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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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公告编号:临2017-033

债券代码:122348 债券简称:14 北辰0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北辰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宁波北辰京华置业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北辰京华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41,000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北辰京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辰京华”)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已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支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广州环市支行”)签署《公司委托贷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该合同及其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以下统称“借款合同”),第一创业证券运用其“第一创业民生融创0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项下委托财产,委托九江银行向北辰京华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壹拾伍亿元(人民币150,000万元),该笔资金使用期限为2年。为此,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以本公司持有北辰京华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并承诺对借款合同项下的人民币109,000万元主债权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代偿责任。具体内容可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公告的《北辰实业关于为下属公司宁波北辰京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7)。

为确保前述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的义务得到切实履行,本公司拟与第一创业证券、九江银行广州环市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宁波分行”)签署《代偿承诺函》,代偿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本公司承诺对借款合同项下的人民币 41,000万元主债权及上述费用承担代偿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七次会议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9人,全部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担保事项。鉴于本公司2017年6月1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17-020),上述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宁波北辰京华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顺德路82号(7-25)室

法定代表人:郭立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北辰京华100%股权。

(属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财务情况:北辰京华于2016年8月11日新设立,截至2017年3月31日,北辰京华未经审计总资产250,069.56万元,总负债248,249.65万元,净资产1,819.92万元,净利润-103.60万元。

三、代偿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第一创业证券、九江银行广州环市支行、民生银行宁波分行签署《代偿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方式:代偿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本公司承诺对借款合同项下的人民币41,000万元主债权及上述费用承担代偿责任;

2. 担保金额:人民币41,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查证,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3.2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26%;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1.1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46%,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公告编号:临2017-034

债券代码:122348 债券简称:14 北辰0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北辰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苏州北辰置业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北辰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北京信托投资本金约人民币16亿元及本公司持有苏州北辰100%股权(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苏州北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北辰”)拟与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签署《项目收益权转让合同》,苏州北辰拟将其所持有的苏州市吴中区太湖度假区宗地编号为【苏地2016-WG-50号】、【苏地2016-WG-51号】和【苏地2016-WG-69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坐落于上述土地上的在建工程、地上建筑物、其他附属设施等(含现有及未来新增、修建、添附的资产)(以下简称“项目资产”)所对应的项目收益权转让给北京信托,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6亿元整(具体金额以信托计划实际募集的信托资金金额为准)。为此,北京信托将设立“北京信托·增益资本01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并以该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受让苏州北辰所持上述项目资产的收益权,信托预计存续期间约为3年。

为保障北京信托在上述事项下投资收益的实现,本公司拟与北京信托签署《差额补足协议》,差额补足义务对象为预期项目资产收益款,即北京信托投资本金初始金额人民币16亿元(具体金额以信托计划实际募集的信托资金金额为准)及其对应的投资收益之和。同时,本公司拟与北京信托签署《股权质押合同》,本公司以合法持有的苏州北辰100%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及其派生的全部合法权益作为质物,向北京信托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质权设立之日起至被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七次会议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9人,全部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担保事项。鉴于本公司2017年6月1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17-020),上述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苏州北辰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孙武路2995号太湖微谷电子商务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郭东星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受托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本公司持有苏州北辰100%股权。

(属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财务情况:苏州北辰于2016年10月24日新设立,截至2017年3月31日,苏州北辰未经审计总资产346,144.91万元,总负债343,190.23万元,净资产2,954.68万元,净利润-33.87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北京信托签署《差额补足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方式:为保障北京信托在上述事项下投资收益的实现,本公司愿意按照《差额补足协议》的约定向北京信托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2. 担保金额:北京信托投资本金初始金额人民币16亿元(具体金额以信托计划实际募集的信托资金金额为准)及其对应的投资收益之和。

3. 强制执行公证:自该协议签订之日,本公司、北京信托自愿向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办理该协议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本公司拟与北京信托签署《股权质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方式:本公司以合法持有的苏州北辰100%的股权以及其派生的全部合法权益作为质物,向北京信托提供质押担保;

2. 担保金额:对应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

3. 担保期限:自质权设立之日起至被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查证,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3.2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26%;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1.1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46%,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