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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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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7-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6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5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116号),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你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主要原因为你公司原董事长钱忠良涉嫌单位行贿罪被提起公诉,该案还尚未判决,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请你公司对以下事项进行说明,并请年审会计师对以下事项出具专项意见:

(1)目前诉讼进展情况、公司未确认预计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2015年3月20日,公司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同日公司前董事长钱忠良被大连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34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重大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5-011));2016年3月7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起诉公司及前董事长钱忠良(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重大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2016年11月4日,公司收到大连市人民中级法院开庭通知书(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5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65));2016年11月22、23日大连市人民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目前案件尚未判决。

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和律师沟通访谈,获取并复核了代理律师的法律意见,该案律师认为:仁智股份不存在单位行贿的故意,不能认定单位行贿,律师的判断依据如下:

(1)薛万东构成索贿,且仅仅是向钱忠良个人索贿,并非是向仁智股份索贿;

(2)仁智股份未向薛万东支付任何款项,也未获得不正当利益,不构成犯罪;

(3)实际向薛万东支付钱款的是钱忠良个人,虽钱忠良时任仁智股份的董事长,但董事长的行为并不能够当然代表公司。仁智股份系一家上市公司,公众公司的决策机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进行,只有获得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的行为才能代表公司意志。仁智股份不存在单位行贿的故意,不能认定单位行贿。

如果法院判决仁智股份单位行贿罪名成立,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在10万元以上犯罪数额2倍以下判处罚金,具体金额多少,各法院、各案件不同,判处罚金金额不同,没有惯例可循。

根据获取的上述审计证据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判断,复核公司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四条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会计师判断:该案尚未判决,罪或非罪法院尚未定案,检察院与被告及其辩护律师各执一词。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四条规定预计负债的第①项条件,自然也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四条规定预计负债的第②、③项条件。

根据会计师的判断,公司认为:公司未在2016年报中确认预计负债合理。

(2)请结合强调事项的金额及性质,明确说明相关事项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具体金额,是否会导致公司2016年度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回复】:

大连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6年11月22、23日开庭审理本案,目前尚未判决,公司无法预计判决时间及结果。若法院判决公司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公司可能会被判处罚金,罚金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应处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

因此,如果大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有罪,首先公司将按处罚金额预提相关费用计入往来账;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另外公司将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挽回或降低公司损失。

本案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400万元,根据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同类行贿案件判决结果显示,此类案件罚金数额均不超过一倍,本案被处以一倍以上罚金的概率极低。公司2016年度净利润为2,452.35万元,本案的判决不会导致公司2016年度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年审会计师专项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众会字(2017)第4741号]。

问题2、公司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1,482.1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8.59%;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452.35万元,同比增长124.97%。请你公司说明:

(1)结合报告期行业情况、主要产品销量、价格走势、成本、毛利率、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的变化情况,说明本年度净利润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482.17万元,同比增长28.59%,其中油服板块业务由于受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低迷,石油行业整体不景气的影响,市场工作量大幅下降,油服业务收入同比减少47.56%;公司为应对主营业务盈利降低的风险,加大了石化产品销售和新增化学品贸易业务,并逐步扩大交易规模,以期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其中石化产品实现营业收入5472万,同比增长27%;新增化学品贸易销售13,985吨,实现营业收入18,644.13万元,同比增长100%。

2016年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52.35万元,同比增长124.97%,增长原因主要是非经常性损益大幅提升所致。详细分析见以下各表。

报告期分行业与产品营业收入分析:

单位:元

报告期分行业与产品营业成本分析:

单位:元

报告期分行业与产品毛利率分析:

单位:元

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分析明细表

单位:元

通过以上各表分析可见2016年公司净利润大幅提升主要由于:

1、2016年5月,由于公司大股东股权发生变更,公司管理层完成了新老更替。新的管理层上任后,依托原有公司资源,积极谋划仁智未来,千方百计保稳定、促发展,完成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移,公司在绵阳注册三家子公司,确保原有业务板块在绵阳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将公司注册地从四川绵阳迁入浙江温州,更名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在绵阳新注册3家子公司之举使公司及子公司获得温州和绵阳两地政府奖励42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2016年12月24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收到政府奖励的公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奖励(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4、2016-088)。

