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6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017-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4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27日以送达和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6月2日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永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9位董事,现场实到9位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就《关于补充审议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意见。(《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备查文件

(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 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三)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5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27日以送达的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6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勇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6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2016 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 2016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87,440,024.06元,具体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1、坏账损失:根据会计政策规定,应收款项按照以下三种方式计提坏账准备:(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将期末余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的应收款项作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即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确定组合的依据: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计提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2、存货跌价损失:(1)公司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号-存货》的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库存商品跌价准备政策。即:期末对库存商品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库存商品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库存商品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库存商品,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库存商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库存商品,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库存商品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库存商品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库存商品,按照库存商品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库存商品,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对于报告期末的库存商品,由于无法将库存的商品与销售合同一一对应,均视同无销售合同与之对应,按其市场销售价格作为估计售价。对于市场销售价格的取价,公司首先在公开网站上查询市场报价和市场最近行情的分析资料,结合公司最近成交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确定为库存商品的估计售价,然后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将其与账面成本进行比较,低于账面成本则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参股山西丰喜华瑞煤化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5%,因该公司经营所处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经营业绩下滑,持续亏损,公司面临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的风险。结合该公司的期末净资产,认为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4、其他:

公司通过兴业银行向贵州中盟磷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盟磷业)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整,期限24个月,年利率13%(详见公告2013-047号)。2015年12月3日该笔委托贷款到期后,中盟磷业未按期偿还本金。公司与中盟磷业以及其他主要债权人经过多轮磋商,先后两次签订了债务偿还框架协议,协议中约定,中盟磷业将以其全资子公司安徽新中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偿还对公司2 亿元负债。(经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咨报字(2016)第2644号资产评估报告显示,安徽新中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约为6.4亿元。)

2016年年报审计期间,经了解虽然各方债权人和中盟磷业积极推动债务偿还框架协议的执行,但由于诸多因素,上述框架协议推进速度缓慢,可能存在债务偿还框架协议无法执行的不确定性,即公司可能会通过向法院就中盟磷业违反委托贷款合同提起诉讼进行催收款项。

基于谨慎性原则,年审会计师针对上述情况判断,如果债务偿还框架协议无法执行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将中盟磷业持有的资产和股权进行拍卖变现还款情况,即如果进行拍卖,应考虑拍卖的公允价值以及相关的处置费用等,预计可能会给债务的偿还带来损失,因此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即当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的金额,然后将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相比较,以确定资产是否发生了减值,以及是否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综合考虑拍卖的流程、拍卖公允价值的确定以及相关的处置费用等因素,我们估计上述委托贷款的可收回金额会发生约30%的减值,因此计提并确认了6,000万元减值损失。

(二)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其他说明

本次审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系对2016年度发生事项的补充审议,相应会计处理已在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中反应及披露,不会因本次补充审议而影响公司2016年年报数据,不会影响公司以前年度损益。上述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系基于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根据公司会计政策、会计谨慎性和会计一致性原则进行,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6年度利润总额 87,440,024.06元。

三、董事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保证了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报告期资产的价值,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