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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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7-03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 5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其中副董事长何俊岩委托董事长李福春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分为十章六十五条,制度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分为五章三十九条,制度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基金”)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11日。本次增资前,东方基金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持有其64%股权。

2016年11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对基金公司持有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及净资本和各类业务风险资本准备的比例等提出新的监管要求。为满足新的监管要求,支持其子公司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东方基金拟增加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现有持股比例向东方基金增资,具体如下:

(1)同意公司向东方基金增资6,400万元人民币;

(2)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监管规定办理东方基金增资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东方基金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履行其股东大会决策程序,截至目前尚未签署增资协议。公司将根据本次增资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