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17-017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通知时间:2017年5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召开时间:2017年5月27日;
地点:上海;
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五)主持:陈闪董事长;
列席(书面邮件方式):
监事:顾觉新、边庆华、刘应勇
董事会秘书:袁志坚
高级管理人员:孙云芳、陈海明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转让中路能源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中路能源(上海)有限公司90%股权的注册资本转让给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由本公司、中路集团分别按10%和90%完成出资。(详见临时公告:临2017-01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闪、刘堃华、王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 反对:0 弃权:0
2、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2017年度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及控股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关联企业进行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2017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2.5亿元。近期拟与上海共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智能自行车订购协议,订购数量为15万台,金额21420万元。(详见临时公告:临2017-02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闪、刘堃华、王进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反对:0 弃权:0
3、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同意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 反对:0 弃权:0
4、关于撤销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部分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撤销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部分决议事项,终止一项对外投资,不再出资13.5万欧元共同设立Sinnolabs香港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6 反对:0 弃权:0
三、报备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818 证券简称:中路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8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第三十七次)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15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4月2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40.92%股份的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在2017年5月2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7 年5 月 23 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请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7年4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6月15日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南六公路818号)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15日
至2017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5号议案详见2017年3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和《大公报》披露的公司临时报告。6号议案已于2017年5月27日经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和《大公报》2017年6月1日披露的临时公告:临2017-020。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
2017年6月1日
●报备文件
(一)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第三十七次)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17-019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中路能源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该项股权转让有可能无法完成的风险。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已发生此类股权转让关联交易为0元。
●相关交易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项目公司的设立是为推动公司高空风能发电业务尽快进入试验性运营及经营布点,本次股权转让可降低公司高空风能发电创新项目前期布点试验运营的风险。本次股权注册资本的转让不产生损益影响。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中路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路能源)90%股权的注册资本转让给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路集团),目前尚未签署协议。
(二)是否属于关联交易
中路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40.92%股份,本次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事前告知公司独立董事,获得认可后提交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已发生此类股权转让关联交易为0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1、中路集团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杉路888号,主要办公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路832号,法定代表人为陈荣,注册资本为3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高科技项目开发,信息与生物技术,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投资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文化传播。主要股东为陈荣、陈闪、陈通,陈荣是陈闪和陈通的父亲。
2、中路集团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良好。
3、中路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40.92%股份。
4、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中路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827,116,985.13元,净资产为1,775,769,900.27元,营业收入为681,115,558.07元,净利润317,116,609.74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路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为高空风能发电业务的推广,经营范围为从事能源科技、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2017年1月22日注册设立,注册地点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2017年4月,公司已出资10万元,截止目前中路能源未分配利润-148.14元,所有者权益99,851.86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公司拟向中路集团出让所持有的中路能源90%股权的注册资本,完成后中路集团将占中路能源90%股权,公司占10%股权。此次转让及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后,中路集团、本公司将分别按10%和90%完成出资,本公司尚需出资人民币90万元,中路集团尚需出资人民币900万元,目前尚未签署协议。
五、关联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公司的设立是为推动公司高空风能发电业务尽快进入试验性运营及经营布点,本次股权转让可降低公司高空风能发电创新项目前期布点试验运营的风险。本次股权注册资本的转让不产生损益影响。
公司不存在为中路能源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况,中路能源也未占用公司资金。
六、该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5月27日,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该关联交易,独立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
本交易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该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通过该关联交易,可降低公司高空风能发电创新项目前期布点试验运营的风险,该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均是公平有利的。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其决策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七、备查资料
1、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意见书;
3、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17-020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本公司持续经营有积极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5月27日,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2017年度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及控股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关联企业进行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2017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2.5亿元,近期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所控制的上海共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共佰克)签订智能自行车订购协议,订购数量为15万台,金额21420万元。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闪、刘堃华、王进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事前告知公司独立董事,获得认可后提交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通过该关联交易,促进公司主营业务自行车类产品的销售,增强公司主营业务能力,增加公司营业收入,为股东创造盈利,使公司获得更高的利润,以达到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公司股东权益之目的,该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均是公平有利的。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其决策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共佰克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设立,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路832号303室,主要办公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路832号,法定代表人为陈荣,注册资本为3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从事智能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行车租赁,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电子产品、自行车及零配件(电动自行车按本市产品目录经营)的销售。截止2017年4月30日,共佰克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200,308.68元,净资产为-2,535,385.81元,营业收入为98,092.00元,净利润-2,401,789.99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持有共佰克8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共佰克设立未满12个月,主要业务开展刚起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为共佰克实际控制人,履约能力能够得到控制。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共佰克向公司订购15万台智能共享自行车,产品单价1428元(含税),订购总金额21420万元,订购时间自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具体根据订单要求予以供货,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价格为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每次货物验收确认后,以现金结算,目前尚未签署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将促进公司主营业务自行车类产品的销售,增强公司主营业务能力,增加公司营业收入,为股东创造盈利。
五、报备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意见书;
3、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