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7-114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日15:10-16:1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蕾女士、财务总监刘小榕女士出席了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现就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1、公司被证监会立案缘由是什么?半年过去了,证监会不可能不向公司索求相关文件,而公司一直避而不谈具体涉及的范围。是在最初借壳大飞还是收购启创卓越期间被调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目前有没有因此被调查?

回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没有被立案调查。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正在进行中,尚无结论性进展。调查期间,公司一直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任何新的进展将会根据证监会以及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谢谢。

2、请正面回答贵公司的波兰安保龙头收购的进展情况;请问贵公司是否有担当的去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如果有担当,请涂总在股东大会上针对第十项投否决票!

回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截至目前,波兰收购涉及的尽职调查及融资等工作,公司与有关各方仍在继续推进中,公司将在全面经营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尽职调查结果以及融资情况,谨慎推进并购工作;针对议案十,各位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投出表决意见,涂总尊重所有股东的意见并会切实履行。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涂总)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国金中安消增持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需回避表决。谢谢。

3、我们是中小投资者,对贵公司的信任才买入的,买之前贵司财务报表不错。停牌后居然非标导致*ST,现在连续跌停,对我们中小投资者损失巨大。请问涂董,贵司财务是否造假?你们有采取关键措施吗?大华审计进展如何?请予以详细披露。请你们为信任贵司的中小投资者着想,拿出有力有据的解决方案,这才是值得信赖的公司!

回答:首先感谢对公司的信任,公司股票*ST是因德勤为公司2016年度年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同时德勤也发表意见表示公司未有违背会计准则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造假行为,公司目前已经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复核。目前公司在加大业务拓展的同时也在加强内控与内部审计的工作。大华的审计进展我们会根据披露标准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谢谢。

4、在雄安是否有布局?

回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雄安新区是国家千年大计,公司将根据自身战略规划积极关注雄安新区的投资或业务机会,达到披露标准的,公司将按照法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5、目前对于现状如何改善,立案的状态要求多久才能改善,是什么项目的收入不能确认,导致德勤审计报告无法出具,换审计公司的影响为什么没有事先预告呢?

回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立案的事项目前处于调查以及结论出具的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相应调查,也希望能尽快结束调查,公司将及时更新披露进展情况。德勤无法表示意见的报告是对公司部分项目的审计未能及时获取客户回函、施工过程等资料,由于时间受限,而无法确认。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是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的。谢谢您的关注。

6、对于未来中安消发展前景怎么看?公司内部是不是出现了什么问题?

回答:感谢您的提问。未来,公司将以业务项目为牵引,整合公司优质资源,全面推进智慧城市系统集成全国范围的落地与实施,同时沿“一带一路”继续布局全球安保运营服务市场。公司将持续梳理公司管理,保障公司合规运作,实现海内外业务双向共振,同时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为业务拓展提供支撑等诸多举措实现公司持续增长。此外,公司在加大业务拓展的同时也在加强内控与内部审计和管理工作。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正常,谢谢。

7、贵司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而以被ST复牌,这在整个A股市场都很罕见。请问贵司作何解释?我们中小投资者蒙受了巨大损失,请问贵司打算作何补偿?

回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是公司积极筹划重大资产收购,并按照交易所停复牌指引的要求履行的正常程序,公司的*ST是源自德勤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而造成的,两者不具有相关性。公司拟加大业务拓展,加强内控与内部审计工作,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复核,积极完善公司业务体系,消除对公司的质疑与不利影响。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将积极履行承诺,保障投资者的利益。谢谢。

8、停牌后,贵司发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公告中只提及“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至今未说明具体的调查事项。请贵司予以详细披露。

回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正在进行中,相关进展公司按照披露要求已经及时披露,尚未有结论性进展。公司会及时跟进相关情况并按期披露。谢谢。

9、请贵司披露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的进展情况。如果专项审核结果没有问题,公司是否有短期摘帽的可能性?

