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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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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7-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公告编号:2017-028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7年6月5日,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桥信息”)接到杭州文心致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文心致禾”)通知,杭州文心致禾通过“长江资管文心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自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6月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买入金桥信息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932,549股,占金桥信息总股本的5%。具体买入情况如下:

杭州文心致禾基于看好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前景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文心致禾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732,4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金国培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桥信息

股票代码:603918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文心致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中豪五福天地商业中心2幢1904室C

通讯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楼

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7年6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杭州文心致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桥信息、上市公司:指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元:指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指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杭州文心致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中豪五福天地商业中心2幢1904室C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文心智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季)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4MA28LN0L7B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实业投资。

营业期限:2017年1月23日至2027年1月22日

主要合伙人:上海文心智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泰富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楼

邮政编码:310016

联系电话:1828360040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上述人员在最近5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没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合计持有金桥信息达到其已发行股份的10%外,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是基于看好该上市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前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金桥信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结合经济形势、市场发展及金桥信息个股等因素,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意继续增持金桥信息的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关操作将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金桥信息无限售流通股8,799,934股,占金桥信息当时总股本的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实际持有金桥信息无限售流通股17,732,483股,占金桥信息总股本的1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6月5日委托“长江资管文心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入金桥信息无限售普通流通股8,932,549股,占金桥信息总股本的5%。无卖出金桥信息股票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的金桥信息无限售流通股11,834,454股办理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上市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存在于自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累计持有金桥信息无限售流通股8,799,9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详见上市公司于2017年3月8日、1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2017-009)。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卖出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文心致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李季

签署日期:2017年6月5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杭州文心致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杭州文心致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杭州文心致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日期: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