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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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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7-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ST重钢 公告编号:2017-054

债券代码:122059 债券简称:重债暂停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发函征询,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2017年6月2日、6月5、6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钢集团”)书面征询,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因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2016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二)项的规定,若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或2017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情况,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2017 年 4 月 24 日,公司收到重庆来去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去源公司”)的《通知书》。《通知书》称,来去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对 公司进行重整。公司已于2017年4月25日发布《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公告相关事项详细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来去源公司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该债权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受理 了申请人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 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 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 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 准,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公司于2017 年 5 月 2 日向公司控股股东重钢集团去函,报告公司被申请重整及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情况,2017 年 5 月 3 日,公司收到重钢集团复函:“集团公司理解并支持你公司进行重整,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你公司重整,集团公司将全力支持并配合重整相关工作。但请你公司在重整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充分注意,一是要切实做好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二是要保持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经营性债权人等的顺畅沟通,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要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持员工队伍的稳定;四是要深入推进产品结构调整,深化内部市场化改革,加快降本增效措施落实,保障上市公司稳定开展生产经营。”

若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 债结构,避免连续亏损,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 要求,否则将面临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ST重钢 公告编号:2017-055

债券代码:122059 债券简称:重债暂停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6年度)的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0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出具了《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6年度)》,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