2、2016年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台银行”)完成股份制改造,公司持有三台银行股权适用新的会计核算方法,新增投资收益1992.66万元。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对参股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0)。

3、2016年下半年以来,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清收工作,共收回应收帐款2.4亿元,冲回坏账损失1,604.61万元。

4、2016年上半年公司组织机构调整,人员精简,人工等固定成本下降,期间费用减少2,103.70万元

5、报告期内公司处置了部分闲置房产及土地,产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28.49万元。

(2)你公司2015-2016年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9,840.55万元、-2,750.36万元,请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说明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连续两年为负的原因,以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回复】:

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连续两年为负的原因主要为国际油价持续下跌,油气开发公司为减少亏损大幅降低了在油气田开发上的投资,国内油服业务工作量大幅减少,同时受“内部优先”任务分配原则的影响,导致我公司在西南油气公司的市场份额大幅下降,油服业务工作量严重不足,且公司固定成本比较高,造成盈利能力下降。而其他业务在培育发展阶段,目前盈利能力不强,不足以缓解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下降的趋势。

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具体如下:

由于我公司油田市场总体工作量减少,市场份额下降,公司加大了国内其他油服市场和国外市场的开拓力度。

在国内市场,与原有客户加强沟通,尽力稳定原有市场份额的同时,通过采取商务代理、商务合作等多种形式的营销模式,逐步进入了中石油川庆钻探、中石油长庆油田公司等市场并获得相应工作量。形成以中石化西南分公司、华北分公司以及中石油苏里格项目部为主要市场的战略格局,并按照市场战略规划确立页岩气目标市场。

在国外市场,及时了解掌握市场信息,积极参与沙特阿美市场招投标,2016年中标并完成了阿美公司1500吨SPNH销售项目。完成哈萨克斯坦泥浆服务、钻井、修井项目相关论证,组织人员、设备、材料,做好开工准备工作。持续关注墨西哥油服市场的发展,跟踪墨西哥国家能源委的油田招标情况,为公司市场拓展做准备。目前已形成以美洲、中东等国际市场为突破口的宏观布局,继续贯彻落实“走出去”战略。

在加强市场开拓的同时,公司加大了其他业务的培育力度。在新材料业务方面,加快产品和技术的转型升级,提高产品的利润率;做好市场维护和开拓工作,加强与国内管道巨头、知名企业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同四川大学、西南交大、西南科技大学等高校建立长期的技术研发合作关系,提高技术能力、做好技术储备。公司向主营业务相关领域拓展,尝试化学品贸易,逐步扩大规模,使其能成为公司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3)2016年第一至第四季度,你公司收入分别为2,176.35万元、3,680.90万元、4,298.35万元和21,326.5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264.54万元、-1,142.77万元、-669.01万元和6.528.67万元,请你公司说明2016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大幅上升原因;

【回复】:

公司在《2016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上升的原因主要是:

1、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业务从2016年9月份开始开展,第四季度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实现收入16,515万元。

2、由于行业特点,油气服务业务结算周期在第四季度,所以第四季度油气田技术服务业务收入较前3个季度有较大提升。

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大幅上升原因主要是:

1、公司于2016年第四季度完成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移及公司在绵阳注册三家子公司,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共计收到政府补助4,200万元。

2、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第四季度完成股份制改造,相应公司于第四季度变更此项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根据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投资收益1,992.66万元。

3、由于油服行业结算周期特点,第四季度结算收入增加,导致净利润增加。

4、2016年下半年以来,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清收工作,收回应收帐款2.4亿元,冲回坏账损失1,604.61万元。

(4)2016年你公司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务、环境治理分别实现销售收入3,135.40万元、2,129.59万元,同比下降-77.25 %、-46.63%;公司大宗商品贸易实现营业收入18,644.13万元,同比增长100%。请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产品销售情况等因素,详细说明公司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务、环境治理业务业绩大幅下滑以及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公司营业收入构成的分类标准是否发生变化;

【回复】:

