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7-066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6月7日以通迅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春蓉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管理层工作分工原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聘任李春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根据《公司章程》,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产生,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换届时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2票反对(董事李春蓉、独立董事张伟)、1票弃权(董事杨永华)
董事李春蓉反对理由:未征得本人同意,本人一直从事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不擅长经营管理和工程建设,本人不同意本次聘任为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独立董事张伟反对理由:李春蓉女士在问询回复中明确其不擅长公司经营、工程建设。其个人工作经历显示业务专长在于证券对外信息披露和管理。故本议案涉及的工作调整不利于公司发展。予以反对。
董事杨永华弃权理由:公司信披是一项重要工作,鉴于证代刚辞职和公司实际,目前调整时机不成熟,故投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解聘李春蓉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因管理层工作分工原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解聘李春蓉董事会秘书职务,由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党悦栋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股权事务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
表决结果:6票同意、2票反对(董事李春蓉、独立董事张伟)、1票弃权(董事杨永华)
董事李春蓉反对理由:未征得本人同意,本人一直从事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不擅长经营管理和工程建设,本人不同意本次解聘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独立董事张伟反对理由:本次解聘无事先与李春蓉沟通,未取得其同意,且无发现李春蓉在职期间,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需要解聘的情形;本次解聘无合理充分之理由。予以反对。
董事杨永华弃权理由:公司信披是一项重要工作,鉴于证代刚辞职和公司实际,目前调整时机不成熟,故投弃权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7日
附件简历:
李春蓉,女,1983年出生,大专学历,持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2001年10月至2013年11月在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部证券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7-067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聘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均以6票同意、2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李春蓉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李春蓉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管理层工作分工原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解聘李春蓉董事会秘书职务。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党悦栋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股权事务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