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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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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年同期增长396.02%,主要系三氯氢硅、氢氧化钾以及硫酸钾收入增加和毛利率提高所致。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但已经立信会计师审阅。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产品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等方面均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预计2017年1-6月营业收入约为50,123.78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43.3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127.48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52.6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107.94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152.35%。2017年1-6月财务数据系公司业绩预计,不构成盈利预测。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发行人是由三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三孚有限成立于2006年10月20日,其于2011年8月28日经股东会审议同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1)第82154号”《审计报告》,三孚有限以截至201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2,138.04万元,扣除专项储备418.19万元后,按1:0.5185的比例折为股份共计11,26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余额10,458.85万元转入资本公积,原三孚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由整体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公司名称变更为“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上述整体变更的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1年8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82155号”《验资报告》。天健兴业就上述变更事项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11)第47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至2011年6月30日,评估后的三孚有限净资产的价值为23,114.87万元。

2011年8月31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变更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公司变更设立时共有48名发起人,其中包括1名法人股东为元亨投资,其余47名股东均为自然人。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注:发行人原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刘宽清已于2014年7月辞职。

三、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11,261万股,拟发行社会公众股不超过3,755.66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不超过15,016.66万股,社会公众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1%。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任靖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法人股东唐山元亨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孙任靖不再作为发行人或唐山元亨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担任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万柏峰、陈治宏、么大伟、周连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担任公司监事的王化利、张文博、魏跃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任靖的亲属孙秋英、孙俊平、孙俊芝、孙秋兰、孙任利、卫大永、卫立超、魏立平、刘丽云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四)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五)关于股份性质、战略投资者情况

公司股份中无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公司无战略投资者。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公司主要股东及关联股东中,孙俊平、孙秋兰和孙秋英与孙任靖是姐弟关系;孙任靖与孙俊芝是兄妹关系;孙任靖与孙任利是兄弟关系;孙任靖系卫大永、卫立超、魏立平的姐夫;孙任靖系刘丽云的表妹夫。元亨投资由孙任靖全资设立,孙任靖持有元亨投资100%股权。在本次发行前,各关联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四、发行人的业务经营情况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公司依法拥有相关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权益证明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共拥有土地使用权4宗,总面积164,685.59平方米,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公司拥有经营性房产共计2项,总建筑面积为23,704.86平方米,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公司拥有非经营性房屋共计20套,总建筑面积为2,069.16平方米,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对应的分户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

公司拥有注册商标7项,专利权15项以及三氯氢硅与氢氧化钾循环经济生产等相关非专利技术。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家庭关系密切成员从事商业经营和控制的企业均不构成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任靖先生以及主要股东元亨投资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报告期内向关联企业销售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向奥瑟亚三孚销售商品、金额及同类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股权转让前后,发行人与奥瑟亚三孚均通过谈判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事项均经过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报告期内向关联企业销售商品的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原参股子公司奥瑟亚三孚销售的商品主要为四氯化硅与氢气。

奥瑟亚三孚为公司与奥瑟亚中国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持有奥瑟亚三孚20%股权。奥瑟亚三孚主营业务为生产及销售气相二氧化硅产品及其相关产品。

公司在生产三氯氢硅过程中产生副产品四氯化硅与氢气等可以作为奥瑟亚三孚生产气相二氧化硅的原材料,因此能够有效的进行下游行业的延伸,缓解了环保的压力同时充分发挥了循环经济优势。

(3)三孚股份转让其持有的奥瑟亚三孚20%股权的主要原因

2016年2月,经双方协商一致,三孚股份将其持有的奥瑟亚三孚20%的股权,以4,540.12万元全部转让给奥瑟亚中国,并于2016年3月3日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完成后,奥瑟亚三孚更名为“唐山奥瑟亚化工有限公司”。

发行人出售其持有的奥瑟亚三孚20%股权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发行人与奥瑟亚三孚控股股东奥瑟亚中国管理理念存在差异

自奥瑟亚三孚设立以来,发行人与奥瑟亚中国在经营理念、管理方式、营销模式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发行人持有奥瑟亚三孚20%股权,作为小股东,其经营理念无法在奥瑟亚三孚实施,因此决定转让奥瑟亚三孚的股权。

