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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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7-025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7年5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未超过2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57,268,000股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城常林东大街东首

咨询联系人:胡照顺 陈钊

咨询电话:0539-6263620

传真电话:0539-6263620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