回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公司2017年度审计结果表明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的,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并披露后,可以向上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谢谢。

10、审计未能及时获取客户回函、施工过程等资料,为什么公司或审计不能派人去客户处获取呢,谁的责任?

回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回函由注册会计师把关,不能由公司派人去客户直接获取回函等资料,审计的函证过程是独立的。谢谢。

11、收购波兰的公司是真是假?

回答:感谢您的提问。波兰收购事项公司通过按期公告及时披露了进展情况,同时也召开了媒体说明会与媒体及投资者见面汇报情况。收购是真实存在的。谢谢。

12、涂总,我是一个中安消非常忠实的投资者,每次开股东大会都来参加,这次公司被非标我也来公司几次想面见你。公司停牌期间一系列的问题(被查、完不成年度计划、非标)等等,要是公司真的没问题(我相信没问题)。按现在3个跌停1亿多股的盖帽你是怎样考虑的。现在我们散户非常惊慌。

回答: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公司的支持与信任。公司近年来积极开拓业务布局,但受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部分重点项目推进未达预期。公司股价波动受二级市场多种因素的影响,属于市场行为,公司无法准确预测。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大业务拓展,努力提升公司业绩,回馈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谢谢。

13、网络,自媒体等对公司很多文章,期间不少是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众多中小投资不明真相,请问,在这方面公司有什么措施吗?

回答:感谢您的关注。目前网络及自媒体文章中有关于公司的报道,其中不乏一些具有主观倾向的价值判断,从而影响到投资者对事实真相的甄别。为此,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关于公司相关信息的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切莫道听途说。谢谢。

14、半年报预计何时披露,业绩如何?

回答:感谢您的提问。公司将于2017年8月31日前披露半年报,敬请关注公司届时披露的公告。谢谢

15、请问涂总现在在哪里?

回答:感谢您的提问,我现在深圳。谢谢。

16、公司为什么不在重审结果出来之后复牌,现在带着不确定性因素复牌是不是对投资者的不负责呢?

回答:感谢您的提问。公司的复牌时间严格按照上交所规则进行,目前公司正在尽全力采取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17、如果公司有自信心请涂总在二级市场增持,有可能吗?涂总请回答。

回答:感谢您的提问。实际控制人目前尚未提出增持计划,如有相关情况公司将会第一时间进行信息披露,请关注我们的公告。谢谢。

18、1)可否预告2017年中报业绩?2)董事长及公司高管可否有计划增持公司股票?3)今天已经是自开盘来第3个跌停了,封单量达到了120万手,公司可否有更好的规划改变股票跌停的窘境?4)现在大华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专项复核有什么进展?请公司董事长予以回复,谢谢!

回答:感谢您的关注。目前公司还无法预报中报业绩。公司高管及董事长若有增持计划,公司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目前的经营一切正常,管理层正在努力完善经营管理,争取更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大华审计师会在股东大会通过后全面开展审计工作,前期的调查与沟通正在密切进行中,任何结果出来公司将第一时间披露相关信息。谢谢。

19、你们这个投资说明会想对我们投资者说明什么?

回答:您好,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要求进行。谢谢。

公司对于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关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具体内容,详见“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7-115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媒体相关报道概述

近日,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有媒体刊登了一篇标题为《中安消的自我救赎:停牌349个交易日难抵6亿筹码爆仓风险》的文章,其主要内容:公司目前有超过6亿元的筹码正在面临爆仓风险,且多个重大项目涉嫌财务造假。

二、澄清声明

经认真核实,对媒体报道所涉及的相关内容予以澄清说明:

(一)关于“公司超过6亿元筹码面临爆仓风险”的澄清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分别于2015年4月2日、2015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5月26日通过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1,088,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截至目前,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已进入清算阶段。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分别于2015年7月9日、2015年8月3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11月9日完成股票购买,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1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37.09元/股。2016年8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书面通知其已完成以自有资金申购中安消2号的优先级A份额的相关工作,原中安消2号优先级A份额的委托人退出,详见公司公告《中安消关于控股股东成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优先级A份额委托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88)。截至目前,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无杠杆融资,不存在爆仓风险。

