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鑫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6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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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的办理申购、赎回的其他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新的业务发展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在代销网点申购以金额申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各代销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在直销机构(柜台方式)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机构(柜台方式)的最低申购标准。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3.2 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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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的,需一并全部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5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5份时,注册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4.2 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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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天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不收取赎回费。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9层
电话:(021)60232799
传真:(021)60232779
客服电话:(021)60231999
联系人:王蕾
网址:www.boscam.com.cn
5.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2017年1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份额发售公告,同时可以拨打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咨询相关事宜,或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