②奥瑟亚三孚经营未达到预期效果

奥瑟亚三孚自投产以来,因气相二氧化硅市场发生变化,经营状况不佳,2013年至2015年,公司对该项股权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29.24万元、-39.03万元与-674.38万元,未能达到公司预期。由于长期亏损,奥瑟亚中国拟对奥瑟亚三孚追加投资,但未来经营与市场状况仍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该种情况下追加投资不符合发行人的投资理念。

③发行人的副产品四氯化硅市场需求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奥瑟亚三孚销售的商品主要为公司副产品四氯化硅与氢气等。随着多晶硅企业冷氢化技术的逐步成熟,副产品四氯化硅的综合利用能力逐步增强,市场需求增加,因此发行人对于副产品四氯化硅的销售渠道逐步增加。

基于上述原因,发行人决定将其所持奥瑟亚三孚20%股权予以转让。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元亨投资、三友国际曾对发行人就银行贷款事宜进行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已于2014年履行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3、与关联方往来款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往来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应收账款主要是关联销售产生的货款,关联方其他应付款主要是因奥瑟亚三孚职工乘坐公司班车收取的押金。公司与奥瑟亚三孚存在的应收款项与其他应付款项均因正常的业务经营活动发生,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定价原则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股权转让前后,发行人与奥瑟亚三孚均根据签署的《公用效能及副产品供应协议》、《原材料、公用效能及副产品供应协议补充条款》、《原材料、公用效能和副产品供应协议》等协议的约定,按照市场价格谈判确定上述产品的供应价格。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奥瑟亚三孚销售四氯化硅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6%、2.84%和3.20%;销售氢气产品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31%、0.44%及0.77%;销售其他产品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07%、0.07%及0.14%,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公司股东向公司提供担保,是股东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解决公司资金需求的行为,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支持。

5、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2014年4月22日,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关于201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2015年3月31日,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2016年2月18日,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关于201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2017年1月23日,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关于201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就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核,公司报告期内进行的所有关联交易,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客观公允,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情况如下:

八、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孙任靖。孙任靖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89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905%。其中:孙任靖直接持有6,049万股,占总股本的53.716%;孙任靖通过元亨投资间接持有3,850万股,占总股本的34.189%。

孙任靖,男,身份证号13022219641221****,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英国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住所为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高新龙富南道****号。1982年7月至1985年5月,任丰南县医院护士;1985年6月至1998年5月,任丰南县公安局法医、经侦科长;1998年6月至2004年10月,担任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唐山三友进出口公司总经理、三友化工副总经理;2004年11月起投资并经营三友国际(已注销)、海港速达(已注销)、三孚有限、元亨投资、三友香港等企业;2007年8月至今,担任三友香港董事;2010年8月至今,担任元亨投资执行董事;2012年7月至2015年5月,任榆林三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担任三孚钾肥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09年12月至2011年8月,担任三孚有限执行董事;2011年8月至今,担任三孚股份董事长。

九、简要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会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三)主要财务指标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呈上升态势。公司资产规模大幅增加的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带来的利润积累。此外,公司利用循环经济优势,不断延伸精细化工产品线,有效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随着募投项目的投入,非流动资产总额整体呈现增长趋势。公司资产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为普通四氯化硅与氢气等副产品的收入。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2,358.29万元、79,991.88万元与79,174.86万元,2015年、2016年因产品价格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分别为99.39%、97.04%和93.70%,公司利润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所产生的毛利。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所产生的毛利较为稳定,与收入变化趋势基本一致。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总体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22.83万元、521.18万元与5,367.96 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基本结束,公司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减少,留存到期贴现的票据增加所致。公司2016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5,367.96万元,货币资金余额为5,612.52万元,应收票据余额为8,580.79万元,公司现金流充裕,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情况。

