补充和完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因删除或新增条款导致章程中涉及条款序号更新的未一一列出,请以公司修订后的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拓普集团公司章程(2017年5月修订)》全文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89证券简称:拓普集团公告编号:2017-031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5月26日14时在公司总部1110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5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颜群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公告编号:2017-032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2号文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78,477,75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0.52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395,141,174.16元,扣除发行费用34,712,005.0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360,429,169.0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53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拓普集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截至目前,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前次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7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获得董事会授权后,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000万元。2017 年4月27日和5月23日,公司分别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人民币1000万元和1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此期间,公司对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归还募集资金2500万元,其余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500万元募集资金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近期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计划根据募投项目的推进逐步投入资金,做到规范管理,合理运用。但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资金金额巨大,且募投项目的资金投放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因此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

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以上安排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本次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经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持续督导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1、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2、根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该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笔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关规定,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3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结构性存款或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投资产品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

●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

一、 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17年5月26日,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资金金额巨大,且募投项目的资金投放时间存在一定时间跨度,因此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二、 资金来源、投资期限、实施方式

(一) 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二) 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三)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文件。

三、 投资风险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择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因此投资风险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的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进行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通过适度理财,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风险可控且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六、 监事会意见

2017年5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如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3、招商证券提请公司注意:公司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应具有很高的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同时,投资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不得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此前提下,招商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公告编号:2017-034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16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107 会议室(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16日

至2017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7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邬建树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依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以

及会务工作,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以及股

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登记方式以及方法具体如下: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证券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具体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直接到会议指定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7年6月15日16点前公司收到的传真或信件为准),公司一律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

2017年6月15日(9:30-11:30,13:30-16:00)。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5号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6800850

联系人:王明臻、龚玉超

传真:0574-86800877

邮政编码:315800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