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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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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17-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福达集团计划自2017年5月25日起一个月内,在本公司股价不超过15元/股的范围内,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300万股,且不超过500万股。

●截止本公告日,福达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1,864,10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31%,达到前述增持计划股份数量下限的62.14%。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福达集团系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持前,共持有本公司408,957,31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0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福达集团计划自2017年5月25日起一个月内,在本公司股价不超过15元/股的范围内,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300万股,且不超过500万股。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

三、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福达集团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通知,截止本公告日,福达集团增持公司股票进展情况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福达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1,864,10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31%,达到前述增持计划股份数量下限的62.14%。本次增持后,福达集团持有公司股票410,821,4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39%。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福达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毕之后 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价格区间设置已经考虑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故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不再对增持价格区间进行调整。

(三)福达集团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7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