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编号:2017-046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2月9日召开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2017年度授信规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17年度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不超过377,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浙泵”)提供的担保不超过68,8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温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3100520170013292),公司为债权人农行温岭支行与债务人利欧浙泵之间自2017年5月12日起至2019年5月12日止产生的债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30,000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3日
注册地址: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第三街1号
法定代表人:颜土富
注册资本: 69,369.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泵、电机、汽油机、阀门、模具、金属工具、低压控制柜、水资源专用机械、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其他机械设备、电器配件、机械零部件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1、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单位:元)
■
2、总资产与净资产(单位:元)
■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
债务人: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
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叁亿元整。
债权人自2017年5月12日起至2019年5月12日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
2、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的一切费用。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利欧浙泵的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利欧浙泵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利欧浙泵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4,865.29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6年度合并报表)的8.79%。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3100520170013292)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