公司坚持以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综合性油田技术服务企业为战略目标导向,根据现在产业布局,积极开拓现有业务的新市场。在维护稳定现有油服市场和开发新市场方面、技术研发方面公司做了大量工作。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务、环境治理业务业绩大幅下滑主要是由于石油行业受国际油价不断下行的影响,行业景气度持续低迷,油服行业难以独善其身,公司的业务量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萎缩,再加上国内石油公司采用“内部优先”的任务分配原则,优先保障内部油服单位的工作量,进一步压缩了外部油服单位的工作量。2016年钻井液服务进尺2.13万米,较2015年的7.61万米下降72%;2016年环保治理量21.48万方,较2015年的24.31万方下降11.64%,相关业务工作量的大幅减少是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务、环境治理业务业绩大幅下滑的主要因素。

公司为应对主营业务规模及盈利额降低的风险,报告期内新开展了化学品贸易,并逐步扩大交易规模,以期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大宗商品贸易2016年销售化工品等13,984.867吨,收入18,644.13万元、成本18,151.50万元,其利润率较低,但交易的数量和金额都较大,资金周转速度也较快,因此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大幅增长。

根据各业务营业收入情况,公司营业收入构成的分类标准发生变化,新增大宗商品贸易的营业收入分类,2016年大宗商品贸易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59.22%,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已成为公司主营业务之一。

(5)2016年你公司专业技术服务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078.56万元,毛利率增长34.22个百分点至32.67%。请结合该业务产品销售情况及成本价格走势等因素,对比同行业公司,详细说明该业务收入及毛利率大幅提升的原因;

【回复】:

2015年及2016年专业技术服务类收入、毛利情况表

单位:万元

由于同行业公司专业技术服务业务分类不尽相同,无法获取同行业公司相关数据,公司2016年度专业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及毛利率大幅提升的主要原因如下:

1、2015年公司专业技术服务类别毛利率为-1.55%,主要因为专业技术服务类中油气田特种设备检测与维护业务工期不固定,企业需要承担工期延迟风险,且该项目人员、设备等固定成本较高,导致2015年度该项业务总体毛利率为负。

2、2016年油气田特种设备检测与维护业务实现收入2,078.56万元,实现毛利679.06万元,毛利率为32.67%,主要由于2016年公司油汽田特种设备检测与维护业务中新拓展了中石油的钻具检维修项目,导致钻具检维修项目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25.39%,实现营业收入1,610.59万元,其中新拓展的中石油的钻具检维修项目,实现营业收入844万元,占钻具检维修营业收入的52.41%,该部分毛利462.80万元,毛利率高达54.83%。

3、除钻具检维修项目外,其他项目合计实现营业收入467.98万元,毛利亏损28.98万元,毛利率为-6.19%,均为以前年度签订合同后续工作。

2016年公司对该类业务进行了重新梳理和评估,公司决定不再保留油气田特种设备检测与维护、防腐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并精简了相关机构和人员。

(6)你公司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337.99万元,同比增长820.40%。请详细列示主要销售客户及供应商名称、账款情况、信用政策及票据结算方式等说明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增幅大于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幅的原因。

【回复】: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增幅大于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幅的主要原因为:(1)报告期公司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共收回应收帐款2.4亿元;(2)2016年收到销售商品及劳务现金流入4.83亿元,同比增加1.60亿,同比增加49.60%;(3)同时新增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客户信用政策主要为款到发货,大宗商品贸易供应商结算方式为付款后提货。

剔除上述(1)、(3)影响,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增幅与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幅基本一致。

主要客户报告期回款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

主要供应商报告期结算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问题3、你公司将收到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4,323.51万元,将持有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台银行”)6.67%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增加当期损益1,992.66万元。请说明详细披露上述事项会计处理依据、过程及合规性,并请年审会计师出具专项意见。

【回复】:

事项1:收到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4,323.51万元,公司会计处理依据:

公司依据《会计准则-政府补助》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根据2016年11月30日温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就乙方在开发区注册、投资等事宜,依据协议第二条第1点,温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3000.00万元,公司2016年12月5日收到温州经济开发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的3,000.00万元政府奖励款。依据会计准则公司确认该项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收到政府奖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4)。

(2)根据2016年12月8日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与乙方签订的《仁智入驻仙海区协议》就乙方将其全资子公司四川仁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注册到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区等事宜,依据协议第二条第3点,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一次性补助四川仁智石化科技公司800.00万元,公司2016年12月23日收到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区财政局补助资金800.00万元。依据会计准则公司确认该项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4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奖励(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8)。

