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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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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六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六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7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6月5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0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韩士发、刘常进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董事王建军、康敬成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均委托董事林发现代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胡本源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伟民代为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东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候选人名单按姓氏拼音排序)

候选人:韩士发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候选人:胡劲松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候选人:林发现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候选人:刘常进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候选人:李丙学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候选人:宋东升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候选人:王建军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候选人:赵 强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韩士发、胡劲松、林发现、刘常进、李丙学、宋东升、王建军、赵强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公司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在公司进行重大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决策时,能够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决策与执行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表示衷心的感谢!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士发 男,196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新疆广汇哈密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伊吾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经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推荐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本公司关联董事候选人。

胡劲松 男,1968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新疆蓝山屯河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规划发展处处长、副处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稽查特派员助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工业厅行业指导处副主任科员、科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工业局企管处科员。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林发现 男,1963年4月出生,毕业于郑州工学院化工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通过201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创新型人才的评选,获得政府拨付专项资金支持。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富蕴广汇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辽宁广汇有机硫化工研究院院长。曾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开祥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事业部部长;河南省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厂长,河南省化工厅中大工程监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安阳化肥厂技术员、工程师、副主任、厂长助理、跨地区承包经营双阳化肥厂厂长,安阳化肥厂副厂长,安阳化学工业集团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经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推荐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本公司关联董事候选人。

刘常进 男, 196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永城煤电集团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经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推荐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本公司关联董事候选人。

李丙学 男, 197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现任新疆富蕴广汇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南开祥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工程技术部副部长、部长;安阳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尿素车间副主任、技术员。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宋东升 男,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党委副书记。曾任新疆布尔津县委常委、副县长,富蕴县委副书记,富蕴县委书记,阿勒泰地区行署党组成员、副专员,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挂职),吉林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挂职),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董事长。经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推荐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本公司关联董事候选人。

王建军 男,196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宁夏中卫广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新疆广汇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曾任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新疆广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经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推荐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本公司关联董事候选人。

赵强 男,1973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运营总监。曾任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运营总监兼人力资源部部长,公司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兼运营管理部部长;新疆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新疆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商品现金流经理、后台经理。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前,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将继续履行原有职责。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候选人名单按姓氏拼音排序)

候选人:胡本源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候选人:马凤云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候选人:孙积安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候选人:张伟民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胡本源、马凤云、孙积安、张伟民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能够通过各自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经验助力公司决策,能够发挥专业特长,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以各自的专业知识及独立判断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协助管理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决策水平,为释放公司业绩和提升公司价值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此,公司董事会向全体独立董事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本源 男,197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会计学专业教授,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马凤云 女,1955年2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届企业科技特派员,国家英汉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和自治区精品课程《化工原理》建设项目主持人,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能源化学工程》建设负责人,在美国Tufts大学化工生物系作访问科学家,主要从事新疆煤质分类与煤炭加氢液化、热解等工艺性质与过程开发研究,近年主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基金、自治区科技计划等课题5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220余篇,取得科技成果6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2件。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新疆大学教授,新疆煤炭清洁转化与化工过程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主任。曾任哈萨克斯坦国卡拉干达大学特聘教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特殊贡献优秀专家、自治区劳动模范、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工业组专家顾问、新疆化工学会副理事长、国家禁化武履约技术专家、国家西北地区环境应急咨询专家、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客座研究员。

孙积安 男,汉族,195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具备银行业34年的工作经验,熟悉银行各项业务的操作和管理,熟悉并擅长财务核算,资金运作,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审计检查及信贷等方面的业务。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建设银行新疆分行资深专员;建设银行甘肃总审计师兼总审计室主任;建设银行新疆总审计师兼总审计室主任;建设银行乌鲁木齐市支行计划信贷科副科长,区分行办公室主任科员,筹集资金处副处长,计划资金处副处长,筹集资金处处长,计划财务处处长。

