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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补充公告

2017-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5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fham.com)发布了《关于召开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并分别于2017年5月4日、5日发布了《关于召开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及《关于召开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红沪港深基金”)的投资者更方便的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就本次会议投票的录音电话授权方式发布补充公告(以下简称“《补充公告》”)。

一、自公告日起原录音电话授权方式变更如下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授权基金管理人进行投票。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在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愿进行授权记录,从而完成授权。此授权方式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下午15时整。

2、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授权委托基金管理人参与大会并进行投票时,请基金份额持有人明确具体表决意见。

3、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授权基金管理人进行投票方式仅适用于持有东方红沪港深基金的所有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为基金管理人。

4、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上述电话过程将被录音。

二、其他事项

本《补充公告》与《公告》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本《补充公告》未尽事宜,仍按《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咨询。

2、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关于召开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补充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5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fham.com)发布了《关于召开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并分别于2017年5月4日、5日发布了《关于召开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及《关于召开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基金”)的投资者更方便的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就本次会议投票的录音电话授权方式发布补充公告(以下简称“《补充公告》”)。

一、自公告日起原录音电话授权方式变更如下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授权基金管理人进行投票。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在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愿进行授权记录,从而完成授权。此授权方式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下午15时整。

2、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授权委托基金管理人参与大会并进行投票时,请基金份额持有人明确具体表决意见。

3、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授权基金管理人进行投票方式仅适用于持有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基金的所有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为基金管理人。

4、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上述电话过程将被录音。

二、其他事项

本《补充公告》与《公告》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本《补充公告》未尽事宜,仍按《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咨询。

2、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