(3)根据2016年12月16日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就乙方在绵阳高新区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乙方原主业中新材料板块业务等事宜,依据《投资协议书》第二条第1点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绵阳市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及招商引资政策,鼓励新产业落户,一次性给予公司400.00万元奖励,公司2016年12月22日收到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支付的400.00万元奖励。依据会计准则公司确认该项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4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奖励(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8)。

(4)根据关于2016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收到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所支付的5.00万元补助。

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于2016年6月14日收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补助20.00万元。

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及研发资金安排的通知》,于2016年8月23日收到克拉玛依市财政局补助20.00万元。

根据《关于组织2016年自治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及国家“万人计划”后备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于2016年9月19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补助3.00万元。

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克拉玛依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于2016年11月24日收到补助40.00万元。

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及研发资金安排的通知》,于2016年12月8日收到克拉玛依市财政局补助15.00万元。

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15SZ0009号文件,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收到绵阳市涪城区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拨付的四川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页岩气开采压裂返排液集成处理及循环利用技术研发与示范项目补助款20.00万元。

公司于2016年7月14日收到绵阳市知识产权局拨付的专利资助项目补助款5,135.00元。

2016年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4,323.51万元,公司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符合会计准则关于政府补助的规定。

事项2:将持有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台银行”)6.67%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增加当期损益1,992.66万元

会计核算方法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权益法会计处理依据

(1)三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制改造后,公司为其第二大发起人股东,章程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行股份,自本行成立之日起 3 年内不得转让。其中:占股本总额 5%及以上的发起人持有本行股份,自本行成立之日起 5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认为持有时间有了新的要求,同时公司拥有该银行的1个董事会席位且为战略委员会成员,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公司认为构成重大影响。

(2)2016年公司大股东、治理层和管理层发生变更,公司重新评估了对该行的股权投资,投资目的发生变化,由短期持有获取现金分红变更为计划长期持有三台银行的股权,并在未来合适的机会增持该行的股权,并参与经营决策。”

(3)依据《关于〈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报告》将原“本届董事会设13名董事,其中:执行董事4名、股东董事7名、独立董事2名。”根据省联社和省银监局批筹时的要求,修改为“本届董事会设11名董事,其中:执行董事3名、股东董事6名、独立董事2名。”公司占1席董事席位,相对应的影响力也因此提升。

公司于2016年12月29号和30号分别发布了董事会关于对参股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和公告。公告编号:2016-090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中关于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中规定: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在转按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的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为取得新增投资而应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然后,比较上述计算所得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差额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五条下列各项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一)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公司持有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67%股权,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评估,出具中联评报字[2017]第351号于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8,928.66万元,并获取三台农商行大华审字【2017】002106号审计报告,确认三台农商行净资产为128,768.65万元,公司享有份额为8,601.75万元,小于评估价值,故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需调整权益法下初始账面成本。而将成本法原始投资与权益法下公允价值差额,计入投资收益,金额为1992.66万元,并在非经常性损益列示。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将持有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67%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增加当期损益1,992.66万元,本次变更符合财政部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成果。

年审会计师专项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众会字(2017)第4741号]。

问题4、报告期内,你公司应收票据7,026.79万元,同比增加32.01%;应收账款18,526.38万元,同比减少52.48%。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19.70万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1,735.17万元。

(1)请结合公司信用政策、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分类、主要客户的变动情况,说明公司应收票据增加及应收账款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应收票据期末应收票据7,026.79万元,同比增加32.01%,应收账款18,526.38万元,同比减少52.4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主要客户中国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钻井分公司、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西南钻井分公司、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广西钻井分公司、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钻井分公司等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和现金支付欠款所致,因此应收款余额减少,应收票据增加,合情合理。

主要客户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主要客户应收票据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请结合公司坏账计提政策,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应收款项,期末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则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将未划分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划分为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按应收款项的账龄和规定的提取比例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公司2016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9.70万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735.17万元。主要为2016年度公司加大催收力度,收回的应收款账龄较长,大部分在1年以上,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转回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坏账准备计提表详见下表:

