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17-044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7年5月26日下午14: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20号楼公司七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坚先生因公务出差在外,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孟军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97,013,7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75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97,012,7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75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7,013,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