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17-025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2,62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6月8日。
一、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印务”、“本公司”、“上市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12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并于2016年6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50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00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50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00.00万股。上市后至今,公司未实施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未实施股份回购,不存在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产生影响的情形。
截至本申请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500.00万股。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公司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2名股东香港原石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原石”)和比特(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特投资”)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作为持有香港原石100%股权的股东,间接持有公司25%股份的董事蔡红军追加承诺:“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股票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人如未履行上述股份持有及减持承诺,则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6个月。”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香港原石、比特投资分别承诺:“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实际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100%。若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如未履行上述股份持有及减持承诺,则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6个月。”
2、 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 截至本申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4、 截至本申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6月8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2,62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2名,均为法人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注:香港原石100%股东蔡红军为公司董事,其直接/间接所持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可转让比例不超过25%。
四、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环球印务首次公开发行前所作的全部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环球印务资金的情形,环球印务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环球印务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售安排;环球印务就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流通上市所作出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环球印务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申请事项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17-026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6月5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5月27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一人,为独立董事张明禹先生)。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移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选举李移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李移岭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如下人员担任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
详见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完成换届的公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选聘孙学军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选聘孙学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详见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完成换届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选聘林蔚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选聘林蔚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完成换届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选聘林蔚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选聘林蔚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统筹及管理事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完成换届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选聘赵建平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选聘赵建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全面负责采购、质量、项目管理等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完成换届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选聘夏顺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选聘夏顺伟先生担任公司公司副总经理,全面负责西安德宝药用包装有限公司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完成换届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选聘常鹏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选聘常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全面负责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完成换届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同意继续聘任证券投资部副经理屈颖君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财务预算方案》,公司拟继续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5000万元,并由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拟继续向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5000万元,并由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拟向汇丰银行申请保留授信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并由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董事会同意上述银行授信事项,并授权李移岭先生签署与此有关的任何和所有文件,并赋予李移岭先生具有转委托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补充日常流动资金,同意天津滨海环球印务有限公司继续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壹仟万元整,期限一年,由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授权李移岭先生签署与此有关的任何和所有文件,并赋予李移岭先生具有转委托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与上海久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贵灵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久旭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公司出资2,500万元,占上海久旭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上海贵灵实业有限公司出资21,500万元,占上海久旭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43%;上海久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6,000万元,占上海久旭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52%。
公司董事蔡红军先生为上海久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要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开披露该关联交易事项。本次投资行为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蔡红军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孙学军,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9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天津环球董事长,永旭创新执行董事。主要工作经历:2001年至今,历任公司销售部经理、销售总监、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和董事,历任天津环球总经理、董事、董事长,永旭创新执行董事。
林蔚,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2月出生,女,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现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天津环球董事, 西安德宝董事。主要工作经历:2001年至今,历任公司会计主管、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天津环球董事;西安德宝董事。
赵建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11月出生,男,大学本科,中共党员,工程师,高级生产运作管理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永鑫包装执行董事,天津环球董事。主要工作经历:2001年-2004年任公司生产部经理;2004年-2010年任永鑫包装副总经理、总经理;2010年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永鑫包装执行董事、天津环球董事、总经理。
夏顺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4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九三学社社员,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西安德宝药用包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获得“西部开发优秀创业者”、“2011中国优秀创新企业家”、“陕西省医药系统先进工作者”、第五届陕西省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主要工作经历:1999年7月-2001年5月,在西安德宝药用包装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市场部经理、市场总监、执行总经理。
常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11月出生,男,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永鑫包装总经理。主要工作经历:1994年至今,历任西安环球印务有限公司、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永鑫包装总经理。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17-027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5月27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17年6月5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张兴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选举张兴才担任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张兴才担任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选举冯杰担任监事会副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同意冯杰担任第四届监事会副主席。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财务预算方案》,公司拟继续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5000万元,并由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拟继续向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5000万元,并由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拟向汇丰银行申请保留授信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并由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可满足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环球印务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事项与公司具体情况相适应;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17-028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完成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了2016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成员。2017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情况
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李移岭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情况