单位:元

当期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未发生变化及报告期内核销坏账67,676.96元,报告期内应转回的坏账金额为16,046,140.83元。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报告期坏账准备的计提充分、准确。

问题5、报告期内,你公司应付票据108.2万元,较去年同期1,704.05万元减少93.65%;应付账款3,105.81万元,同比减少43.8%。请补充说明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余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并结合余额变动,说明公司业务模式和结算模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变化的具体情况。

【回复】:

应付票据余额大幅下降主要由于期初应付票据报告期内到期支付,同时报告期公司减少使用票据结算方式所致。

应付账款余额大幅下降主要由于报告期支付期初供应商欠款所致,同时2016年公司受石油行业整体不景气影响,公司业务量大幅下降,报告期采购金额大幅下降所致。

应付票据重大余额变动表:

单位:万元

应付账款重大余额变动表:

单位: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业务模式和结算方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问题6、报告期内,你公司预付账款7,319.54万元,同比增加986.79%,其中温州龙城实业有限公司预付账款占比达66.58%。你公司披露主要系2016年末公司预付大宗贸易货款所致,请结合你公司大宗贸易结算方式及前五大预付对象等情况,说明你公司预付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

【回复】:

公司为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正在大力拓展大宗贸易市场业务,而大宗贸易结算的方式通常是以先付款后供货的方式进行,其涉及的交易数量和金额较大,在供应商供货前须预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

公司在《2016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预付账款前5名具体如下:

单位:元

如上表所示,公司的预付账款前5名均为大宗交易市场业务客户。2016年12月,公司与温州龙城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年度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预付48,733,511.19元作为履约定金的预付款金额,预付款可按实际供货量冲抵货款。前五大预付款公司中的其余四家均与温州龙城实业有限公司交易类似,均为先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并支付相应的预付款,以保证供应商货源稳定和产品的顺利交易。

问题7、报告期内,公司发生资产减值损失-930.83万元。请结合公司扣非后业绩情况、公司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子科目,详细说明资产减值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及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根据公司在《2016年度报告》中披露:资产减值损失的子科目详细如下:

单位:元

公司坏账损失较去年大幅度减少主要原因为2016年度公司加大催收力度,针对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采取法律措施进行催收,报告期期末公司已全额收回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西南钻井分公司所欠款款项,并按照会计政策转回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大幅减少的主要客户明细如下:

单位:元

注:上表中账龄为2016年年末余额的账龄。

坏账准备计提表:

单位:元

当期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未发生变化及报告期内核销坏账67,676.96元,报告期内应转回的坏账金额为16,046,140.83元,公司认为坏账计提准确、充分。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表: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内存货跌价损失减少的原因主要为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并未扩大,存货结存数量较上期少,考虑到报告期内扣除大宗贸易后(大宗贸易业务未在账面留有存货余额)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7.64%,上期的可比主营业务毛利率为7.65%,报告期内毛利率增加了9.99%,在上期已计提较充足跌价准备的情况下,故而造成了报告期内需补提的跌价准备较上期少。

公司原油服业务,受市场行情的影响,业务量逐年下降,导致部分固定资产闲置,资产出现减值。

公司根据石油行业现状,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存货及固定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7】第160号“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了解部分资产价值评估项目”、中联评报字【2017】第161号“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部分资产价值评估项目”的评估报告,本期新增存货跌价准备216.55万元,新增固定资产减值损失457.23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发生额减少的原因为上期固定资产已提足减值损失,公司报告期新增固定资产较少,故而报告期内需补提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少。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众会字(2017)第4741号]。

问题8、报告期内,你公司应付职工薪酬702.19万元,同比减少52.35%;你公司有包括董事长、总裁、副总裁等在内的11名董监高离职。请说明:

(1)请结合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说明你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大幅下降的原因,并说明你公司近期是否存在重大人事变动,如是,请说明变化的具体情况;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有所新增,其中,四川仁智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仁信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均为上市公司相应板块业务剥离,单独成立子公司,员工由上市公司转入,未新增员工;仅上海衡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2016年7月开始开展业务,相应的增加了部分员工。2015年度及本报告期,由于受石油行业整体不景气的影响,公司油服业务大幅缩减,为了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对组织架构及职能部门进行优化组合,采用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对各部门人员进行了精减,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总人数比上期大幅减少。其中生产人员减少55人,销售人员减少23人,技术人员减少61人,财务人员减少10人,行政人员减少42人,员工总数比2015年期末降低38.12%。