4、影响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的主要因素

(1)循环经济模式为公司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供了有利条件

公司建立了较为科学的循环经济体系,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循环经济产业链发展,副产品的充分利用降低了生产成本,为公司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氯氢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氢气作为蒸发氢氧化钾工序熔盐炉所需燃料,氢氧化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氯化氢作为原料供应三氯氢硅;三氯氢硅生产余热回收后供两个系统制冷使用,两个系统相互补充,有效降低了三氯氢硅、氢氧化钾产品的生产成本。募投项目中,硫酸钾项目副产品氯化氢将满足公司三氯氢硅的生产需求,同时解决硫酸钾生产的瓶颈问题;高纯四氯化硅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副产品普通四氯化硅,高度提纯后生成高附加值的光纤级高纯四氯化硅;硅粉项目有效解决公司三氯氢硅原材料特殊品质需求,提高硅粉转化率。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将使公司规模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将使公司现有生产规模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实现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硫酸钾项目着力于钾肥的稳定需求,每年将形成10万吨硫酸钾产能,将丰富公司产品结构,特别是水溶性硫酸钾能够满足高端客户的需求。高纯四氯化硅项目建成后,每年将形成3万吨高纯四氯化硅产能,高纯四氯化硅主要用于生产光纤预制棒,是制造光纤、光缆的重要基础材料,我国光通信产业的迅速发展对高纯四氯化硅形成了较大需求。硅粉项目建成之后,形成6万吨硅粉产能,不仅能满足自用需求,还可以出口到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或者地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丰富了产品种类,延伸了原有产品的产业链,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五)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6年7月31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以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1,26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5,630.50万元(含税),上述议案于2016年8月16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8月18日完成了现金红利分配。

2017年1月23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26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2,815.25万元(含税),上述议案于2017年2月13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当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本次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发行上市后未来三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情况

1、唐山三孚运输有限公司

三孚运输设立至今,主要从事氢氧化钾、三氯氢硅与四氯化硅等产品的运输业务。

2、唐山三孚钾肥有限公司

三孚钾肥作为公司10万吨硫酸钾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主要从事硫酸钾的生产与销售。

3、唐山三孚化学原料有限公司

三孚化学主要从事化工产品批发与零售,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三孚化学尚无实缴出资,也尚未开展实际运营。

4、唐山三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三孚电子主要从事电子材料批发零售业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三孚电子尚无实缴出资,尚未开展实际运营。

5、榆林三孚硅业有限公司

2015年5月8日,榆林三孚履行法定程序正式注销。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围绕公司精细化工的主业进行,有利于完善公司循环经济的产业链,丰富公司的产品品种,开拓新的盈利增长点,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量和使用计划

根据2015年7月23日通过的第二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和2015年8月8日通过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3,755.66万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全部投资于“年产10万吨硫酸钾工程”、“3万吨/年高纯四氯化硅提纯及三氯氢硅存储”以及“6万吨/年(一期3万吨/年)硅粉项目”。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市场情况对硫酸钾项目、高纯四氯化硅项目进行前期投资。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付款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款项。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项目中公司预先投入的相关款项。

根据项目的重要性顺序,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如下: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准、环评及安全情况

(三)实际募集资金量与投资项目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若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银行借款等方式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及项目实施进度,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将使公司现有生产规模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实现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硫酸钾项目着力于钾肥的稳定需求,每年将形成10万吨硫酸钾产能,将丰富公司产品结构,特别是水溶性硫酸钾能够满足高端客户的需求。高纯四氯化硅项目建成后,每年将形成3万吨高纯四氯化硅产能,高纯四氯化硅主要用于生产光纤预制棒,是制造光纤、光缆的重要基础材料,我国光通信产业的迅速发展对高纯四氯化硅形成了较大需求。硅粉项目建成之后,形成6万吨硅粉产能,不仅能满足自用需求,还可以出口到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或者地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一步改善,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大幅提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效扩大公司循环经济优势、丰富产品类型、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提升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实现总体发展战略及具体发展目标提供坚实的保障。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它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中已披露的风险外,发行人还存在以下风险因素: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占成本比例均在75%以上。其中,硅粉和氯化氢合计占公司主要产品三氯氢硅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7.66%、88.88%与87.96%;氯化钾和电力占氢氧化钾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9.23%、79.28%与81.18%。由于原材料成本占公司成本比重较高,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受基础化工原料价格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发生较大变化,将对公司产品的毛利率产生一定影响,故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二)国外市场销售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来自于产品出口的比例分别为20.70%、15.89%和17.06%,公司产品出口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投产,出口规模份额在未来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若进口国家或地区的贸易政策发生调整,或国际贸易市场格局产生改变,都可能对公司的出口业务造成不利影响。另外,公司的产品氢氧化钾在报告期内享受13%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因此,若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出现不利变动,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434.16万元、4,256.70万元和3,649.23万元。虽然公司主要客户均为长期合作的企业,且多为国内大型企业,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随着应收账款的增加,如果下游客户不能按期及时回款,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如果未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出现大幅增长,将会给公司的流动资金带来一定压力。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3.98%、17.30%和11.77%。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在2016年12月31日54,065.33万元的基础上大幅增加,而募集资金项目从投入到产生效益常常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在此期间公司的盈利能力没有大幅提高,公司将存在净资产收益率水平下降的风险。

