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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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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17—023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钼业”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6月5日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公司监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朝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经本公司自查及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境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8年(含8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如发行后涉及利率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本次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改善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偿债保障措施

若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的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如我国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17—024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认真对照了关于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和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境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3、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8年(含8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如发行后涉及利率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本次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7、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8、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改善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10、偿债保障措施

若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1、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2、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三、 授权事宜

根据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的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如我国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 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2014年度

2014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清单如下:

2014年,洛阳坤宇矿业有限公司、洛阳钼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被处置,公司2014年合并范围由此减少。除此之外,公司2014年无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2015年度

2015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清单如下:

2015年,洛阳永宁金铅冶炼有限公司、洛阳钼业集团贵金属有限公司的股权被处置,公司2015年合并范围由此减少。除此之外,公司2015年无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3、2016年度

2016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清单如下:

2016年,公司无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三)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指标除特别说明以外均依据合并报表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其中, 2017年1-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为未年化数据;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其中2017年1-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为未年化数据。

(四)最近三年一期的重大资产购买

1、收购巴西铌磷业务

2016年4月,公司与世界前五大的矿业公司英美资源集团签署协议,以15亿美元的交易对价购买其旗下位于巴西境内的铌磷业务,该项目于2016年10月1日完成交割。根据交割报告书,公司共计支付交易对价及营运资金调整金额16.76亿美元,交割后财务报表合并。

公司通过位于卢森堡的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卢森堡SPV实现对巴西铌磷业务进行控制。截止2016年12月31日,卢森堡SPV公司资产总额152.26亿元,占2016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的17.27%,交割后2016年度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0.45亿元,占公司当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5%。

2、收购刚果(金)铜钴业务

2016年5月,公司与全球最大的铜业上市公司自由港集团签署协议,以26.5亿美元的交易对价收购其旗下位于刚果(金)境内的铜钴业务,该项目于2016年11月17日完成交割。根据交割报告书,公司共计支付交易对价及营运资金调整金额26.65亿美元,交割后财务报表合并。

公司通过位于香港的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CMOC DRC Limited实现对刚果(金)铜钴业务进行控制。截止2016年12月31日,CMOC DRC Limited公司资产总额445.27亿元,占2016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的50.51%,交割后2016年度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41亿元,占公司当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2%。

3、收购巴西铌磷业务及刚果(金)铜钴业务时编制的模拟报表

本次交易前,公司不持有AAFB、AANB或FMDRC的股权,同以上三个主体无业务往来及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分别持有AAFB、AANB及FMDRC各自100%的股权,AAFB、AANB及FMDRC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巴西境内铌磷业务及刚果(金)境内铜钴业务,上市公司编制了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并由德勤华永出具了《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专项审阅报告》。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公司假设收购境外铌磷业务及收购境外铜钴业务交易于2014年12月31日完成("模拟购买日"),公司并于当日分别对AAFB及AANB业务及FMDRC实现控制。备考报表相关的其他主要编制基础如下:

(1)根据签署的收购协议,收购境外铌磷业务的交易对价按照协议所约定的美元1,500,000千元以及交割日的账面现金余额和营运资金净额进行调整。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假设相关收购于2014年12月31日完成时,并根据AAFB及AANB业务2014年12月31日账面现金余额及营运资金净额计算对价为美元1,756,239千元,折合人民币10,746,427千元,并计入其他流动负债。

根据签署的收购协议,收购境外铜钴业务的交易对价按照协议所约定包括:

1)固定现金对价美元2,650,000千元;

2)浮动现金对价即交割日FMDRC账面现金余额与基准现金余额美元50,000千元之间差额的70%;

3)或有对价。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假设相关收购于2014年12月31日完成时,根据FMDRC于2014年12月31日的现金余额调整计算的现金对价为美元2,739,923千元,计入其他流动负债进行核算。此外,于2014年12月31日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为美元22,411千元,折合人民币137,133千元。

本次备考报表的编制未考虑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资金成本。

(2)对收购境外铌磷业务和收购境外铜钴业务所获得的各项资产、负债于2014年12月31日进行初始计量时,对因企业合并所承继的或有负债及预计将会从出售方获得的或有负债补偿以公允价值计量,同时公司管理层假设除采矿权外,其他通过收购所获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于模拟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一致,收购境外铌磷业务和收购境外铜钴业务所支付的收购溢价均来自于采矿权溢价。因此,将本次交易的对价与模拟购买日AAFB及AANB业务及FMDRC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以及因企业合并所承继的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预计将会从出售方获得的或有负债补偿等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采矿权,在后续期间内对相关采矿权按照附注三所述的会计政策进行摊销。

