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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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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7-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17-026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定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推动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增加党建工作章节。

一、《公司章程》新增条款

1.原《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增加第十二条,新增内容为:

第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公司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公司党组织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其后相应章节序号依次做顺延调整。

2.原《公司章程》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和第五章“董事会”之间插入“公司党组织”作为第五章,新增内容为:

第五章 公司党组织

第九十四条 成立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同时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各分公司、子公司相应成立党组织,隶属公司党委。

第九十五条 公司党委和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公司党委和纪委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一)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

(二)符合条件的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委。

第九十六条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党委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年度计划。

(三)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大额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四)公司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

(五)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六)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七)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八)公司在特别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九)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重要事项。

(十)其他需要公司党委研究讨论的重大问题。

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第九十八条 党的工作机构和党务工作人员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原则上按照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配备。

第九十九条 落实党建工作经费,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安排,纳入企业管理费用税前列支。

第一百条 公司党委行使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严格用人标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规范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

公司党委在市场化选人用人工作中发挥领导把关作用,做好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公司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第一百〇一条 公司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公司党委、党的工作部门以及所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两为主”要求,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格监督执纪,聚焦主责主业加强队伍建设。

原第五章及其后章节内容不变,相应章节序号依次做顺延调整。

二、《公司章程》修订条款

《公司章程》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17-027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定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贷款概述

1、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子公司的建设发展,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拟通过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利率区间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5%至上浮10%,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不收取手续费。

2、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联董事贾化斌先生、卢浩先生、姚礼进先生、沈春水先生、肖厚全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邵德慧

注册地: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7层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09月18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40000054468522J

登记机关: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营业期限:50年

股东(发起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三、借款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2017年度拟通过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以下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5,000万元,用于子公司建设发展,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不收取手续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2017年度拟通过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500万元,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不收取手续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子公司的建设发展。委托贷款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公司通过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各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子公司的建设发展。交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定价原则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发表如下事独立意见: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子公司的建设发展。贷款利率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17-028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定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6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名(独立董事尹宗成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石强代为表决)。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

表决结果:赞成票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贾化斌、卢浩、肖厚全、姚礼进、沈春水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7- 029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26日

至2017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2017年4月21日、2017年6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信息。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10、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能电力运营检修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所需文件、证件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 年 6月 20 至 6 月 23 日上午9:30-11:30, 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大连路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登记收件截止日 2017 年 6 月 26 日上午 12 时。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亲身或其委派的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大连路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2225677

传真:0551-62225657

信箱:ahtrqgs@vip.163.com

联系人:常爽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