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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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7-025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7年5月2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6月6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公司独立董事吴红女士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卞云鹏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北京金隅空港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00万元,与北京金隅大成开发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北京金隅空港开发有限公司(拟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内容详见2017年6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北京金隅空港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

此议案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7-026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

设立北京金隅空港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北京金隅空港开发有限公司(拟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投资金额:500万元;

风险提示:详见本公告第六部分: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加快区域城镇化建设步伐,拓展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领域,公司与北京金隅大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大成”)以联合体的形式于2017年4月27日通过公开挂牌出让方式竞得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第22街区SY00-0022-6015R2二类居住、SY00-0022-6016A33基础教育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双方于2017年6月6日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00万元,与金隅大成合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出资比例如下表: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北京金隅空港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现金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参与投资设立北京金隅空港开发有限公司。

依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合作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北京金隅大成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大成大厦22层)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大成大厦22层)

法定代表人:张晓兵

注册资本:29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汽车配件、机械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金隅大成主要业务情况: 北京金隅大成开发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市大成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创立于1984年10月。2010年1月,经北京市国资委批准,变更为A+H上市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同年3月变更为现名。金隅大成注册资本29亿元人民币,具有国家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近年来,金隅大成先后开发建设了大成大厦、长安新城、怡景园国际公寓、大成国际中心、大成时代中心、大成郡、玲珑天地和重庆南山郡、重庆时代都汇、成都大成郡、海南大成商务度假公寓、海南美灵湖等项目。目前,金隅大成在北京、海南、重庆、成都等地拥有多个在建项目,已形成多区域、多层次协同发展的地产开发企业。

主要财务指标: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12月末,金隅大成的资产总额为1,306,581.86万元,净资产额为 407,111.69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40,074.23万元,净利润 -4,776.0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金隅大成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北京金隅空港开发有限公司(拟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二)经营范围(拟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开发与咨询;房屋销售与租赁;物业管理。

(三)注册资本(拟定):人民币10,000万元

(四)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五)出资人及比例(拟定):

(六)董事会及管理层

项目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金隅大成委派2人、公司委派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管理层由董事会选聘。

四、《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合作协议主体

甲方: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金隅大成开发有限公司

(二)出资期限

各股东对合资公司的认缴出资在2017年6月30日前实缴到位。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反于《投资合作协议》项下作出的陈述、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四)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因《投资合作协议》引起或者与《投资合作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五)《投资合作协议》生效条件

1、《投资合作协议》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投资合作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存贰份。

2、《投资合作协议》有效期至项目公司清算注销完成日止。

五、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公司与业内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金隅大成合作,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目前以工业厂房、研发办公等产业地产项目为主的业务领域,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另外,通过本次投资,可以实现公司在产业地产领域与金隅大成在住宅、商业地产领域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价值及知名度。

六、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公司与金隅大成合资成立公司,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但受国家整体经济运行、政府政策导向改变、发展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项目公司业务拓展及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缓释措施:公司将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展规划的研判,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产品定位。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七、报备文件

(一)《投资合作协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