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重点推进三领域央企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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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国资委将继续推进中央企业集团层面重组,目前重点是推进煤电、重型装备制造、钢铁等领域重组。
⊙记者 王雪青 ○编辑 邱江
6月2日,国资委召开国企改革吹风会,从公司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央企兼并重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国资委职能转变等多方面总结了最新工作进展,并透露了下一步工作重点。
关于重组,国资委副秘书长彭华岗表示:“下一步,国资委将继续推进中央企业集团层面重组,目前重点是推进煤电、重型装备制造、钢铁等领域重组。”
值得注意的是,进入6月份,混改试点工作已临近阶段时间节点,近期有望取得新进展。
混改呈现四大新特点
据国资委统计,截至2016年底,中央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含参股)占比达到了68.9%,上市公司的资产、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在中央企业“总盘子”中的占比分别达到61.3%、62.8%和76.2%。省级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内)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达到了47%。
彭华岗表示:“目前混合所有制改革呈现出四个新特点:一是速度加快;二是层级提升;三是领域拓展;四是机制转变。”
在改革速度上,统计显示,2016年新增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数同比增长45.6%。截至2017年3月底,省级国资委监管各级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数量较2016年底增长3%。
层级方面,央企二级子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达到了22.5%。截至2017年3月底,126家省级国资委监管的一级企业集团层面完成了混合所有制改革。
此外,混改的领域也进一步拓展,在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行业和领域,已选择了19家企业开展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现了向社会资本放开竞争性业务。
混改试点时间节点临近
按照发改委副主任刘鹤在3月31日召开的委内改革专题会议上的要求,即“抓好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尽快批复实施试点方案。争取做到5、6月份改革方案全部报出,党的十九大之前出台实施”。目前,这一时间节点已临近。
发改委在4月13日宣布,第一批9家混改试点的方案已基本批复;第二批10家试点企业名单已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其中9家企业已正式报来试点方案,拟近期批复实施;第三批试点的遴选工作已经着手启动,要在明确了油气行业体制改革后再行混改。
5月21日,《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发改委于5月24日发文称,第三批试点企业将进一步扩大范围,将在选择中央企业的同时,扩围至地方国企。
彭华岗表示:“除了发改委牵头的重点领域混改试点之外,更广范围的混改也在推进。”
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近期国企混改的动作日益增多。5月31日,宝武钢铁集团旗下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推行股权开放及员工持股;欧冶云商是国资委首批10家央企员工持股试点企业之一,也是宝武集团内首家全面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子公司。4月份,中粮集团正式启动了金融板块专业化公司中粮资本的混改项目,通过“增资+售股”,引入社会资本和员工持股。4月22日,中国国航公告,发改委已批复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进行航空货运物流混合所有制改革,将涉及上市公司。 下转2版·要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