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09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六届七次董事会通知于2017年5月24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6月2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1、补充确认与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回避表决)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补充确认与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洪欣、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王培荣、梁斌回避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补充确认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补充确认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7年6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新增与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回避表决)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新增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新增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7年6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6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四、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与调整,为降低运营成本,公司拟注销新疆中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新疆中泰现代物流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如下:
(一)注销新疆中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新材料”)成立于2013年8月23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阜康市博峰路174号,法定代表人范雪峰,主营业务为建筑材料的制造、销售及技术推广。
2、财务数据
截至2017年4月30日,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4,935.57万元,负债总额1.37万元,净资产4,934.20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2017年1-4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注销原因
中泰新材料设立目的是为引进其他战略投资者,合作建设PVC深加工及PVC应用领域推广项目。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已在其园区内配套建设PVC深加工项目,主要包括PVC板材、型材、管材、墙体材料等PVC下游产品加工,中泰新材料至今未开展实际业务。为降低运营成本,拟注销新材料公司。
(二)注销新疆中泰现代物流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现代物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现代物流”)成立于2012年1月29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雪峰,注册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主营业务物流园建设投资及相关产业服务。
2、财务数据
截至2017年4月30日,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10,000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净资产10,000万元,在建工程125.17万元,2017年1-4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在建工程主要为可研编制等项目前期费用)。
3、注销原因
中泰现代物流设立后,在米东区工业园进行了前期调研等工作。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公司依托全资子公司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形成了全方位、一体化的全产业链经营模式,打造物流运营平台。鉴于此,为降低运营成本,拟注销中泰现代物流。
上述公司的注销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会议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泰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洪欣、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王培荣、梁斌回避表决)
2017年5月31日,中泰集团与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丽达”)签署《股权表决权委托协议》,浙江富丽达将其持有的中泰化学116,352,609股,占中泰化学总股本5.42%,对应的全部股东表决权、董事提名权等股东权利(不包括分红权等股东财产性权利)授权中泰集团表决,委托授权期限为2017年5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至此,中泰集团可行使表决权合计643,720,234股股份,占中泰化学股份总数的29.99%。
2017年2月15日、2017年2月28日,中泰集团与中泰化学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和《股份认购补充合同》。中泰集团拟认购不低于中泰化学最终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的10%。鉴于此,中泰集团可能达到持股比例超过中泰化学总股本30%的比例,从而触发“要约收购”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规定。中泰集团承诺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泰集团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同时关联股东中泰集团、环鹏公司、浙江富丽达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6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095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5月24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1、补充确认与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关联交易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补充确认与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尚晓克、谭顺龙回避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补充确认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补充确认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娇回避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7年6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新增与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新增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新增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娇回避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7年6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6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四、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泰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联监事尚晓克、谭顺龙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09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新增预计
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概述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或者“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对公司内控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根据自查情况显示,公司与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能源”)及其下属公司相应发生的交易虽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未确认为关联交易;公司与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欣隆”)2016年部分采购仪表设备等的关联交易超出审批额度;补充确认公司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泰纤维”)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补充确认公司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昌实业”)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补充确认上述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补充确认与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
(1)2015年9月7日,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的方式完成对圣雄能源的重组,目前持有圣雄能源18.55%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
(2)2015年9月至2017年5月,公司历任董事、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原总会计师孙润兰女士、公司现任董事、中泰集团副总经理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曾担任圣雄能源董事。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发生以上情形之一的,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的条款规定,补充确认圣雄能源为公司关联方(补充确认期间至2018年5月),与公司发生的各项交易补充确认为关联交易。
2、补充确认与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公司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2016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中泰集团下属公司中泰欣隆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自查结果,公司下属公司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2016年向中泰欣隆采购棉纺机设备,支付预付款24,013.18万元,2016年发生4,208.68万元,其余按合同约定正常履行,上述预付款金额超出审批额度24,013.18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公司需补充确认关联交易额度。
3、补充确认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公司现任副总经理李芸华女士担任天泰纤维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发生以上情形之一的,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的条款规定,补充确认天泰纤维为公司关联方(补充确认期间至2018年5月)。公司及下属公司2017年1-4月与天泰纤维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采购、销售商品,运输服务、融资租赁等交易补充确认为日常关联交易。
4、补充确认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现任职工代表监事李娇女士担任泰昌实业的自然人股东及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的条款规定,确认泰昌实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及下属公司2017年1-4月与泰昌实业发生的采购、销售商品,运输服务等交易补充确认为日常关联交易。
(二)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补充确认2015年9月至2017年4月末与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17年4月末公司为圣雄能源担保余额323,206.91万元,包含2015年、2016年担保发生额。
注2:上述2015年、2016年关联交易的发生金额均已在公司2015年、2016年度报告中披露。
注3:2017年1月1日-2017年4月30 日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最终数据以公司审计结果为准。
2、补充确认与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自查,公司及下属公司2016年度与中泰欣隆预付采购仪表设备等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批准额度共计24,013.18万元,补充确认上述关联交易金额。
3、补充确认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17年1-4月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17年1月1日-2017年4月30 日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最终数据以公司审计结果为准。
4、补充确认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4月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17年1月1日-2017年4月30 日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最终数据以公司审计结果为准。
(三)新增预计公司2017年5-12月日常关联交易
1、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经营业务需要,拟与圣雄能源及其下属公司、天泰纤维及其下属公司、泰昌实业开展采购、销售商品,运输服务、融资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业务。
2、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新增与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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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7年1月1日-2017年4月30 日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最终数据以公司审计结果为准。
(2)新增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17年1月1日-2017年4月30 日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最终数据以公司审计结果为准。
注2:向关联人提供融资租赁业务预计金额为合同金额。
(3)新增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17年1月1日-2017年4月30 日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最终数据以公司审计结果为准。
