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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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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3050 证券简称: 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7-012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7年 5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成锁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同意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的《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的《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的《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的《关于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8,356.40万元。结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需要,即以公司总股本133,340,000股为基数,向截至2017年7月12日(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每10股送2股并派发每股人民币0.25元的股息(含税),公司此次向股东派发红利共计为人民币3,333.5万元。并相应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的内容进行修订。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通过《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的《关于审议<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8,196,346.31元,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68,196,346.3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部自筹资金。

公司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并在12个月内滚存使用。

公司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注销秦皇岛科林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秦皇岛科林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董事会于2017年6月22日召集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表决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 日

证券代码: 603050 证券简称: 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7-013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7年 5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邱士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的《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的《关于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8,356.40万元。结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需要,即以公司总股本133,340,000股为基数,向截至2017年7月12日(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每10股送2股并派发每股人民币0.25元的股息(含税),公司此次向股东派发红利共计为人民币3,333.5万元。并相应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的内容进行修订。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通过《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的《关于审议<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8,196,346.31元,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68,196,346.3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部自筹资金。

公司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并在12个月内滚存使用。

公司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6 月 1 日

证券代码: 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7-014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68,19.63万元人民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3月1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367号文《关于核准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29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343,068,6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5,611,780.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17,456,819.35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4月10日到位,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10037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方案

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6,819.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2017年4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6819.63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6819.63 万元。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其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计报告》(中兴华核字(2017)第010124号),认为:科林电气公司编制的截止2017年4月30日止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证公字(2013)1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公司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已就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前述决策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819.6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6819.63 万元。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科林电气本次以募集资金 6819.63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819.63 万元的事项:

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

综上所述,科林电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 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7-015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5 亿元,并在十二个月内滚存使用。2017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3月1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367号文《关于核准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29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343,068,6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5,611,780.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17,456,819.35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4月10日到位,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10037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下列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备注:上述募投项目不足部分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拟使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商业银行、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该额度范围在上述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再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商业银行、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二)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科林电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 日

证券代码:603050证券简称:科林电气公告编号:2017-016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2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22日

至2017年6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于 2017 年 6月 2 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出具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出具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17年6月16日(9:00-11:30,14:00-17:30)

(三)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南院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

联系人:宋建玲;

办公电话:0311-85231911;

手机:13785107727;

E-mail:ke1911@kldcop.com;

传真:0311-89636959;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