2016年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大幅下降原因主要为期初人员裁减,员工辞退补偿金,应付未付辞退福利本期支付所致。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月1日,2月1日,4月26日分别收到董事郦鹏程先生、副总裁谷文洋先生,池清先生及陈强先生送至董事会的书面辞职报告。其中,因个人原因,郦鹏程先生、谷文洋先生请求辞去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池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总裁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陈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池清先生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陈强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

2017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选举陈昊旻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池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聘任林材松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人员为8名,监事会为3名,高级管理人员5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2)公司多名董监高离职的主要原因以及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影响。

【回复】:

报告期内,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公司股东钱忠良、雷斌、卜文海、王海滨、张曹、贾云刚等6人合计持有的60,308,12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64%),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并在报告期内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改选。原管理层9位董监高因改选离任,另有2位董事兼高管在报告期内因个人原因离任。

公司新管理层上任后,保稳定,促发展,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及公司内部管理工作,同时依托原有公司资源,在持续经营拓展原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国际贸易,推进资本运作,谋求转型发展。公司部分原董监高离任或调整变更后,仍在公司相关部门担任职务,协助新管理层进行经营管理。通过上述一系列的举措,使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扭亏为盈。公司新旧管理层的更替未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问题9、报告期内,你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772.30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计算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回复】:

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具体依据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包括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共登国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预计未来不会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故而该子公司未确认这部分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基于公司未来业绩的预测,产生的应纳税所得税将不足以弥补前期形成的可抵扣亏损,出于谨慎性考虑,未确认可抵扣亏损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母公司注册地由绵阳市迁移至温州市后,不符合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率15%的优惠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故而母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按照25%执行。

此外根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督问题解答》已计提但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不涉及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因安全生产费的计提和使用产生的会计利润应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比照永久性差异进行会计处理。2015年末安全生产费产生的159,240.53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在本期调整。

综上所述,公司披露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计算过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10、你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2016年度发生1,597.72万元、6,225.82万元、33.97万元,分别同比下降-8.60%、-21.97%、-85.47%,与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大幅上涨的趋势不匹配,请逐项详细说明上述费用大幅下降的原因。

【回复】:

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上涨主要由于公司为了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从2016年9月开始尝试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2016年大宗商品贸易实现营业收入18,644.13万元。大宗商品贸易2016年营业收入虽大幅增加,但受其业务模式和交易特点的影响,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影响不大。具体如下:

(1)日常的采购、销售交易工作,均由相关业务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在张家港化工电子交易市场交易,并在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库区(http://www.cj-int.cn)交割,较少出差。且商品都是电子交割,无需提货,不涉及物流运输。并且与供应商和客户均签订了长期贸易合同,合作关系持续稳定。采购、销售都是现款现货,货款回收周期短,现金流充裕,贸易活动都是用自有资金开展,未通过金融机构融资。

(2)负责大宗贸易的业务部门共设置了4个岗位,分别为主管、交易员、采购员、销售员。因此,大宗贸易业务除贸易品的采购费用、人员工资外,差旅费、市场营销费用、财务费用都较少发生,相应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未大幅增加。

2016年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原因为非经常性损益大幅增加所致。从而导致期间费用与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大幅上涨趋势不匹配。

销售费用大幅下降原因主要为2016年公司精简机构及人员,以及公司工作量下降,费用开支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大幅下降原因主要为2016年公司精简机构及人员,以及公司工作量大幅下降,缩减了研发支出的投入所致。本年研发支出683.34万元,上年同期发生研发支出1,682.82万元。

