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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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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7-039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5月3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6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智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部分闲置房产和土地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同意公司出售位于象珠镇工业基地2号地块(上新屋村)和象珠镇清渭街村大陇背的部分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房产。其中,土地使用面积约32,215.65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33,102.67平方米。上述拟出售中的部分厂房和土地已经分别与永康润民工贸有限公司、永康市象珠韦军五金制品厂及永康市超宝不锈钢制品厂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工业厂房出售买卖合同》,上述已签订合同的土地使用面积约10,564.74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8,360.88平方米,拟转让价格合计27,724,400元,剩余部分仍待出售中。

公司本次出售房产和土地事项能够有效盘活公司资产,有利于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时,本次转让仅考虑初始成本及预计缴纳税费的影响所形成的收益预计约为1,467.37万元,将会对公司2017年度的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本次资产出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已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本次拟出售房产和土地进行了评估,出售均价将不低于评估价格。

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17-040《关于拟出售部分闲置房产和土地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下午13:00开始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编号2017-041《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7-040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

出售部分闲置房产和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或“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资产利用率,于2017年6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部分闲置房产和土地的议案》,公司拟出售位于象珠镇工业基地2号地块(上新屋村)和象珠镇清渭街村大陇背的部分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房产,其中,土地使用面积约32,215.65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33,102.67平方米(具体详见表一)。其中部分拟出售厂房(具体详见表二)已经分别与永康润民工贸有限公司、永康市象珠韦军五金制品厂及永康市超宝不锈钢制品厂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工业厂房出售买卖合同》,上述已签订合同的土地使用面积约10,564.74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8,360.88平方米,剩余部分仍待出售中。

本次出售房产和土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上述拟出售房产和土地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查封、冻结,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聘请了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拟出售房产和土地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涉及的资产组合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7]316号),评估结果如下:

表一 单位:元

拟出售房产出售均价将不低于上述评估价格。

(三)本次拟出售标的资产的交易事项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上述签署附生效条件合同的房产信息

表二 单位:元

三、已签署附生效条件合同的部分房产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一)交易对方一情况介绍

1、名称:永康润民工贸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象珠镇清渭街村大陇背(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内第二幢东面)

4、法定代表人:王其韶

5、注册资本:陆拾万元整

6、成立时间:2017年05月19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4MA29LKD86D

8、经营范围:茶具(不含木竹制品),气筒配件、金属冲压件、金属压力容器(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加工、销售,钢压延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王其韶持股51%;王润民持股49%。

(二)交易对方二情况介绍

1、经营者:何伟军

2、名称:永康市象珠韦军五金制品厂

3、类型:个体工商户

4、经营场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象珠镇清渭街村升平路159号第 4、5间

5、组成形式:个人经营

6、注册日期:2011年06月10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784MA29LAUHOF(1/1)

8、经营范围:五金配件加工、炊具配件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对方三情况介绍

1、名称:永康市超宝不锈钢制品厂

3、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4、经营场所:浙江省永康市芝英镇游溪塘村

5、投资人:王剑超

6、成立日期:2005年04月22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4774357134T(1/1)

8、经营范围:不锈钢制品、五金制品(不含计量器具)、胶木制品、塑料制品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交易对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经核查,永康润民工贸有限公司、永康市象珠韦军五金制品厂及永康市超宝不锈钢制品厂(以下简称“乙方”)与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1与永康润民工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预付款人民币887.552万元(大写:捌佰捌拾柒万伍仟伍佰贰拾元)。第一笔房款支付后30个工作日内公司协助乙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在办理过户中产生的契税等费用由乙方负责。余款人民币221.888万元(大写:贰佰贰拾壹万捌仟捌佰捌拾元)在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结清。

1.2与永康市象珠韦军五金制品厂签订的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一次性支付预付款人民币伍佰贰拾万元(大写)。第一笔房款支付后30个工作日内公司协助乙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在办理过户中产生的契税等费用由乙方负责。余款人民币陆拾叁万元整在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结清。

1.3与永康市超宝不锈钢制品厂签订的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预付款人民币捌佰玖拾肆万元整(大写)。第一笔房款支付后30个工作日内公司协助乙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在办理过户中产生的契税等费用由乙方负责。余款人民币壹佰捌拾陆万元整在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结清。

2、若乙方不能按期支付全部房款,则需按未付款金额同期银行贷款率4倍支付滞纳金,直至房款全部结清为止。

3、交易厂房本身存在第三方租赁情况,乙方同意在房屋租赁到期后交付房屋,公司承诺在到期前可进行厂房交付。

4、 公司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剩余未出售房产和土地尚无明确受让方,故相关交易协议及协议的出售价格、支付方式及交易时间等尚未确定,后期涉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签订及资产转让交付等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出售房产及土地的目的

本次房产和土地出售目的为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1、仅考虑初始成本及预计缴纳税费的影响,本次转让所形成的收益约为1,467.37万元,将会对公司2017年度的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此预期收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最终数据以未来披露的定期报告中会计师审定数为准。

2、本次房产及土地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拥有房屋买卖合同中涉及的房产所有权。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出售房产和土地事项能够有效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有利于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资产出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出售房产和土地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工业厂房出售买卖合同

4、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7-041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7年6月23日(周五)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下午15:00至2017年6月2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15日(周四)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7年6月15日(周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审议事项具体如下:

(一)、审议《关于拟出售部分闲置房产和土地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17年6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关于拟出售部分闲置房产和土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6月16日(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本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尤敏卫 钱婷婷

联系电话:0579-87321111

传 真:0579-87312889

邮 编:321399

电子邮件:stock@chinadaoming.com

2、会议费用: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32

2、投票简称:道明投票

3、投票时间:2017年6月23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道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4)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7-042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

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16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详见2016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06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7年6月5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签署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3,000万元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 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2、 产品币种:人民币

3、 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4、 产品规模:3000万元

5、 产品期限:自成立日至到期日,共36天(受限于提前终止日)

6、 成立日:2017年6月5日

7、 起息日:2017年6月5日

8、 到期日:2017年7月11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9、 最高预期年化收益率:4.42%

10、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11、 还本付息: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时,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网点或网站公布提前终止日并指定支付日(一般为提前终止日之后的3个工作日以内)。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提前终止日所持有的产品金额相对应的本金与收益划转至公司活期账户。

12、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

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 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3,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相对银行存款利息更高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