上述关联交易产品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以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6月2日召开的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本次补充确认及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12日,注册资本424,686.5879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群蓉,法定住所为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阿拉沟沟口,主营业务为煤炭批发经营,电石生产、销售,硫酸、盐酸、水合肼、液氯、液碱、片碱、次氯酸钠批发,矿产资源项目的投资;煤化工、盐化工系列产品的加工制造及销售。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圣雄能源资产总额1,199,495.69万元,负债总额994,487.73万元,净资产205,008.37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04,545.57万元,净利润-46,673.97万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2017年3月31日,圣雄能源资产总额1,294,074.11万元,负债总额1,084,259.60万元,净资产209,814.50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7,989.00万元,净利润5,436.92万元(未经审计)。
2、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18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洁,法定住所为新疆博州阿拉山口市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12室,主营业务为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有毒的除外)、棉短绒等维护;跨境电商;货运代理;化工产品自理报关报检;代理报关报检综合业务。
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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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中泰欣隆资产总额123,007.87万元,负债总额120,604.42万元,净资产2,403.45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1,146.86万元,净利润1,490.45万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2017年3月31日,中泰欣隆资产总额134,209.66万元,负债总额131,453.08万元,净资产2,756.58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69,092.49万元,净利润353.13万元(未经审计)。
3、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8日,注册资本61,6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勇,法定住所为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柳毛湾镇工业区光明路南侧,主营业务为天然纤维、人造纤维、化学纤维、工业硫氢化钠的生产,销售。
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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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6年12月31日,天泰纤维资产总额153,773.16万元,负债总额95,385.67万元,净资产58,387.49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67,707.33万元,净利润1,193.96万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2017年3月31日,天泰纤维资产总额248,391.41万元,负债总额185,999.27万元,净资产62,392.15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2,740.72万元,净利润2,479.11万元(未经审计)。
4、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09月26日,注册资本19,348.424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延杰,法定住所为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尼尔镇,主营业务为浆粕、棉短绒加工销售,籽棉收购、皮棉销售,余热发电,农业种植、牲畜养殖。
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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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6年12月31日,泰昌实业资产总额114,423.99万元,负债总额76,936.59万元,净资产37,487.40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55,510.80万元,净利润1,203.11万元(经新疆安诚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17年3月31日,泰昌实业资产总额93,430.66万元,负债总额56,587.38万元,净资产27,361.56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2,229.37万元,净利润-338.73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2015年9月7日,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的方式完成对圣雄能源的重组,目前持有圣雄能源18.55%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
(2)2015年9月至2017年5月,公司历任董事、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原总会计师孙润兰女士、公司现任董事、中泰集团副总经理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曾担任圣雄能源董事。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发生以上情形之一的,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的条款规定,补充确认圣雄能源为公司关联方(补充确认期间至2018年5月)。
2、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泰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1.08%的股份,公司董事王洪欣先生担任中泰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泰欣隆为中泰集团控股子公司。
3、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
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公司现任副总经理李芸华女士担任天泰纤维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发生以上情形之一的,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的条款规定,补充确认天泰纤维为公司关联方(补充确认期间至2018年5月)。
4、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现任职工代表监事李娇女士担任泰昌实业的自然人股东、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的条款规定,确认泰昌实业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签订了相应的具体合同,后续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经内控自查,补充确认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1-4月与圣雄能源的各项交易为关联交易,补充确认2017年1-4月与天泰纤维、泰昌实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2016年度与中泰欣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述关联交易产品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二)公司新增2017年5-12月与圣雄能源、天泰纤维、泰昌实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内控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补充确认公司与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公司及下属公司向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仪表设备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补充确认公司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公司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上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董事会审议。同时,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2、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经营业务需要,预计2017年拟新增与关联方开展采购、销售商品,运输服务、融资租赁等关联交易业务,以上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董事会审议。同时,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召开了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补充确认与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补充确认与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补充确认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召开了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新增公司2017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作了预计,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七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4、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及2017年3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097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金额、期限及用途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中泰化学”)下属子公司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根据其生产运营、资金需求计划等,2017年度拟新增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共计100,000万元,期限一年,利率以中泰化学取得的融资资金成本为准。
(二)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的义务
(一)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洁
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中哈合作中心黄金口岸国际贸易城黄金口岸商贸城四楼4140号
主营业务: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杠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30,572.86万元,负债总额为220,463.79万元,净资产为110,109.0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69%。(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注: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基于2017年度生产运营、资金需求计划,被资助对象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依据融资租赁公司2017年度生产运营、资金需求计划,公司此次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保证被资助对象生产经营需要。被资助对象有能力控制资金管理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2017年度拟新增向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财务资助金额100,000万元,期限一年,利率以中泰化学取得的融资资金成本为准,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向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2017年5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1,266,300万元,其中:中泰化学对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805,800万元,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85,500万元,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75,000万元。如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额度,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1,366,300万元。
公司目前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基于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需要,公司能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上述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款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七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098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六届七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15:00至2017年6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电话0991-8751690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
(八)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九)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1.1补充确认与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关联交易
1.2补充确认与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1.3补充确认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1.4补充确认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审议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1新增与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2新增与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3新增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泰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六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6月16日上午9:30至下午19:30之间。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830026,传真号码:0991-875169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召开时间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潘玉英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传真:0991-8751690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92
2、投票简称:中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对于以上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同一议案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五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15:00至2017年6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