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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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新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
公告

2017-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7-037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新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协议的基本情况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觉中国”)全资子公司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新闻社下设公司北京中新雅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近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就中国新闻社下属中国新闻社图片网络中心(www.cnsphoto.com)拥有的图片内容授权、分发、海外传播达成战略协议。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 协议双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新闻社(China News Service)简称“中新社”,是以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与中国有关系的外国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国际性通讯社,是我国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6家中央媒体之一,拥有46个境内外分社。在北京、纽约、香港设立发稿中心。建有多渠道、多层次、多功能的新闻信息发布体系,每天24小时不间断向世界各地播发文字、图片、网络、视频、手机短信等各类新闻信息产品。

中国新闻社图片网络中心(www.cnsphoto.com)归属于中国新闻社,现库存图片约300万张,并有大批历史事件、历史名人图片。目前,图片网每天滚动播发时政、经济、文化、教育、娱乐、体育、科技等领域的新闻图片及漫画图表作品600张以上,全年播发数量在30万张以上。在国内外拥有超过100名摄影记者、15000余名签约摄影师及一支专业的图片编辑队伍,为海内2000余家主流媒体提供服务,日点击率超过50万。中国新闻社图片网络中心拥有优秀的摄影人才和编辑资源,在多种大型活动中成功提供图片摄影服务。

视觉中国是一家国际领先的以视觉内容为核心的互联网科技公司。公司整合全球高质量版权内容资源,通过互联网版权交易平台(www.vcg.comm)提供超过亿级的海量图片、视频、音乐素材,为广大媒体及企业的客户提供视觉内容和传播服务。基于公司全球化战略,公司与全球第一大图片库Getty Images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016年收购比尔·盖茨创办的全球第三大图片库Corbis Images,并战略投资全球领先的摄影社区500px。优质内容已经成为互联网的稀缺资源,公司以PGC视觉内容为核心,是国内最大的正版视觉内容版权交易平台之一。“一图胜万言”,视觉中国将视觉内容与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相结合,以实现“Imagery Empower Communication”的企业愿景。

三、 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将在全球范围内展开图片授权、内容分发、海外传播等方面的合作。

协议有效期三年。三年后如双方无异议,合同将自动续期二年。

协议自双方签订后生效。

四、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后,中新社成为公司重要的战略级内容合作伙伴,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视觉内容的数量和质量是公司核心业务增长的关键驱动因素之一。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双方将在图片版权授权、内容分发、海外传播等方面形成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优质内容已经成为互联网的稀缺资源,本次战略合作有利于公司整合优质内容资源,提高优质内容的供应及分发能力,进一步巩固在PGC视觉内容领域的绝对优势地位及竞争优势。

五、 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

本次协议签订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7-038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7年6月1日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电通创意广场2号楼A区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6月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15:00 至2017年6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董事会推选董事梁军女士主持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14人,代表股份478,375,9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28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股份478,375,9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2831%;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的统计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000%。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形成了以下决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公司不存在发行优先股的情况,公司未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375,92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92,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375,92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92,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375,92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92,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375,92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92,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375,92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92,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 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375,92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92,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375,92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92,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375,92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92,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375,92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92,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届增补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375,92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92,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375,92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92,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375,92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92,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13.1审议通过了《增补钱朝晖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375,92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92,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3.2 审议通过了《增补杨霞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375,92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92,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姚培华、王冰

3. 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