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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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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三联商社 公告编号:2017-24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6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18层1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阳青先生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经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发展规划等因素,根据业务转型后经营发展对资金的实际需要,为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以及提高公司抵抗资金周转风险的能力,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经大会审议,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山东大中电器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经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山东大中电器有限公司就原高新店物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0、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经大会审议,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视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现金流情况,在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重复并存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理财产品投资范围为:银行发行的保本保证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不限制理财产品投资方向。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三年内有效。

1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经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名称由“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相应变更为“Gome Telecom Equipment Co.,Ltd.”,同时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如下:

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经大会审议,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条款。

本次章程修订涉及的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经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德景电子”)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德景电子因经营需要,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美元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风险不扩大的品种,公司为此提供不超过27,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并同时以位于济南市趵突泉北路12号的自有房产提供抵押。抵押担保期限为两年。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逐项表决的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议案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经参与本次会议投票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

3、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关于公司与山东大中电器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关联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达、吴雷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