(五)产品运输风险

公司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公司产品和部分原材料为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较大,公司在储存和运输等环节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目前,公司主要采用以自有车辆运输为主,外部车辆运输为辅的方式运输主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如果驾驶员操作不当或遇到其他不可预测的情况,导致三氯氢硅、氢氧化钾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或其他事故,将会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

(六)环境保护的风险

公司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其他有害物质,一方面公司通过不断提高循环经济的转化效率,使各个生产系统之间的副产品能够相互利用,报告期内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逐步降低;另一方面公司持续投入资金用于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其他有害物质的治理,使生产过程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不断收紧,环境保护标准日趋提高,以及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环保压力。从长远来看,环保标准的提高,有利于淘汰落后的精细化工企业,有利于安全、环保精细化工企业的发展,但短期内会加大公司的经营成本。因此,公司未来可能面临因环保投入持续增长造成公司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七)技术流失风险

公司的技术和工艺水平在行业内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公司生产的产品较同类产品具有质量高、运营成本低等特点。技术优势是公司三氯氢硅和氢氧化钾产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但是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客户对公司现有产品在技术和质量上会提出更高的要求。未来若公司无法持续保持工艺技术等方面的创新和领先,将会导致公司竞争优势被削弱的风险。

(八)下游相关行业依赖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三氯氢硅主要用于生产多晶硅及硅烷偶联剂,三氯氢硅行业的发展与多晶硅行业息息相关。太阳能光伏产业波动将影响多晶硅行业,多晶硅行业的波动将对三氯氢硅的市场需求产生较大的影响。近年来,光伏行业已逐步进入比较稳定的理性发展阶段,多晶硅行业也保持平稳的增长态势。但如果未来多晶硅行业需求减弱,公司产品销售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九)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硫酸钾项目、高纯四氯化硅项目以及硅粉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发行人综合考虑公司主导产品经营情况、国家及行业政策等多方面因素慎重做出的。由于上述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达产需要一定时间,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者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市场变化的影响,以及未来新增产品的销售不能按照预定计划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可能会对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造成不利影响。

(十) 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任靖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89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905%,其中:孙任靖直接持有公司6,0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16%;孙任靖通过元亨投资间接持有公司3,8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89%。本次发行后,孙任靖持有公司65.920%的股份,孙任靖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高,可以通过在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决定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中小股东可能存在利益不一致的风险。

(十一)股市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与投资者的心理预期、股票供求关系、国家宏观经济状况和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关系密切。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出现背离价值的波动,因此,投资者在投资公司股票时,应注意可能因股市波动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十二)偶发性投资收益不可持续的风险

2016年2月,三孚股份将其持有的奥瑟亚三孚2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奥瑟亚中国。2016年,公司确认投资收益1,637.51万元,占公司年度利润总额的15.26%,对2016年经营业绩影响不大。未来,公司的经营业绩仍将主要依靠三氯氢硅、氢氧化钾等主营业务产品的收入获得。本次股权转让具有偶发性,投资收益不可持续,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2017年2月28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有:销售合同13笔;采购合同8笔;框架合同6笔;工程合同5笔。

(二)借款合同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无正在执行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

(三)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与天津怡航物流有限公司存在尚未了结的民事诉讼案件。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和地点

(一)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30—11:30,13:30—17:0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任靖

住所: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工业区(唐山氯碱有限公司北侧)

电话:0315-5658273-729

传真:0315-5658263

联系人:么大伟

2、保荐人(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603

电话:010-88086668

传真:010-88087880

保荐代表人:匙芳、王融

项目协办人:韩泽正

项目经办人:吕博文、李保才、杨赫、庞海丽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

(上接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