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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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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0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5月25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方式于2017年6月2日在公司10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金生光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续聘为公司2017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并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韩均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韩均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职务。

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青海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办公楼款项支付方式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青海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海金运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运工程”)、青海金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丰工程”)、青海正和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和工程”)向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房地产”)购买写字楼作为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12,566.89平方米。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标的进行评估,经与金阳光房地产协商,确定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62,982,222.70元。支付方式采用首付50%,其余款项按照5年期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16年11月26日、2016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2017年1月1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运工程、金丰工程和正和工程分别缴纳首付款人民币42,632,412.45元、12,959,936.75元、12,959,936.75元、12,959,936.75元。

由于银行政策调整以及考虑到资金成本等因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运工程、金丰工程和正和工程决定将原首付50%、其余款项5年期按揭贷款的支付方式变更为全额支付,交易的其他事项均不发生变化。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运工程、金丰工程和正和工程将与青海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海东正平管廊设施制造有限公司管廊设施及钢桥制造项目资金来源方式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管廊设施及钢桥制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东正平管廊设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平管廊”)投资管廊设施及钢桥制造项目,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9,500 .00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相关公告已于2016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为了满足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平管廊决定将项目资金来源方式由企业自筹变更为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9:30,召开方式为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1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韩均不再担任

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因工作变动,同意韩均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职务。

董事会对韩均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2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续聘希格玛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在 2016 年度审计工作中,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开展了审计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将《关于2017年度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其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3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23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9楼2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23日

至2017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分别于2017年4月21日、2017年6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

(二)法人股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

(四)登记时间:2017年6月20日(9:00至11:00, 14:00至16:00)

六、 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达到会议现场

(二)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贾女士

电话:0971-8588071 传真0971-8580075

(三)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

(四)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