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73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6月7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经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近期资本市场变化情况,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对发行对象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由6名调整为2名。原认购对象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变,原认购对象北京蓝巨房地产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恩伟业(深圳)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厦门文创汇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向日葵朝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终止本次认购。
公司关联董事贺怀钦先生、崔红松先生、张松江先生、姚国良先生、薄光利先生、马文超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对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553,602,806股(含553,602,806股)调整为不超过219,683,654股(含219,683,654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随发行价格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各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体数量及金额如下:
■
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公司关联董事贺怀钦先生、崔红松先生、张松江先生、姚国良先生、薄光利先生、马文超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对募集资金投向的调整
鉴于公司拟将“河南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融资方式由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调整为其他融资方式实施,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315,000.00万元(含315,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25,000.00万元(含125,0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上市公司有息负债。
公司关联董事贺怀钦先生、崔红松先生、张松江先生、姚国良先生、薄光利先生、马文超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组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版)的议案》;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了调整,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版)》进行了相应修订,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版)》。
公司关联董事贺怀钦先生、崔红松先生、张松江先生、姚国良先生、薄光利先生、马文超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版)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董事会同意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版)》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版)》。
公司关联董事贺怀钦先生、崔红松先生、张松江先生、姚国良先生、薄光利先生、马文超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2017年6月)>及<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017年6月)>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部分原认购人不再继续参与本次认购,经与原认购人协商,公司与原认购对象北京蓝巨房地产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恩伟业(深圳)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厦门文创汇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向日葵朝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2017年6月)》。
公司与发行对象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017年6月)》。
公司关联董事贺怀钦先生、崔红松先生、张松江先生、姚国良先生、薄光利先生、马文超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五次修订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75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收购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76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天津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77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78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的1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79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4.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80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广东粤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的 3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81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7,5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82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机器设备为抵押在建设银行绿城支行申请1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以部分机器设备(经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评估,该部分机器设备评估价值为29,524.75万元)为抵押在建设银行绿城支行申请1亿元融资额度,融资期限为3年,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17年6月23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83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2017-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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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版)》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8日、2016年2月3日、2016年11月16日、2017年1月18日和2017年2月6日分别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2017年1月19日,公司公告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版)》。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版)》,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本次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方案概要部分
鉴于近期资本市场变化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原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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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募投项目“河南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的融资方式由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调整为其他融资方式实施。
二、与特定发行对象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017年6月)》
根据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与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017年6月)》。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2017-075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五次修订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6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2016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修订版)的议案》等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以及填补回报具体措施的相关议案。2016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三次修订版)的议案》等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以及填补回报具体措施的相关议案。2017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四次修订版)的议案》。2017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五次修订版)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修订并完善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7年9月末完成发行,该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7)京会兴审字第02010065号),公司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129.12万元。
(3)2017年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取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均值、2016年利润以及2亿元三种情形,则假设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4,070.69万元、-2,129.12万元和20,000万元,并以此为基础测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以上假设分析仅作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之用,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125,000万元,未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发行价格为5.69元/股,对应发行数量不超过21,968.37万股,最终发行股数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5)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6)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2、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
上述测算过程中,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同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同时,由于未预测该次融资完成在2017年为公司带来的收益,因此上述预测降低了公司2017年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净资产规模和总股本将有所增加,若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则短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下降,从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在分析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16年、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达到77.63%,处于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96,606.35万元、89,334.01万元、96,094.17万元和20,692.31万元。公司需要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偿还有息负债,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合理性
发行人负债规模较大,财务费用高企,各项业务开展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达到77.63%,公司短期借款、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金额合计达59.14亿元,处于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96,606.35万元、89,334.01万元、96,094.17万元和20,692.31万元。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偿还公司部分借款,可以减轻财务压力,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中孚实业主营业务为电解铝和铝加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多年来,中孚实业为增强市场综合竞争能力,从发电起步,通过自身建设和战略重组,逐步形成了煤电铝及铝精深加工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布局。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满足公司开展主营业务的资金需求。
