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接147版)
A类行业:行业利润增长速度高(大于A股整体利润增长率,但必须大于0)、甚至加速增长,并且估值水平低;
B类行业:行业利润增长速度高、甚至加速增长,但估值水平高;
C类行业:行业利润增长速度低、甚至负增长,但估值水平低;
D类行业:行业利润增长速度低、甚至负增长,并且估值水平高。
从行业投资价值看,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为:A类行业最值得关注,其次是B类行业,然后是C类行业,D类行业投资风险最大。
本基金通过行业轮动识别模型把握行业轮动路径,评估各行业的风险收益水平,并确定股票资产在各行业之间的配置,具体配置原则是:1)对于行业利润增长速度高、甚至加速增长,并且估值水平低的A区行业,配置比例高,最高可达股票资产的100%;2)对于行业利润增长速度高、甚至加速增长,但估值水平高的B区行业,配置比例较高,但最高不超过股票资产的60%;3)对于行业利润增长速度低,但增长速度呈现加速迹象,并且估值水平低的C区行业,配置比例较高,但最高不超过股票资产的40%;4)对于行业利润增长速度低、甚至负增长,并且估值水平高的D区行业,原则上不予配置,只重点关注个股。
另外本基金将通过以下两个层面控制行业轮动判断失误带来的投资风险:1)本基金将定期对行业轮动规律进行分析和识别,降低行业轮动判断失误带来的投资风险。具体做法是:每个季度,本基金将重新评估行业利润增长趋势和行业估值水平,并对行业类型进行重新分类和调整。基金经理据此对各行业的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从而降低行业波动风险。如果在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基本面、或市场指数发生重大变化情况下,本基金对行业类型划分可进行临时调整。2)本基金通过对行业资产配置比例的限制,避免行业过度集中带来投资风险,降低行业轮动判断失误带来的投资风险。具体原则是:本基金持有一个行业的总资产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或者不超过该行业流通市值占A股流通市值的2倍。
2、选股策略
本基金,首先从公司利润增长和股票估值水平两个维度,精选出持续增长,并且具有估值优势的股票作为初选股票池。在此基础上,本基金根据东吴企业竞争优势评价体系,选出具有竞争优势的股票作为本基金的股票池。本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具体构建程序如下:
1)根据东吴企业成长、估值优势识别模型构建初选股票池
东吴企业成长、估值优势识别模型是基于上市公司利润增长和股票动态估值水平两个维度构建的。具体做法是:采用数学中几何矢量图的方法,将股票估值指标和公司利润增长率分别作为几何矢量图的横坐标和纵坐标,并以A股整体估值水平和A股整体利润增长率作为基准,同时结合国际估值的比较,将所有股票分成四类:
A类股票:利润增长速度高、甚至加速增长,并且估值水平低;
B类股票:利润增长速度高、甚至加速增长,但估值水平高;
C类股票:利润增长速度低、甚至负增长,但估值水平低;
D类股票:利润增长速度低、甚至负增长,并且估值水平高。
本基金选择A类股票,B类股票,以及C类股票中利润增长速度为正,或者利润增长速度虽为负,但呈现加速增长的股票作为本基金的初选股票池。对于D类股票,将被剔除本基金股票池将被剔除本基金股票池,除了具有明确重组方案的以外。
2)根据东吴企业竞争优势评价体系构建基金股票池
本基金根据波特的五种竞争力模型和价值链分析内容、以及企业能力理论和企业资源理论等,构建出独特的东吴企业竞争优势评价体系,来综合评价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和未来成长能力。东吴企业竞争优势评价体系包括五方面内容:战略管理优势、技术优势、市场优势、管理运营优势、资源及其它附加优势。每个方面又有细分指标,具体见表1。
表1 东吴企业竞争优势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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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东吴基金
评分准则:1)五大优势评分主要依据各大竞争优势具体内容进行。2)战略管理优势、技术优势、市场优势、以及管理运营优势四大优势评分采用四分法:很好(21~25);较好(14~20);一般(7~13);较差(0~6)。考虑附加优势对企业竞争优势有正有负影响,评分采用三分法:很好(6~10);较好(1~5);差(-10~0)。3)根据行业分析师评分结果,统计计算出上市公司竞争优势综合评分值=战略管理优势+技术优势+市场优势+管理运营优势+附加优势,作为上市公司竞争优势的评价。
在初选股票池基础上,本基金根据上市公司竞争优势综合分值,分行业选出竞争优势综合分值最大的前50%作为本基金股票池。
3)本基金股票池的构建
根据东吴企业成长、估值优势识别模型和东吴企业竞争优势评价体系,精选出具有成长优势、估值优势、并具备竞争优势的股票作为本基金股票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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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债券投资管理策略。制定具体投资策略自上而下考虑的因素是:基础利率、债券收益率曲线、市场波动、个券的相对价值和套利可能性。与之相对应,本基金分别采取利率预期策略、骑乘收益率策略、相机抉择策略、相对价值策略和套利交易策略。结合投资策略的制定构造债券组合,分别在子弹式组合、梯式组合和杠铃式组合当中进行选择。在债券品种选择上,本基金遵循相对价值原则和流动性原则。现券的相对价值原则指选择到期收益率处于收益率曲线上方的个券,在到期收益率接近的券种之间,选择久期较短者,在久期接近的券种之间,选择凸性较大者;本基金在品种选择上优先考虑流动性高的个券。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把握市场的短期波动,进行积极操作,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具体投资方法如下:
1)考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估计权证合理价值。
2)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75%*沪深300指数+25%*中证全债指数。
该基金原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全债指数”自2015年9月28日变更为“中证全债指数”。更改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是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停止发布,且更改为中证全债指数的原因是中证全债指数的编制方案以及风险收益情况与中信标普全债指数较相近。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关的程序后,可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进行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基金产品。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东吴行业轮动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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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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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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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券种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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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 东吴行业轮动基金历史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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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统计截至2017年3月31日,比较基准=75%*沪深300指数+25%*中证全债指数。(该基金原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全债指数”自2015年9月28日变更为“中证全债指数”)
(2)东吴行业轮动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历史走势图: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2008年4月23日至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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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东吴行业轮动基金于2008年04月23日成立。(比较基准=75%*沪深300指数+25%*中证全债指数。该基金原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全债指数”自2015年9月28日变更为“中证全债指数”)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本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 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本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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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赎回费
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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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指365天
本基金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须依法扣除所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3、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用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5、在“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 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6、在“十、基金的投资”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7、在“十一、基金的业绩”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8、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1)2016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2)2016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3季度报告》;
(3)2016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4)2016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5)2016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6)2016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公司网上交易开展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7)2016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8)2016年12月0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9)2016年12月0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10)2016年12月0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11)2016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12)2016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13)2016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14)2016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的公告》;
(15)2016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6)2016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2017年度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7)2016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18)2016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2016年年度资产净值公告》;
(19)2017年01月0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2016年年度资产净值公告》;
(20)2017年0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4季度报告》;
(21)2017年0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22)2017年0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以及摘要》;
(23)2017年04月0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24)2017年0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5)2017年0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26)2017年0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7)2017年0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十六、签署日期
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于2017年6月6日签署。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