2015年11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直接或间接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增持资金总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2015年11月27日,其完成增持计划,共增持公司股份5,899,385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的0.46%。2016年8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书面通知其已完成以自有资金申购中安消增持1号优先级份额的相关工作,原中安消增持1号优先级份额的委托人退出,详见公司公告《中安消关于国金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份额委托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95)。截至目前,中安消增持1号已无杠杆融资,不存在爆仓风险。

综上,公司目前不存在超过6亿元筹码面临爆仓风险的情形。

(二)关于“多个重大项目涉嫌财务造假”的澄清

1、宁夏医科大学总院中宁分院项目概况

2015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技术)与宁夏楚雄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就宁夏医科大学总院中宁分院项目建设签订框架合作协议。详见公司公告《关于签订智慧医疗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52)。

2016年1月5日,根据此前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约定,中安消技术子公司西安旭龙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中安消旭龙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与项目方宁夏楚雄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宁夏医科大学总院中宁分院智能化系统、信息化系统、手术室及ICU净化、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24,359.11万元。

2016年3月1日,根据合同谈判进展,中安消旭龙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与项目方宁夏楚雄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又签订了《宁夏医科大学总院中宁分院关于机房装修工程、设备安装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18,368.67万元。

上述两个合同,总计42,727.78万元。中安消旭龙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在其官网对后续签订18,368.67万元施工合同进行披露。个别媒体未经深入调查,亦未就相关内容向公司进行核实,导致报道情况严重失实。

综上,公司先与项目方宁夏楚雄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一份框架合作协议,并依据框架合作协议先后签署两份工程合同,媒体报道的金额差异主要系仅就第一次签订的合同金额展开,未考虑公司后续另有签订合同的情形,故公司不存在虚增合同金额的情形。

2、涉县偏店49兆峰瓦及陕县张茅乡20兆峰瓦并网光伏发电站项目概况

1)合同签订

2015年12月,中安消技术与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陕县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分别签订涉县偏店49兆峰瓦并网光伏发电站系统集成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及陕县张茅乡20兆峰瓦光伏电站系统集成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具体如下:

详见公司公告《中安消关于签订重大系统集成EPC总承包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90)。

2)涉县偏店49兆峰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该项目分二期建设,预计总投资4.5亿元。2015年6月25日,第一期30兆峰瓦已取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立项批准文号:冀发改能源备字【2015】91号,第一期项目总投资28,141.7万元。目前发包方正在进行二期项目19兆峰瓦的备案申请。截至目前,电力质检部门对该项目一期的检查验收已完成,并收到并网许可证。

个别媒体报道差异,主要统计金额中未包含涉县偏店49兆峰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二期19兆峰瓦投资资金所致。

3)陕县张茅乡20兆峰瓦光伏发电项目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1.6亿元,2015年3月26日,该项目已取得陕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立项批准文号:豫三峡县能源【2015】04037。

2015年12月3日,中安消技术与西安博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河南陕县张茅乡20MWP光伏电站项目分包合同》,由其分包提供部分专业施工服务;2016年6月,该项目正式通过河南省电力质检验收;2016年9月通过河南省能源局、省供电公司并网验收;2016年10月通过市、县供电公司并网验收,并正式并网发电。

2017年6月3日,西安博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陕县张茅乡20MWP光伏电站项目情况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说明明确陕县张茅乡20兆峰瓦并网光伏发电站项目建设单位为陕县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EPC总包单位为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其于2015年12月3日与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河南陕县张茅乡20MWP光伏电站项目分包合同》,成为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的专业施工分包单位,其公司官网上2016年2月3日发表《我公司成功签约河南陕县张茅乡20MWP光伏电站》,只为宣传与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并宣传成功进入新能源领域。

上述项目详细情况见公司公告《中安消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7-110)。

三、其他说明

作为一家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欢迎并接受广大投资者和媒体的正常监督,帮助公司规范经营发展,也欢迎大家前往公司开展调研。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对任何故意诽谤之言论都会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