(2)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①人员储备
中孚实业着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现代铝加工企业,首先从组织管理入手,从国外聘请了香港蒙铝公司和GLOBAL ALUMINIUM SERVICES技术公司,引进了当前国际一流大公司管理理念和构架,结合中国国情建立了一套全新组织管理构架和岗位设置,核心思想是打造一个高效率、扁平化以实现岗位职能目标为中心的管理团队。中孚实业秉承现代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最终都是人才竞争的理念,从国内外铝行业聘请了各类专家20余人,技师和技术工人100余人;通过引进人才、将内部优秀员工送出培训以及自身培训等多种方式,初步建立了分工明确执行力强的管理团队、专业齐全、技术水平扎实的质量技术团队以及有标准化作业体系和基本技术熟练的一线操作作业团队
②技术储备
目前公司采用的是国内首条320kA系列和国内第一条400kA系列电解铝生产线,采用低温低电压技术,目前各项工艺指标均达到国内一流技术水平。
此外,公司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引导下,根据对市场的预判,率先改变战略方向,调整发展思路,停止电解铝产能规模扩张,集中精力向电解铝下游的深加工方向发展,实现产业的转型升级。
高性能铝合金特种铝材项目作为公司核心转型升级项目,部分已建成投产,其整体装备和工艺技术立足于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是当前河南省铝工业转型升级的标志性项目。该项目生产线配备有铸锭双面铣床、立推式燃气铸锭加热炉及“1+4”热连轧机组,是目前国际先进的热连轧生产线;年产13万吨高精度铝板带冷轧项目引进国际上先进的德国西马克单机架、双机架冷轧设备;年产5万吨高性能特种铝材项目选用了国内先进的宽幅中厚板轧机,用于生产石油化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需要的高强高韧合金中厚板。
③市场储备
中孚实业经过多年发展,积累了丰富、优质的客户资源。客户主要为大型铝深加工企业。公司已与中国铝业、河南明泰铝业有限公司、河南联通铝业有限公司等客户保持了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
(四)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摊薄即期回报、提高未来回报能力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主营业务的不断开拓,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围绕“坚持既有主业不动摇,强化基层建设不放松,跟紧市场,控制成本,重回成长方向”的经营总方针持续开展工作。公司充分利用在有色金属、电力和煤炭领域内的技术优势,抓住行业产品升级的机会以及行业整体发展机遇,扩大相应产品的生产规模,实施新产业链的拓宽与延展,满足未来的需求增长,从而扩大销售规模,从根本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稳定的回报。
2、加大流程优化和降本增效力度
公司将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进一步推进精细化管理,持续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从生产技术指标、运营管理等方面对标先进企业;通过上线订单管理等信息化系统,动态调整产品库存,强化营销策略,降低生产成本,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3、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并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4、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要求。此外,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并将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5、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76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收购
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1、收购标的名称: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热力”)
2、交易金额:人民币1,674.89万元
3、收购方: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
一、交易概述
根据《巩义市2017年加快推进供热供暖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提升巩义市热电联产供热能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供热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以打破传统的垄断供热方式和经营管理体制,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拟收购巩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巩义国投”)持有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热力”)51%的股权。
中孚热力现为中孚电力的参股子公司,中孚电力持有其49%的股权。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孚热力2016年度审计报告【(2017)京会兴审字第02010071号】中的每股净资产为依据,巩义国投以1,674.89万元作为竞拍底价转让中孚热力51%的股权,最终交易价格以竞拍结果为准。收购完成后,中孚热力将成为中孚电力的全资子公司,中孚电力持有其100%的股权。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收购事项已于2017年6月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收购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方介绍
公司名称:巩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企业住所:巩义市园丁街19号
法定代表人:范军辉
注册资本:3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24日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土地整理开发;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服务;经政府批准持有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代表市政府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进行投资;负责所投资企业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划转范围内的资产经营管理。
股东:巩义市财政局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巩义市光明路1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岩鹏
经营范围:城市供热;热力设备、器材、器具的销售。(以上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
股东持股比例:巩义国投持有51%的股权,中孚电力持有49%。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孚热力资产总额为50,489.29万元,负债总额为47,892.05万元,净资产为2,597.24万元;2016年1-12月利润总额为-734.41万元,净利润为-734.4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收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主要内容:中孚电力收购巩义国投持有的中孚热力51%的股权。
(2)定价政策: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孚热力2016年度审计报告【 (2017)京会兴审字第02010071号】中的每股净资产为依据,巩义国投以1,674.89万元作为竞拍底价转让中孚热力51%的股权,此股权转让事项已经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核准政府股权交易备案,并正式挂牌,最终交易价格以竞拍结果为准。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巩义市城乡总体规划(2014-2030)中》供热规划安排,巩义市中心城区供热面积将大幅扩展。本次中孚电力收购中孚热力51%的股权,有利于其充分利用自有发电机组余热,增加供热面积,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京会兴审字第02010071号审计报告;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77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忻孚”)
本次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上海忻孚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5,609.8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73.661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6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天津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长宁区宣化路300号南塔2204B室
法人代表:司兴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铝制品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等。
上海忻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7年3月31日,上海忻孚资产总额为9,745.05万元,负债总额为8,631.86万元,净资产为1,113.20万元,2017年1-3月利润总额为88.64万元,净利润为66.4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上海忻孚在天津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1年,融资主要用于补充上海忻孚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上海忻孚在天津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14.265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73.661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25.641%,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58.0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98.961%;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5.64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6.680%。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20.9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06.326%。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78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
●被担保人名称: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6,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燃气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3.77亿元。
●燃气公司对中孚电力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73.661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6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桐本路体育馆院内
法人代表:刘海港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燃气、燃气具销售。
燃气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17年3月31日,燃气公司资产总额为75,822.15万元,负债总额为51,965.82万元,净资产为23,856.33万元;2017年1-3月利润总额为147.13万元,净利润为147.1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中孚电力为燃气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最高额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1年,为到期续保额度,燃气公司对中孚电力提供了反担保。资金主要用于补充燃气公司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燃气公司对中孚电力提供反担保,同意中孚电力为燃气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最高额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14.265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73.661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25.641%,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58.0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98.961%;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5.64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6.680%。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20.9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06.326%。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7年3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79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欧凯”)
●本次公司为深圳欧凯担保额度为1亿元;截至目前,本公司为深圳欧凯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1,00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73.661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6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的1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嘉汇新城汇商中心3001室