■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董事会一致同意选聘孙学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选聘林蔚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之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兼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选聘赵建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全面负责采购、质量、项目管理等工作;选聘夏顺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全面负责西安德宝药用包装有限公司工作;选聘常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全面负责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17-029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5月17日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财务预算方案》,同意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25,000.00万元,由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药集团”)提供担保,并授权经营层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2017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继续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5000万元,额度有效期1年,由陕药集团提供担保。
2、公司拟继续向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5000万元,额度有效期1年,由陕药集团提供担保。
3、公司拟向汇丰银行申请保留授信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由陕药集团提供担保。
公司经营层将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资金成本最低、方案最优的原则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李移岭先生或其指定第三人全权办理与上述申请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用等。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17-030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环球印务”)于2017年6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滨海环球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环球”)于2016年4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00万元,期限一年,由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该项授信于2017年4月到期。
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补充日常流动资金,在该授信到期之后,天津环球拟继续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1,000.00万元,期限一年,由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
天津环球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的具体内容
担保对象:天津滨海环球印务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以公司、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并授权李移岭先生签署与此有关的任何和所有文件,并赋予李移岭先生具有转委托权。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983.0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7.72%;除前述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发生。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符合行业特点,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以及资金预算和资金安全的需要,也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可满足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17-031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6月5日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球印务”)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蔡红军先生已回避表决。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上海久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投资”)及上海贵灵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灵实业”)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久旭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上海久旭”),上海久旭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球印务出资2,500.00万元,出资比例5%,贵灵实业出资21,500.00万元,出资比例43%,久日投资出资26,000.00万元,出资比例52%,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蔡红军先生为久日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因此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其他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上海久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2、住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滨路159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蔡红军
5、主营业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建筑材料、五金材料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蔡红军持股100%,为实际控制人。
(二)上海贵灵实业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2、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550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张友进
5、主营业务:销售矿产品(除专项)、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通信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汽车配件、橡塑制品、日用百货、文教用品、家具;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物业管理;园林绿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含瓶装酒)。
6、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友进持股99%,张达持股1%,张友进为实际控制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拟定名称:上海久旭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三)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四)拟经营范围:从事环保、印务、计算机、网络信息、通信、电子、生物、新媒体、生物、农业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等
(五)拟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
(六)法定代表人:蔡红军
(七)股东及出资方式等如下:
■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各方名称
甲方: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贵灵实业有限公司
丙方:上海久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合作范围
甲乙丙三方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在环保、印刷及房地产领域建立共赢、可持续发展的合作伙伴关系,并由协议三方共同设立“上海久旭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作为合作开展业务的运营平台。
(三)合作方式
1、上海久旭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万元,作为新公司启动运营资金,甲方以现金货币出资2,500.00万元,持有上海久旭5%股权;乙方以现金货币方式出资21,500.00万元,持有上海久旭43%的股权;丙方以现金货币方式出资26,000.00万元,持有上海久旭52%的股权;具体出资时间、实缴出资将在上海久旭《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2、上海久旭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久旭的《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3、上海久旭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1名董事,乙方委派2名董事,丙方委派2名董事,董事会决议由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
4、上海久旭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人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上海久旭职工通过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5、上海久旭组织形式的具体事项由《公司章程》作详细规定。
(四)签署日期、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1、合同的签署日期:2017年5月27日
2、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协议自三方签署后成立,并在甲方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通过本次交易实现各方优势资源互补,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二)存在的风险
上海久旭成立后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公司将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不断适应市场变化,促使该公司稳健发展。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有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有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出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84%,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良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履行程序
2017年6月5日,公司就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联董事蔡红军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同意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宜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现对本次偶发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该笔交易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该交易事项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因此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2、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该议案具体议项时,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蔡红军先生回避了表决,也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项议案由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经上述非关联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定价方式公平公允,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本次投资行为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环球印务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事项与公司具体情况相适应;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
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上市公司与蔡红军及久日投资之间未发生关联交易。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且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环球印务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合作各方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
公司将及时公告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17年6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聘孙学军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末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聘任孙学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按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履行职责。
二、《关于选聘林蔚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末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聘任林蔚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之董事会秘书,按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履行职责。
三、《关于选聘林蔚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末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聘任林蔚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履行职责。
四、《关于选聘赵建平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末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聘任赵建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全面负责采购、质量、项目管理等工作。
五、《关于选聘夏顺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末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聘任夏顺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全面负责西安德宝药用包装有限公司工作。
