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34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6月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蓝永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17年6月29日(星期四)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35)。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35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29日(星期四)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15:00至2017年6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在2017年6月23日发布《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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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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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17年6月26日、6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楼董事会办公室。
4、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楼
邮政编码:511518
联系人:罗序浩
电话:0763-3369393
传真:0763-3362693
电子邮箱:jlgf000712@163.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12。
2、投票简称:锦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六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方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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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36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累计新增借款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现将新增借款(含发行债券)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公司2016年末净资产为536,734.21万元(合并口径),借款余额为646,461.00万元(合并口径),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783,161.00万元(合并口径,其中母公司借款余额为294,400.00万元,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余额为488,761.00万元),较2016年末增加136,700.00万元,新增借款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5.47%。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一)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累计减少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00.00万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的比重-0.11%。
(二)应付债券
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累计新增应付债券70,000.00万元[其中公司债券累计新增50,000.00万元、收益凭证(长期)累计新增20,000.00万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的比重13.04%。
(三)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
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未新增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
(四)其他借款
1、拆入资金
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累计新增拆入资金65,000.00万元(其中同业拆借累计新增100,000.00万元、转融通业务累计减少35,000.00万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的比重12.11%。
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累计减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2,197.00万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的比重-2.27%。
3、应付短期融资款
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累计新增应付短期融资款14,497.00万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的比重2.70%。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和发展所需的正常融资行为,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截至2017年5月31日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