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公告编号:2017-023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媒体报道的核心内容:近日有报道涉及公司个别产品耐污耐洗刷性差,并质疑募投项目进度缓慢、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事项。
●经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核实,现对报道所涉及的内容予以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报道简述
近日,有媒体报道涉及公司个别产品耐污耐洗刷性差,并质疑公司募投项目进度缓慢、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事项。
二、 相关情况说明
经公司认真核实,对上述报道所涉内容说明如下:
1、报道中提及的中消协比较试验,选取的是公司“三棵树净味二合一墙面漆”产品,该产品严格按照GB/T9756-2009《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合格品的要求进行生产及检测,并在产品包装上明示执行。GB/T9756-2009《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为目前国内涂料产品通用的国家推荐标准,其中规定耐洗刷性达300次的为合格品,达到1,000次已属一等品。公司涂料产品严格执行前述国家标准,为合格品。
报道中提及的中消协的比较试验基于HG/T4756-2014《内墙耐污渍乳胶涂料》的要求。HG/T4756-2014文件以HG/T字母开头,是一条化工行业的推荐标准,而非国家标准,是专门针对“耐污渍”涂料产品而编写的标准,其中规定耐洗刷性达2,000次为合格产品。公司本次被采样的“三棵树净味二合一墙面漆”产品不属于“耐污渍”涂料产品,也没有在产品包装及宣传资料上显示具有“耐污渍性能”或执行“HG/T4756-2014《内墙耐污渍乳胶涂料》”的标准。
2、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取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4,659.38万元,累计投入金额为18,858.95万元,与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相差1,838.88万元。差异主要为募投项目之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因为部分研发设备尚未购买,导致项目投入金额不及预期。其余项目进度均符合预期。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
1)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涂料生产及配套建设项目部分车间主体工程建设于2016年11月完工并进入设备调试和试生产阶段,除树脂、固化剂及制罐厂外,其他工程建设预计于2017年上半年竣工并投产,实际投资进度符合投资计划预期进度。
2)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进度根据目前市场发展情况及公司销售策略实施,投入进度达104.68%。
3)技术中心扩建项目中纳米改性隔热涂料添加剂研发项目和中空遮盖聚合物的制备研究项目已完成,部分研发设备购买费用及研发费用支出尚未发生,导致该项目投入金额不及预期,从而也拖累了公司募投项目的整体进度。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成。
综上所述,公司募投项目整体投入与计划差异不大,进展符合预期。截至目前,公司各募投项目进展正常,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需要过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在2016年8月26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收益率,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2017年4月2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3,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先后发布了公告编号为 2016-028、029、030、040,2017-002、006、013、014、017号的公告,及时披露了募集资金理财的进展情况。
2017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公告编号为2017-011的公告。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有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决定是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日常经营贷款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均为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所需进行的经营决策,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