六、《关于选聘常鹏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末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聘任常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全面负责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工作。
七、《关于审议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发生。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符合行业特点,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以及资金预算和资金安全的需要,也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蔡红军先生回避了表决,也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项议案由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经上述非关联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定价方式公平公允,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本次投资行为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董事: 张明禹 冯均科 宋林
2017年6月5日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17年6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拟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现对本次偶发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该笔交易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该交易事项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因此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2、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该议案具体议项时,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张明禹 冯均科 宋林
2017年5月27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环球
印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印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环球印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12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并于2016年6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50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00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50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00.00万股。上市后至今,公司未实施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未实施股份回购,不存在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产生影响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500.00万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2名股东香港原石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原石”)和比特(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特投资”)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作为持有香港原石100%股权的股东,间接持有公司25%股份的董事蔡红军追加承诺:“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股票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人如未履行上述股份持有及减持承诺,则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6个月。”
3、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香港原石、比特投资分别承诺:“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实际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100%。若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如未履行上述股份持有及减持承诺,则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6个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6月8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2,62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2名,均为法人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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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香港原石100%股东蔡红军为公司董事,其直接/间接所持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可转让比例不超过25%。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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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环球印务首次公开发行前所作的全部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环球印务资金的情形,环球印务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环球印务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售安排;环球印务就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流通上市所作出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环球印务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申请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字):王炳全 盛培锋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3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环球
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
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印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环球印务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上海久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投资”)及上海贵灵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灵实业”)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久旭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上海久旭”),上海久旭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球印务出资2,500.00万元,出资比例5%,贵灵实业出资21,500.00万元,出资比例43%,久日投资出资26,000.00万元,出资比例52%,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蔡红军先生为久日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因此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其他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上海久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2、住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滨路159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蔡红军
5、主营业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建筑材料、五金材料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蔡红军持股100%,为实际控制人。
(二)上海贵灵实业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2、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550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张友进
5、主营业务:销售矿产品(除专项)、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通信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汽车配件、橡塑制品、日用百货、文教用品、家具;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物业管理;园林绿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含瓶装酒)。
6、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友进持股99%,张达持股1%,张友进为实际控制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拟定名称:上海久旭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三)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四)拟经营范围:从事环保、印务、计算机、网络信息、通信、电子、生物、新媒体、生物、农业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等
(五)拟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
(六)法定代表人:蔡红军
(七)股东及出资方式等如下:
■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各方名称
甲方: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贵灵实业有限公司
丙方:上海久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合作范围
甲乙丙三方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在环保、印刷及房地产领域建立共赢、可持续发展的合作伙伴关系,并由协议三方共同设立“上海久旭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作为合作开展业务的运营平台。
(三)合作方式
1、上海久旭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万元,作为新公司启动运营资金,甲方以现金货币出资2,500.00万元,持有上海久旭5%股权;乙方以现金货币方式出资21,500.00万元,持有上海久旭43%的股权;丙方以现金货币方式出资26,000.00万元,持有上海久旭52%的股权;具体出资时间、实缴出资将在上海久旭《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2、上海久旭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久旭的《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3、上海久旭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1名董事,乙方委派2名董事,丙方委派2名董事,董事会决议由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
4、上海久旭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人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上海久旭职工通过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5、上海久旭组织形式的具体事项由《公司章程》作详细规定。
(四)签署日期、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1、合同的签署日期:2017年5月27日
2、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协议自三方签署后成立,并在甲方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及潜在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通过本次交易实现各方优势资源互补,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二)存在的风险
上海久旭成立后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公司将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不断适应市场变化,促使该公司稳健发展。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有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出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84%,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良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7年6月5日,公司就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联董事蔡红军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同意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宜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现对本次偶发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该笔交易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该交易事项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因此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2、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该议案具体议项时,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蔡红军先生回避了表决,也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项议案由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经上述非关联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定价方式公平公允,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本次投资行为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上市公司与蔡红军及久日投资之间未发生关联交易。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且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招商证券对环球印务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字):王炳全 盛培锋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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