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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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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2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6月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 公司章程〉 〉 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修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并由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新旧条文对照表》。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投入情况,使用募集资金772,15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72,155元。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7 年5月31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和信专字(2017)第000257号”《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下、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八、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制订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十、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制订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7年 6 月 20日召开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十二、 备查文件

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6月3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3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5月26日,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6月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渠汇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修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2,155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772,155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4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772,155元人民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526号),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39元,共计募集资金26,16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99.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963.50万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17)第000052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7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772,155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合计772,155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163.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发行费、印刷费、会计师审计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199.5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63.50万元,与拟投入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经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主要用于以下两个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期开始建设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2017年6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2,155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772,15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772,155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2,155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772,155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31日出具了和信专字(2017)第000257号《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专项说明》已经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出具了编号为和信专字(2017)第000257号《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伟隆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专字(2017)第000257号《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

5、保荐机构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日

证券代码: 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隆股份”、“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526号),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39元,共计募集资金26,16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99.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963.50万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17)第000052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

根据《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经伟隆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772,155元人民币。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公司将使用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需提供保本承诺。

2、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

上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6、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财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履行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专项意见的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监事会意见

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升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伟隆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 公告编号:2017-016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新旧条文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7

关于召开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上午9:30— 11:30时和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 15:00至2017年6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宝源路北首伟隆股份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8、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 〈 公司章程〉 〉 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的议案》

7、审议《关于制订〈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 6月19 日(星期一)上午 9 :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宝源路北首伟隆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 2017 年 6月 19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宝源路北首伟隆股份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66000(信封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翔

联系电话:0532-87905016-337

联系传真:0532-87905015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宝源路北首伟隆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0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 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71;投票简称:伟隆投票。

2、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每一议案 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 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同意1股反对2股弃权3股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按照本人的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

1、请股东在每一个议案后的“赞成”、“反对”或“弃权”选项下仅选择其中一项打“√”进行表决;

2、请股东在“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处进行选择,若股东未进行选择,则视为受托人享有表决权,并且在会议中的表决符合委托人的要求或授权。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 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受 托 人 签 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 托 日 期: .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三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作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隆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伟隆阀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6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6,163.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99.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963.50 万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 00005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进行了投入。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7.21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7 年 5 月 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编号为和信专字(2017)第000257号《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6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供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决议有限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4、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

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或理财本金安全。

(2)利率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

险。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客户将失去将资金配置于存款时收益提高的机会,或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并非随时可流动的产品。根据相关理财产品条

款,如投资者不享有提前终止权,投资者应准备持有至理财产品合同终止。

(4)投资风险:客户只能获得理财产品明确约定的收益。除产品协议中明

确约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客户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5)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的

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

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

关的损益情况。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17年6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升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伟隆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

核查意见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作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隆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伟隆股份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6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5.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6,163.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99.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963.50 万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 00005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根据招股书的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拟全部投入上述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上述项目投资需求,则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因经营需要或市场原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先期投入的,公司拟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进行了投入。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7.21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7年5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编号为和信专字(2017)第000257号《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6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和信专字(2017)第000257号《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伟隆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17年5月31日止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伟隆股份截至 2017年5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出具了编号为和信专字(2017)第000257号《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伟隆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会议材料,基于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772,15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之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为投资者谋取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张世兴 丁乃秀 王圣诵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