张伟民 男,196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国家一级律师。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新疆力和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新疆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讲师团成员,全国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任新疆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新疆律师协会直属分会会长,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张伟民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推荐。胡本源、马凤云、孙积安为本公司监事会提名推荐。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前,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将继续履行原有职责。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于2016年2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24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至今,证券市场和部分募投项目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为了抓住一带一路历史性的发展机遇,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对本次发行相关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等进行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部分事项进行调整后,公司仍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同意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17-032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17-033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17-034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提示性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17-035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专项偿债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专项偿债资金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17-036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2月2日,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24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至今,证券市场和部分募投项目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为了抓住一带一路历史性的发展机遇,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公司拟调减哈萨克斯坦LNG清洁能源一体化项目募投 10 亿元和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募投 25亿元,并根据证监会相关要求将偿还有息负债金额调整为 8.5 亿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8.5亿元。

一、本次发行募投项目调减原因

1、哈萨克斯坦LNG清洁能源一体化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间合作项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为具体执行方,项目涉及两国间合作背景与协议条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由于募集资金未到位,哈萨克斯坦 LNG 项目的实施背景已发生变化,根据2017年4月5日中哈两国合作委员会能源分委会第十次会议精神,经中哈两方协商一致,拟终止哈萨克斯坦LNG清洁能源一体化项目,启动洽谈哈萨克斯坦国其他能源开发利用项目,以达到中方向哈国提供清洁能源的目的,继续两国之间的能源合作。

2、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于2012年3月开工建设,因募集资金未到位,为不影响整体工程进度,满足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已通过其它融资方式解决资金投入,其中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贷款达成一致,并签订人民币72亿元中长期银团贷款合同,项目整体建设资金已基本安排解决,红淖铁路即将投入试运行。因此公司计划不再使用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二、本次发行相关方案的调整情况

1、发行数量

(1)本次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10,062.893万股(含110,062.893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2017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 5,221,424,6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税前)。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为不超过110,584.518万股(含110,584.518万股)。

(2)本次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4,811.32万股(含44,811.32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2017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 5,221,424,6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税前)。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为不超过45,023.70万股(含45,023.70万股)。

2、募资资金数量及用途

(1)本次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投资哈萨克斯坦LNG清洁能源一体化项目、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项目、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及偿还上市公司有息负债。各项目具体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将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本次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50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投资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项目及偿还上市公司有息负债。各项目具体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将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相应调整为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调整发行方案之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针对上述调整,公司编制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2月2日,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24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至今,证券市场和部分募投项目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为了抓住一带一路历史性的发展机遇,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2017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等进行了调整并对《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进行修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对《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

(1)本次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10,062.893万股(含110,062.893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2017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 5,221,424,6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税前)。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为不超过110,584.518万股(含110,584.518万股)。

(2)本次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4,811.32万股(含44,811.32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2017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 5,221,424,6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税前)。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为不超过45,023.70万股(含45,023.70万股)。

2、对本次募资资金数量及用途进行了调整

(1)本次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投资哈萨克斯坦LNG清洁能源一体化项目、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项目、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及偿还上市公司有息负债。各项目具体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将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本次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50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投资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项目及偿还上市公司有息负债。各项目具体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将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3、删除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哈萨克斯坦LNG清洁能源一体化项目”、“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的相关披露内容。

4、对《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出具之日至《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出具之日期间发生的其他变更事项进行了相应更新。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2月25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于2016年2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24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至今,证券市场和部分募投项目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为了抓住一带一路历史性的发展机遇,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2017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等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基于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将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意见》中有关规定落实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最近三年(2014-2016年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31元/股、0.04元/股及0.04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6.38%、2.30%及1.8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16元/股、0.0030元/股及0.0023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8.24%、0.14%及0.11%。本次发行完成后,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公司总股本由522,142.47万股增至567,166.17万股(假设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增加45,023.70万股。