财务费用大幅下降主要由于报告期公司短期借款加权平均余额本年度较上年度减少,相应利息支出减少,同时公司年末确认美元应收账款汇兑损益所致。

问题11、根据会计师出具的2016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你公司与冯嫔、陈昌文、池请、李远恩、金虹、谷文洋、王浩、陈强、陈凯等关键管理人员存在往来款265.03万元,形成非经营性往来。请说明上述资金占用产生的原因、性质,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冯嫔、陈昌文、池清、李远恩、金虹、谷文洋、王浩、陈强、陈凯等均系公司现任(历任)董监高人员,报告期内与公司存在往来款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经公司2016年12月9日召开的总裁办公会会议决定,由管理团队成员池清、陈强、陈昌文、金虹、谷文洋年底前对各级公司进行走访慰问,并布置落实应收款项催收事宜,为2017年油服业务持续合作打下基础,鉴于各级公司及重点客户单位分布于海外、北京、新疆、四川等全国各地以及出差时间较长,根据公司制定的借款管理办法和备用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人员按照相应审批程序办理了借款手续,作为此次走访的备用金。

后经与董事会沟通,认为管理团队出差不适宜借用差旅备用金,结合公司财务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年终决算的通知》,通知要求对备用金进行清理,年底不再保留备用金,因池清、陈强、陈昌文、金虹、谷文洋借支备用金事项尚未开展,相关备用金已于2016年12月30日前全部归还。

冯嫔、李远恩、王浩及陈凯与公司存在的往来款主要用于公务、差旅、会议及项目前期垫支等款项,事项完成后及时进行了费用核销手续,报告期内已全部结清。

综上,冯嫔、陈昌文、池清、李远恩、金虹、谷文洋、王浩、陈强、陈凯等人报告期内与公司的往来款主要为公务、差旅、会议及项目前期垫支、备用金借款等款项。上述款项的支取均按公司内部控制规定履行了内部审批手续,上述人员与公司存在的往来款情况已在《2016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中披露。

问题12、你公司披露《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设立温州仁智开发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名为准)。基金规模为100,1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1,000万元,深圳豪识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识财富”)出资100万元,后续资金的募集,将由豪识财富负责募集剩余资金。请你公司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要求,就以下问题进行自查并说明: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是否在投资基金中任职。如有,应当说明认购份额、认购比例、任职情况、主要权利义务安排等;

【回复】:

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公司在本公告中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此次基金份额认购。公司除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委派董事或高管在基金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之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基金中任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亦不在基金中任职。

(2)请说明本次投资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包括投资领域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协调关系、投资失败或亏损的风险、内部管理风险等。

【回复】:

公司已在《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中披露了本次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具体如下:

1、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短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发生实质影响;从长远看,将对公司今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可能存在的风险:

并购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监管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以下风险:

1)存在并购基金投资的项目在并购实施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调整、市场准入限制等导致无法收购的风险;

2)存在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的项目经营成果低于预期的风险;

3)关于投资失败或亏损的风险: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3、本次设立并购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对电子新材料、应用型半导体和半导体应用终端相关产业的股权投资。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不存在协调关系,是公司未来转型发展的方向。

截至目前,并购基金尚未成立,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有变动或调整,公司将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问题13、你公司为参股公司四川智捷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捷化工”)代垫100万元,并预收智捷化工股权转让款1,300万元,请对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1)代垫款项的内容、性质、发生的时间、是否已经偿还,公司与智捷化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在《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中披露的原因;

【回复】:

公司全资子公司绵阳市仁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仁智实业”),于2001年11月对外投资了四川智捷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捷化工”),投资总额350万元,持股比例35%。在2005年,作为股东方的中气控股有限公司被自然人沈红霞收购,同年12月,中气控股改派沈红霞任智捷化工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于合作方发生了变化,彭州天然气与中气控股在经营上存在很大的分歧,严重影响智捷化工的正常经营,因此公司决定将持有的智捷化工35%的股权转让给彭州市天然气公司。经2007年7月6日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将仁智实业持有的智捷化工35%的股权转让给彭州天然气的议案,并于2007年10月29日,公司与彭州天然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其子公司仁智实业持有的智捷化工35%的股权以1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彭州天然气。彭州天然气已于2007年10月至2008年2月期间支付了1300万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

上述情况已在公司上市时的招股说明书中详细介绍,具体详见公司于2011年10月25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 六、发行人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之 6、仁智实业参股子公司情况之P82至P87”。

