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公告编号:2017-016
债券代码:112337 债券简称:16双星0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6月7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柴永森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淘汰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淘汰净值为人民币287,289,390.63元的固定资产并在会计上进行报废账务处理,因此产生的固定资产损失从土地补偿中冲抵,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的净利润产生影响。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的《章程修订案》。
修订后的《章程》全文已于2017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8日
附件: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中共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兼顾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
1、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青岛市人民政府青政字(1995)64号文批准,由青岛双星集团作为独家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702001805418。
变更为: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青岛市人民政府青政字(1995)64号文批准,由青岛双星集团作为独家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2646064362。
2、第五条 公司住所:青岛市黄岛区月亮湾路1号,邮政编码:266400。
变更为:
第五条 公司住所: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邮政编码:266400。
3、第一章总则部分增加:
第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公司党组织是公司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
4、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变更为: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5、在原《章程》第七章之后增加以下内容:
第八章 党建工作
第一节党组织机构设置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共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共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委和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人数、职数、任期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一百五十二条 建立健全公司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公司产权关系、组织架构、管理模式等发展变化情况,及时设立、调整公司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第一百五十三条公司党委设相应的工作部门;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众性组织;公司纪委设立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专用户中列支。
第二节 公司党委职权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负责公司党建工作研究谋划、部署推动和督促落实。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三)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四)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五)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六)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第三节 公司纪委职权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纪委的职权包括: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实施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党内监督,支持、保护和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健康顺利进行;
(三)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
(四)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五)经常对党员进行德廉和党纪党规党风教育,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拒腐防变能力;
(六)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七)按职责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八)指导下级党组织和专职或兼职纪检委员开展工作,对本企业纪检干部进行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素质;
(九)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
(十)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十一)研究其它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事项。
备注:因新增内容导致《章程》条款序号自动顺延的,在此不再列示。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7-017
债券代码:112337 债券简称:16双星0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27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6月7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会监事7名,实际参会监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鲁祥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淘汰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淘汰、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淘汰、报废部分固定资产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
同意淘汰净值为人民币287,289,390.63元的固定资产并在会计上进行报废账务处理,因此产生的固定资产损失从土地补偿中冲抵,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的净利润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6月8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7-018
债券代码:112337 债券简称:16双星0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淘汰部分固定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淘汰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实施环保搬迁升级,原有厂区部分设备因拆除破损无法再次使用,予以淘汰处理。本次淘汰处理的部分设备净值人民币287,289,390.63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淘汰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同意淘汰该部分固定资产并在会计上进行报废账务处理,因此产生的固定资产净值损失从土地补偿中冲抵。本次淘汰、报废的固定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二、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因环保搬迁而淘汰的固定资产在会计上进行报废账务处理,因此产生的固定资产净值损失从土地补偿中冲抵,对公司经营情况及2017年净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淘汰固定资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淘汰、报废的固定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淘汰、报废固定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淘汰、报废固定资产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我们同意本次淘汰、报废固定资产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淘汰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本次淘汰、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淘汰、报废部分固定资产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8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7-019
债券代码:112337 债券简称:16双星0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17年6月27日-6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下午3:00至2017年6月28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兴大道66号双星轮胎工业4.0产业园国际交流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淘汰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应选6人)
9.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柴永森先生
9.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勇先生
9.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范仁德先生
9.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军华女士
9.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宗良先生
9.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升日先生
10、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应选3人)
10.1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竹泉先生
10.2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业顺先生
10.3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荭女士
11、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应选4人)
11.1监事候选人程鲁祥先生
11.2监事候选人李在岩先生
11.3监事候选人高珺女士
11.4监事候选人袁坤芳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如不同意某候选人,也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8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7年4月29日、2017年5月9日、2017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对2016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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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相关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现场会议登记结束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2、登记时间:2017年6月23日9:00-11:30及13: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兴大道66号双星轮胎工业4.0产业园国际交流中心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兵、李珂
电话号码:0532-67710729
传真号码:0532-80958715
电子信箱:gqb@doublestar.com.cn
5、股东(或代理人)参加会议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请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5、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9
2、投票简称:双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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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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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