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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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7-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7-59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2017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特别风险提示暨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重组预案反馈无异议后复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相关有权部门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核准及最终能否取得核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绒集团”)及第二大股东恒天聚信(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中绒,证券代码:000982)自2016年11月29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于2016年12月6日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97);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106);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2016年12月2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08、2016-111);2016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2);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13日、2017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13、2017-01、2017-03、2017-04);2017年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公司于2017年2月4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公司于2017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公司于2017年2月1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4);公司于2月16日披露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5);公司于2017年2月18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7);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0);公司于2017年3月1日、3月8日、3月15日、3月22日、3月29日、4月7日、4月14日、4月21日、4月28日、5月6日、5月13、5月20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21、2017-22、2017-23、2017-24、2017-25、2017-28、2017-29、2017-32、2017-34、2017-49、2017-50、2017-52)。上述所有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5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根据该预案,为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向中绒集团出售除羊绒、羊毛、亚麻及其混纺类纺织品贸易业务以外的资产、负债,具体包括:(1)公司持有的中银原料100%股权、江阴中绒100%股权、Todd & Duncan Limited100%股权、Zhongyin (Cambodia) Textile Co., Ltd.91%股权、中银亚麻100%股权、中银毛精纺100%股权、丝路基金5亿元劣后级出资额及相关权利义务(下称“拟出售股权类资产”);(2)公司持有的羊绒、羊毛、亚麻及其混纺类纺织品贸易业务以外的非股权资产及相关负债(特定负债除外)(下称“拟出售非股权类资产”),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主要经营羊绒、羊毛、亚麻及其混纺类纺织品贸易业务,不再从事羊绒、羊毛、亚麻及其混纺类纺织品的生产加工业务。2017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特别风险提示暨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56),确认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重组预案反馈无异议后复牌。

截至预案披露之日,标的资产以201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正式出具的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17年5月3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交易各方及各中介机构认真核查和讨论,对所涉及的问题逐项进行回复,并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相关有权部门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核准及最终能否取得核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