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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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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7-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17-044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萍乡市腾兴旺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兴旺达”)关于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腾兴旺达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7,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23,515,807股的1.17%)质押给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以上质押是对其在2016年12月19日办理的14,410,000股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公司公告2016-104号)的补充质押,此次补充质押交易日为2017年6月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9月27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止2017年6月5日,腾兴旺达共持有公司62,416,313股,全部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623,515,807股的10.01%;本次补充质押其中7,3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1.70%,占公司总股本的1.17%;共已质押其中50,43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0.8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09%;还剩余11,986,313股未进行质押。

鉴于腾兴旺达和陈峰、萍乡市隆兴茂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截止2017年6月5日,上述三方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77,496,287股,全部为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43%;共质押其中57,43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4.1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21%;还剩余20,066,287股未进行质押。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