在不考虑募集资金财务回报的情况下,2017年公司整体收益情况目前较难进行直接预测,主要原因为经营业绩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以及业务发展状况等多重复杂因素影响,目前暂以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2016年持平作为基础进行静态模拟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下降至0.0021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下降至0.09%。关于上述测算的假设说明如下:

1、假设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2016年持平,即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仍为12,246,285.78元,不考虑非经常性损益。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在计算2017年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假设在2017年期初已完成发行,以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的全面影响,假设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期初实施完成;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85,000.00万元,未考虑发行费用;

4、本次发行数量为45,023.70万股(假设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5、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建设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项目及偿还上市公司有息负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导致股东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有所下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并产生效益后,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将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建设期间股东回报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及募投项目完成后新增收益逐步实现,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大幅增加的情况下,2017年公司摊薄后的即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面临下降的风险。

三、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及承诺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及投产运营,公司承诺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保障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早实现项目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项目以及偿还上市公司有息负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公司将丰富和完善能源产业链建设,提高公司在能源领域的综合实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效益释放,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符合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二)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使用要求进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严格遵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并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三)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要求。此外,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权投资标的:委托理财

●授权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在能源领域投资的部分实体项目已陆续建设完成并产生收益,为了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

委托理财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7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或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投资品种

委托理财主要投向风险较低、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较低的其他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

单笔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委托理财期限

根据本项授权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且应取得充分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六、授权有效期

本项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委托理财风险

1、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八、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的理财产品购买程序办理事宜,并配备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事后审计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十、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56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21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21日

至2017年6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

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1-9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6、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三、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四、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 2017年6月14日、15日北京时间10:00-18: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17年6月15日18:00时)。

五、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7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17年6月5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黄儒卿通过视频参加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齐民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候选人名单按姓氏拼音排序)

候选人:李江红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候选人:梁 逍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候选人:王 涛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候选人:鄞东梅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李江红、梁逍、王涛、鄞东梅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监事会对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前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将继续履行原有职责。

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共4名,人数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人选,因此股东大会表决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实行差额选举。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职工代表大会选出的职工监事陈瑞忠、黄儒卿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江红 女,1974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现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曾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团队主管。

梁逍 男,197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党委书记。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副主任、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务处副处长、审计处副处长,财务处主任科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天保中心财务副科长、科长、办公室财务科主管会计。

王涛 女 ,196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曾任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助理、党总支书记,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鄞东梅 女,197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现任公司风险控制与审计部部长。曾任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处处长、会计主办。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瑞忠 男,196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公司总经理助理、招投标采购中心主任,新疆富蕴广汇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曾任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三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黄儒卿 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曾在新疆三六一零九部队服役;曾任乌鲁木齐百货公司机关政治处干事;乌鲁木齐百货集团公司纪检委干事;广汇集团五一商贸公司五一连锁超市采购部主管;五一商场总经理办副主任;五一商场服装经营管理部副经理;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职能部室党总支书记、事业管理部部长。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投入试运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6月4日9点10分,来自新加坡的巴哈马籍LNG运输船“阿卡西娅(GRACE ACACIA)”号抵达江苏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LNG码头(附现场图片),“阿卡西娅”号LNG船舶长288.18米,总吨位为100,341吨,吃水11.6米,载货14.6791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这是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LNG码头迎来的首艘主力型LNG船舶,标志着控股子公司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项目正式投入试运营。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油气改革的不断深入,油气管道互联互通、管运分离,管网和LNG码头相连将成为改革的必然。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LNG分销转运站作为由民营企业投资新建的LNG码头典范,是国家油气改革的试点项目。该项目投入试运营将大大提升公司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市场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影响力,有效保障长三角地区的能源供应、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六日

附件:现场图片

“阿卡西娅”号左舷靠泊

“阿卡西娅”号靠妥

“阿卡西娅”号接受海关、边检、国检等部门登船联检

“阿卡西娅”号卸液臂对接

“阿卡西娅”号设备调试,管道进一步预冷

“阿卡西娅”号卸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