2007年智捷化工委托公司代为其采购设备,此项中100万元为根据合同智捷化工先行支付的设备预付款,公司将此款项列示于其他应付款科目,后来因智捷化工股东层面发生纠纷,该代购合同停止执行;智捷化工为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故而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将此100万元归还智捷化工,亦未为智捷化工代垫任何款项。

代垫业务发生时的资料包括凭证、银行回单等;长期未归还的原因主要系双方在经营中存在意见分歧导致拖延,2011年智捷化工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至此代为购买设备款项便中停。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该笔款项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亦无需在《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中披露,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规定。

(2)公司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对代垫款项、股权转让等事项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经2007年7月6日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将仁智实业持有的智捷化工35%的股权转让给彭州天然气的议案,并于2007年10月29日,公司与彭州天然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其子公司仁智实业持有的智捷化工35%的股权以1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彭州天然气。彭州天然气已于2007年10月至2008年2月期间支付了1300万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

智捷化工其他股东不同意前述股权转让,因此一直未办理前述股权转让的审批及工商变更手续。公司于2010年4月23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智捷化工股权转让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在无法转让智捷化工股权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以其他方式实现智捷化工的股权转让,如转让仁智实业的股权。2010年8月3日,公司、仁智实业与彭州天然气就前述《股权转让协议》共同签署《补充协议》,三方确认,在本该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后,因智捷公司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或未获得审批机关批准仍未完成标的的股权转让的,经本公司与彭州天然气内部决策机构同意后,由本公司将其持有的仁智实业的股权转让予彭州天然气,股权转让价格仍为1,500.00万元,同时彭州天然气做出保证,在受让仁智实业股权后将不得使用“仁智”相同或类似的企业名称、商号、商标等,仁智实业股权过户后将不开展除投资智捷公司之外的其他经营活动。

智捷化工的上述情况已在公司上市时的招股说明书中详细介绍,具体详见公司于2011年10月25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之 6、仁智实业参股子公司情况之P82至P87”。

智捷公司营业执照于2011年9月22日被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吊销。根据2012年11月30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成民清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彭州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对被申请人四川智捷化工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的申请,因其他股东之间的纠纷导致清算暂停。具体详见公司于2012年3月13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四川智捷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被吊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9)。

问题14、请说明你公司的孙公司Heng Du, Inc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2014年11月12日,上海衡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美国特拉华州成立了全资子公司Heng Du,Inc。因其从成立至今尚未营业,未编制财务报表,故本期合并财务报表不包含该公司财务数据,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问题15、报告期内公司“中标并完成了阿美公司1500吨SPNH销售项目”,请说明中标金额、中标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包括合同履行的进度、已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应收账款回款等情况。

【回复】:

2016年1月11日公司中标沙特阿美公司1500吨SPNH采购项目,合同金额为2,343,600美元,并于同年4月29日完成最后一批SPNH供应,已确认1463.73万元人民币销售收入,2017年5月8日完成项目款项的全部回收,共计2,343,600美元,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问题16、报告期内公司“与沙特PE公司和北就同路公司就三方合作进行了多次深入沟通,完成了三方股权比例谈判,签订了三方合作备忘录”,请说明上述投资事项的具体内容、金额、交易对手方情况,目前进展等。

【回复】:

2016年12月28日,公司与石油与能源服务公司(Petroleum and Energy Services)(以下简称“PE公司”)及北京同路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路公司”)签订了三方合作备忘录,三方同意设立合资公司,股权比例为:公司40%,其他两方均为30%。合资公司主要从事产品当地化生产(包括但不限于油田化学品)和工程技术服务。

交易对手情况如下:

(1)石油与能源服务公司(Petroleum and Energy Services)

企业名称:石油与能源服务公司(Petroleum and Energy Services)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Adel Mohammed Mohammed Algosaibi

成立日期:2007年

注册地:沙特阿拉伯王国东部省库巴市

经营范围:为油气领域、能源领域、水处理领域及信息通信领域的贸易和项目承包提供解决方案

(2)北京同路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同路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蔚

成立日期:2013年07月05日

营业期限至:2033年07月04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民族园路2号3幢3层3023室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推广服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建筑材料、家用电器、金属材料、矿产品(不含煤炭及石油制品)。(领取本执照后,应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取得行政许可)

截至目前,此次合作尚在洽谈中,如有进展,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