法人代表:张风光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办)。
深圳欧凯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7年3月31日,深圳欧凯资产总额为25,922.48万元,负债总额为16,405.73万元,净资产为9,516.76万元;2017年1-3月利润总额为17.61万元,净利润为13.2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深圳欧凯在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的1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为新增担保额度,融资用于补充深圳欧凯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平稳,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深圳欧凯在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的1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14.265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73.661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25.641%,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58.0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98.961%;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5.64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6.680%。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20.9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06.326%。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80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
●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4.2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中孚电力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30.46亿元。
●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73.661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6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4.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站街镇东岭(豫联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杨杰伟
注册资本:235,000万元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
中孚电力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7年3月31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609,370.76万元,负债总额为366,220.04万元,净资产为243,150.73万元;2017年1-3月利润总额为-680.32万元,净利润为-555.4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拟为中孚电力在以下金融机构申请的4.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1)在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2.2亿元信托贷款,担保期限为2年;(2)在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2亿元借款,担保期限3年;以上担保均为新增担保额度,融资主要用于补充中孚电力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和资信状况平稳,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中孚电力在以上金融机构申请的4.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14.265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73.661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25.641%,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58.0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98.961%;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5.64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6.680%。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20.9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06.326%。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8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广东粤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粤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合投资”)
本次担保额度为3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粤合投资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1.997亿元。
粤合投资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73.661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6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广东粤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的 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粤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 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128号13层
法人代表:康志滔
注册资本:3,500万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管理,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投资管理,资产重组、优化配置,企业管理及咨询,物业出租,物业管理(持本公司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批发:有色金属(不含钨、锡、锑),日用百货,农副产品(不含许可经营项目);加工、批发白银及其制品;煤炭批发经营;批发矿产品、黑色金属;销售:预包装食品,皮件制品,建筑材料,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化工原料及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粤合投资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17年3月31日,粤合投资资产总额为358,189.06万元,负债总额为335,240.69万元,净资产为22,948.37万元,2017年1-3月利润总额为564.07万元,净利润为457.7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粤合投资在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的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粤合投资提供反担保。融资主要用于补充粤合投资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和资信状况较好,且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粤合投资在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的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14.265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73.661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25.641%,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58.0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98.961%;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5.64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6.680%。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20.9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06.326%。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7年3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82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煤业”)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7,5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金丰煤业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5.535亿元。
金丰煤业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73.661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6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7,5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登封市大冶镇冶南村
法人代表:秦书杰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捌佰万圆整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矿山机械、设备、耐材制品的销售。
金丰煤业与本公司为互保单位,无关联关系。截至2017年3月31日,金丰煤业资产总额为233,130.35万元,负债总额为118,110.44万元,净资产为115,019.92万元;2017年1-3月利润总额为341.63万元,净利润为341.6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拟为金丰煤业在以下金融机构申请的7,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1)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的2,500万元借款;(2)在洛阳银行郑州航海路支行申请5,000万元借款;以上担保均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均为一年,金丰煤业为以上担保提供了反担保,资金用途均为补充金丰煤业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稳定,且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同意公司为金丰煤业在以上金融机构申请的7,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14.265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73.661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25.641%,其中:对内实际担保总额为58.0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98.961%;对外实际担保总额15.64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6.680%。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20.9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06.326%。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7年3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2017-08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2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23日
至2017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一)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
2017年6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及时与我们电话确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邮编:451200
联系人:杨萍、丁彩霞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84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6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白学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收购河南中孚热力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天津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在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的1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4.2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广东粤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的 3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7,5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机器设备为抵押在建设银行绿城支行申请1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

