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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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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7-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7-044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6月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桐乡市顺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昌投资”)的通知,其已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7年6月5日,顺昌投资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61%)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业务,作为对前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公司2016年12月02日2016-046号公告)的补充质押交易,补充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6月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4月28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顺昌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为32,7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65%,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32,750,000股。顺昌投资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8,153,694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5.4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75%,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8,153,694股。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顺昌投资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顺昌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风险可控,贷款到期后顺昌投资以自有资金、投资回收的资金、投资分红等偿还,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风险警戒比例为170%,最低比例160%。在质押股票市值与贷款本金之比降低至警戒比例时,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