(3)根据本公司与出售方在铌磷收购协议中的约定,本公司将通过此次收购获得Capital PLC持有的对AANB的债权以及Capital Luxembourg持有的对AAFB的债权。在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假设于模拟购买日已经获得上述债权并在各会计期末作为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往来相应进行抵消,相关利息支出亦予以抵消。

本次交易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1)简要备考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简要备考利润表

单位:万元

(五)管理层简要财务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对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进行了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资产总额呈上升趋势,其中2016年末资产规模同比大幅上涨主要系当期内完成巴西铌磷业务及刚果(金)铜钴业务的收购并将相应资产纳入合并报表所致。公司目前的资产构成符合公司现有的经营特点,结构稳定反映了公司业务模式较为成熟,与公司的基本情况相适应。

2、流动资产分析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存货,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3月31日,上述科目合计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71.86%、74.70%、83.40%及83.52%。公司2016年末流动资产比例较2015年末降幅较大,主要系公司于2016年内收购巴西铌磷业务及刚果(金)铜钴业务,导致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大幅度增加,流动资产比例因此下降。

3、非流动资产分析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商誉为主。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3月31日,上述科目合计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66.96%、55.00%、77.39%及77.22%。2016年末公司商誉同比大幅上涨主要系当期内收购巴西铌磷业务及刚果(金)铜钴业务所致,公司本次收购巴西铌磷业务、刚果(金)铜钴业务的合并成本及商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3月31日,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1,291,034.27万元、1,306,383.74万元、5,380,991.16万元及5,316,211.97万元,负债总额的增长态势与资产总额变化趋势基本相符。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23.24%、67.12%、29.70%及29.91%,公司负债结构的变化与公司经营情况相符。2015年末,公司负债结构中流动负债占比较大,主要原因一方面为长期借款随着到期日临近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核算,另一方面2015年末短期借款规模相比2014年末亦大幅上涨。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构成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3月31日,上述科目合计金额分别为959,964.29万元、394,158.64万元、3,543,200.78万元及3,493,784.8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96.86%、91.77%、93.67%及93.76%。公司2016年末非流动负债规模大幅度上升主要系公司为收购巴西铌磷业务、刚果(金)铜钴业务增加大规模长期借款所致。

5、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66,238.21万元、419,683.96万元、694,957.10万元及578,253.03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180,020.18万元、70,310.84万元、101,923.84万元及99,870.04万元。公司所在的有色采矿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点,受金属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但公司积极通过海外收购,成功实现多元化的战略布局,同时对营运管理进行了有效的改善,有效地对冲了市场需求低迷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6、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63,504.71万元,135,877.19万元,291,482.64万元和142,724.54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公司现金流转正常。为积极拓展公司业务、扩大企业规模,公司适当进行投资,最近三年及一期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且波动较大,这一状况与公司开展的业务所处的发展阶段较为相符。除2017年1季度外,公司筹资活动净现金流量均为正数且规模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在业务开展、规模扩张过程中扩大融资规模所致。

7、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均在合理范围内。2016年,公司存货期末余额比年初数增加449,026.39万元,增加比例为757.85%,主要系公司2016年度收购子公司存货增加,导致存货周转率下降。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公司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因收购巴西铌磷业务、收购刚果(金)铜钴业务长期借款大幅上涨从而导致资产负债率同比大幅上涨,但总体而言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仍保持在相对合理的水平。

8、公司未来业务目标

公司属于有色金属采矿业,主要从事铜、钼、钨、钴、铌、磷等矿业的采选、冶炼、深加工等业务,拥有较为完整的一体化产业链条,是全球前五大钼生产商及最大钨生产商之一、全球第二大钴、铌生产商和全球领先铜生产商,同时也是巴西境内第二大磷肥生产商。

公司的愿景是打造一家受人尊敬的国际化资源公司。致力于:巩固和保持现有业务极具竞争力的成本优势,持续降低成本、改善管理、提高效率、内部挖潜;持续管理和优化资产负债表,合理安排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确保境外业务平稳运营的同时,发掘并发挥业务协同效应,凭借本公司规模、产业链、技术、资金、市场和管理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和多元化的融资平台;以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为主线,积极推进资源收购,优先并购和投资位于政局稳定地区具有良好现金流的优质成熟资源项目,“产融并举”加速公司发展。

五、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改善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实施后,假设其他条件不发生变化,预计公司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会提高,将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短期偿债压力,提高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同时,通过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公司可以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增强公司整体资金使用的稳定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231.97亿元,全部是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

截至公告日,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详情请参阅公司发布的《2016年年度报告》。

本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披露公司债券的发行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