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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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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17-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7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月19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2118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二次反馈意见后,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就二次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逐项落实,认真核查。由于二次反馈意见涉及的相关问题需要进一步核查、落实,公司无法在收到二次反馈意见30日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工作。经与中介机构协商,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向中国证监会呈交延期回复申请,申请延期至2017年3月18日前报送二次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2017年3月,公司与各中介机构针对二次反馈意见涉及的相关问题的核查落实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需一定时间继续完善;同时,为保证报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公司计划在回复二次反馈意见时一并补充2016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财务数据,2017年3月21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此次非公开发行二次反馈意见涉及的相关问题的核查落实工作已完成,现根据要求对二次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披露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二次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二次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