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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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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17-014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喇培康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修改〈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0977证券简称:中国电影公告编号:2017-015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第十条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0977证券简称:中国电影公告编号:2017-016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1日

●本次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2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第1-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相关临时公告以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2)第10-1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9日和2017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以及公司章程。

(3)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电影集团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方式如下: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股东大会参会回执(见附件2),于2017年6月19日(星期一)之前将回执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出席登记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展北街7号华远企业中心E座

联系电话:010-88321280 传真:010-88310012

邮编:100044

电子邮箱:ir@chinafilm.com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会回执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参会回执

注: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需与公司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签署的回执,请于6月19日(周一)或之前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7号华远企业号E座,邮政编码100044(传真010-8831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